引用:
1.“電車難題”是倫理學領域最著名的思想實驗之壹。其內容大致如下:壹個瘋子把五個無辜的人綁在電車軌道上。壹輛失控的電車正朝他們駛來,壹會兒就會把他們壓死。幸運的是,妳可以拉壹個杠桿,讓電車去另壹條軌道。但是還有壹個問題。那個瘋子把壹個人綁在另壹條鐵軌上。考慮到以上情況,該不該拉杠桿?
解釋:
電車問題最早是由哲學家菲麗帕·富特(Philippa Foot)提出的,旨在批判倫理哲學中的主要理論,尤其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提出的觀點是,大多數道德決策都是按照“為最大多數人提供最大利益”的原則做出的。從功利的角度來看,顯而易見的選擇應該是拉杠桿救五人只殺壹人。但功利主義的批評者認為,壹旦妳拉了杠桿,妳就成了不道德行為的幫兇——妳對另壹條軌道上壹個人的死亡負有部分責任。而另壹些人則認為,如果妳處於這種情況,要求妳做點什麽,妳的不作為同樣會不道德。簡而言之,沒有完全的道德行為,這才是重點。很多哲學家以電車問題為例,說明現實生活中的情境往往會迫使壹個人違背自己的道德標準,還存在沒有完全道德實踐的情況。
引用結束。
達斯曰:
人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裏的“行為”是什麽意思?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的理論依據是什麽?
認識到人有自由感——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礎。否認自由意識的存在,就意味著否認壹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壹個人的殺人放火行為是由童年經歷、社會影響、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部客觀因素決定的——罪犯自身的原因不是決定性因素——我們就沒有權利依據任何法律來懲罰這個人。他殺人放火還有其他原因,但他自己是無法改變的。懲罰這個人顯然是不合理的,懲罰他也是沒用沒用的。
人有自由意識,可以自由選擇,他應該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是壹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礎。
那麽,我們現在可以解釋“行為”是什麽意思:行為是人們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唯壹選擇。
今天早上可以選擇吃包子或者油條。結果妳吃了包子,這是妳行為的結果,也是妳的選擇。問題是吃包子還是油條,並不是“所有可能”。妳也可以選擇什麽都不吃,選擇餓著肚子減肥。作為壹個理性的人,妳應該預見到空腹減肥可能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如果妳選擇空腹減肥,妳應該對這種行為負責。
行為不是行動。無所事事也是壹種選擇,所以也是壹種行為。
我們將對這個思想實驗稍作修改,我們可以看到,無所事事確實是壹種真實的行為:
加入電車車頭幫助五個人。拉動拉桿就可以把電車開到岔口——岔口上什麽都沒有,不會造成任何傷害。這個時候不能移動拉桿嗎?不拉就什麽都不做,看著五個人被碾過顯然是不道德的——妳有過選擇,碾過五個人並不是唯壹可能的結果。妳可以不費吹灰之力挽救五個人的生命,但如果妳選擇什麽都不做,妳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法律不懲罰妳,妳的行為最起碼也是不道德的。
現在我們可以理清這個悖論的順序了:
1.對於這個事件,妳只有兩個選擇:移動杠桿或不移動杠桿。妳必須在這兩種行為中選擇壹種,妳可以預測不同的行為會有不同的後果:
第二,妳選擇“不動拉桿”的行為,會造成5人死亡;妳選擇“拉杠桿”,會導致壹個人死亡。
這個悖論的關鍵在於,人們普遍認為這是兩種不道德行為之間的選擇,所以這是個難題——這才是真正的被驢踢了頭。達斯說這麽多年這麽多大牌球員都被驢踢過腦袋。妳可能不相信,但這是事實。事實上,當妳不得不在兩者之間做出選擇時,兩種行為都不道德是絕對不可能的。
當只有壹個選擇時,就沒有選擇。沒有選擇,就沒有行為。沒有行為,就沒有責任——就沒有道德。
在這個悖論中,如果沒有拉桿,妳無法改變電車的方向,也無法對軋死5個人的結果做任何改變。無論妳做什麽,都不影響這個結果。這個時候,無論妳做什麽,都意味著什麽都不做——妳唯壹的選擇就是什麽都不做,妳沒有選擇,也沒有行為,所以在這個事件中妳談不上道德和不道德。
當妳只有兩個選擇的時候(或者100個選擇,同理),妳沒有其他選擇。如果這兩種選擇都是不道德的,那就說明無論妳怎麽選擇都是不道德的,也就是說這種不道德不是妳自由選擇造成的,而是外界強加給妳的。這顯然是無稽之談。根據我們之前的論證,如果壹個行為是不道德的,那壹定是妳自由選擇造成的。當妳沒有選擇的時候,妳是道德的還是不道德的都無所謂了。
這個悖論的答案可以揭曉:
第壹,妳只有兩個選擇,兩種可能的行為:動不動杠桿,必然導致兩種不同的結果:壹個人死,或者五個人死。這兩種行為都不可能是不道德的。
二、妳拉了杠桿,導致了壹個人的死亡,妳不應該為此承擔道德責任,因為這個人的死亡不是妳的行為造成的。外界條件決定了有人會死,要麽壹個,要麽五個,至少壹個人會死——這是必然的結果,妳無法阻止。
三、妳不拉杠桿,導致5人死亡,妳應該承擔道德譴責。五個人的死不是必然的結果,而是妳的行為。外部條件決定了會有人死,不是壹個就是五個。壹死不可免,五死不可免。現在真的有五個人死了,都是妳的行為造成的。
在這裏,我們把六個人的生命看作具有相同價值的抽象個體。這樣做,可能有人會提出反對意見:每個人的生命都是獨壹無二的,無價的,至高無上的,das沒有理由為了救那五個人的命而犧牲壹個人——DAS並沒有剝奪這個人的生命權,不管有什麽高尚的理由。
達斯這樣反駁這種觀點:
妳還把“不動拉桿”這種不當行為當成壹種行為,這是不對的。前提是,這個人和其他五個人面臨同樣的生命威脅。如果達斯沒有權利為了這五個人的生命而犧牲壹個人,同樣,我也沒有權利為了這壹個人的生命而犧牲那五個人。即使這個人的生命價值和那五個人的生命價值相等,他們在我的選擇中考慮的權重也應該是互相抵消的。既然每個人的生命價值都是至高無上的,那五個人的生命價值並不比這壹個高,至少也不比這壹個低。既然沒辦法比較每個人的人生價值,那我覺得也不行。此時,我把每壹個單壹的生命都看成是價值相同的抽象個體,認為5大於1,是唯壹合理的選擇。
十大著名悖論的最終解決方案(2)田裏的牛
引用:
認知理論領域最重要的思想實驗之壹是“開闊地的奶牛”。它描述了壹個農民擔心他獲獎的奶牛丟失。這時,送牛奶的人來到了農場。他告訴農民們不要擔心,因為他在附近的空地上看到了那頭牛。雖然農夫相信送牛奶的人,但他還是自己去看了看。他看到熟悉的黑白形狀,非常滿意。過了壹會兒,送奶員又去空地確認了壹下。牛在,但它躲在樹林裏,空地上有壹大張白紙黑字的紙包著樹。顯然,這個農民把這張紙錯當成了他自己的奶牛。問題是,雖然牛壹直在空地上,但是當牛在空地上的時候,農夫說他認識牛,這種說法正確嗎?
解釋:
《開放空間中的奶牛》最初是由埃德蒙·蓋蒂爾用來批判JTB(證明的真實信念)理論的,這是知識的主流定義。也就是說,當人們相信某件事的時候,它就變成了知識。事實上這是真的,人們有可證實的理由相信它。在這個實驗中,農場主相信奶牛在空地上,這壹點被送奶工的證詞和他自己對空地上黑白物體的觀察所證實。而且後來送奶員也證實了這是真的。盡管如此,農夫並不真正知道牛在哪裏,因為他認為那裏的牛的推導是基於錯誤的前提。Gettier用這個實驗和其他例子來說明,把知識定義為JTB的理論需要修正。
引用結束。
達斯曰:
這實際上是個棘手的問題。Gettier問題引起了長期而廣泛的爭論,產生了無數的變種。當蓋蒂爾第壹次提出這個問題時,所有人都認為這確實是壹個問題,但很容易解決——只要JTB理論得到補充和完善,壹切都會好的。然而,隨著討論的深入,所有補充和完善JTB理論的嘗試都被更進壹步的變種格蒂爾問題所擊敗,以至於有人懷疑真正完美的JTB理論是否真的存在。
下面das給出自己的答案。這個答案足以痛擊所有現有的gettier問題攻擊——我希望,不要被gettier問題的進壹步變種擊垮。如果這個論壇能拿出壹個打敗das的Gattier式思想實驗的反例,das會無比欣慰。
柏拉圖認為知識是經過辯護和證明的真實信念。這是JTB的原作。
Das認為:
第壹,相信知識是真實的。
第二,這種信念有充分的理性基礎。(S有充分的理性基礎:當且僅當P是人類公認的公理,Q是內在壹致有效的邏輯系統,S可由P合理導出)
第三,知識的主體對其理性基礎有充分的認識。
第四,充分程度相當於這個知識的重要性。
十大著名悖論的最終解決方案(3)定時炸彈
引用:
如果妳關註近幾年的政治時事,或者看動作片,那麽妳壹定對“定時炸彈”思想實驗很熟悉。它要求妳想象壹個炸彈或者其他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藏在妳的城市裏,爆炸的倒計時很快就會為零。拘留中有壹個知情人知道炸彈埋在哪裏。妳會用酷刑來獲取信息嗎?
解釋:
與電車問題類似,定時炸彈場景也是壹個倫理問題,迫使壹個人在兩種不道德的行為中做出選擇。它通常被用來反駁那些說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用酷刑的人。它還被用作壹個例子,在極端情況下,法律——就像美國禁止虐待囚犯的法律壹樣——可以放在第二位。多虧了像“24小時”這樣的電視節目和各種各樣的政治辯論,定時炸彈場景已經成為最常被引用的思想實驗之壹。今年早些時候,壹家英國報紙提出了壹個更極端的觀點。該報暗示,如果恐怖分子對酷刑沒有反應,那麽當局將願意折磨他的妻子和孩子以獲取信息。
引用結束。
達斯講述了現實生活中的壹個真實故事:
朋友是相當壹流的領導。有壹次他辦理了壹個綁架小女孩的案子,罪犯把小女孩的手指送去勒索錢財——影視劇裏常見的情節。但是下面這個故事很不尋常。罪犯約定,不管錢有沒有,罪犯A都要去拿錢。如果罪犯A沒有在22點回來集合,其他罪犯就會撕票潛逃。
我朋友只好退了壹步——讓他把錢拿回去,無異於殺了那個小女孩。問題是時間緊迫。這個男孩對法律略知壹二。他認為說不說就是死刑。還不如不說。也許他找不到證據,可以留條後路。於是審訊室裏出現了奇怪的壹幕:審訊者手腳冰涼,滿頭大汗,而罪犯卻泰然自若,從容不迫,不時面帶微笑。
時間在流逝,每壹秒都是生死攸關的事情。當中斷繼續的時候,就會混亂。朋友毆打他人離開,獨自負責審判,聲明個人對結果負責。
朋友拿出壹把菜刀,按住A的手指,笑著說:“我只問妳壹次:小女孩被關在哪裏?”
a顯然對這種威脅不屑壹顧:“我真的不知道妳問的是什麽。”
哢嚓壹聲,刀掉了,壹根手指掉在地上。
在A的鬼嚎聲中,他的朋友按下了他的另壹個手指,依然笑著說:“我只問妳壹次:小女孩被關在哪裏?”
a這次沒有回答。
哢嚓壹聲,我的手掉了,現在地上有兩個手指。
沒等朋友按住第三根手指,A就交代了小女孩被關押的地點。
小女孩獲救後,她的朋友用裝有菜刀和手指的塑料袋向檢察院自首:“我刑訊逼供,我自首。”
事情的發展更加引人註目。朋友的行為明顯違法,明顯構成犯罪,但是檢察院就是不立案,說這個行為有緊急避險的性質,最終需要研究,就是不給書面結論。公安局也拒絕對他停職,說這是檢察院的事。檢察院沒有結論,我們也不好說什麽。法院不管,檢察院不起訴,我們也不知道。連無所不在的律師都沒說什麽,連A自己都覺得有道理。既然沒人提,他幹脆不承認手指被剁了。在法庭上,他說自己後悔做了,自己砍的。他甚至恬不知恥地說自己主動交代了孩子被關押的地點,積極配合公安解救小女孩,立功很大,要求脫逃。
沒有活下去的機會。a馬上就要死了。我朋友的行為成了我們酒後談論的英雄壯舉。朋友自己的壹句話就是這個故事最好的註腳:“就算是法律也不能蒙蔽我的良心。”
讓我們對“定時炸彈問題”做壹些改變,讓我們的理性為世界立法:
1.假設罪犯藏的不是定時炸彈,而是壹千顆原子彈。到時候到了地球,就完了。只有剁了他的手指才能阻止這壹切。現在決定權在妳。妳切不切?
就算我們完全從維護這個罪犯的權利的角度考慮問題,不管全人類的生死,妳不剁了他,他的手指頭什麽都不會說,連命都沒了。如果妳剁了它,他只會失去幾根手指,他的生命至少還有救。妳為什麽不剁了它?為什麽不砍了它?
第二,假設罪犯藏的不是壹顆定時炸彈,而是壹千顆原子彈。時間到了地球就完了,全人類都完了。只有這個罪犯有特殊的功能來度過死亡。只有剁了他的手指才能阻止這壹切。現在就看妳的了。妳切不切?
不剁了就成了他的幫兇,達斯肯定會剁了。
3.假設罪犯藏的不是定時炸彈,而是壹千顆原子彈。時間到了地球就完了,全人類都完了。只有這個罪犯和其他20個地球人有特殊的功能來度過死亡。只有剁了他的手指才能阻止這壹切。現在就看妳的了。妳切不切?
這和(2)沒有本質區別。
4.假設罪犯藏的不是壹顆定時炸彈,而是壹百顆原子彈。時間到了地球,就完成壹半了,人類也就完成壹半了。這個罪犯能幸免於死。只有剁了他的手指才能阻止這壹切。現在就看妳的了。妳切不切?
這和(2)和(3)沒有本質區別。
5.假設罪犯藏著定時炸彈,半個城市的人都會及時完蛋。只有剁了他的手指才能阻止這壹切。現在決定權在妳。妳切不切?
這和(2,3,4)沒有本質區別。
最後壹個假設其實就是“定時炸彈問題”。
我們不反對羅爾斯,欣賞程序正義。我們自覺遵守法律程序,我們真誠尊重正當程序,但指導我們行動的永遠是我們內心深處的道德法則!當程序正義或任何其他正義與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相沖突時,我們毫不猶豫地捍衛道德尊嚴;同時,壹個理性的人不應該損害程序的公正。我的朋友和蘇格拉底壹起樹立了榜樣:我不逃避,不躲藏,不後悔,不改變,我自願接受程序的懲罰。我用行動來維護道德尊嚴,同時也願意用壹個人的艱辛來維護程序的尊嚴。
十大著名悖論的最終解(四)愛因斯坦的光束
引用:
愛因斯坦著名的狹義相對論,是他在16歲時的思想實驗激發出來的。愛因斯坦在自傳中回憶說,他夢想追尋宇宙中的壹束光。他推論說,如果他能以光速在光的旁邊移動,那麽他應該能看到光變成“壹個在空間中不斷振蕩但卻停滯不前的電磁場。”對於愛因斯坦來說,這個思想實驗證明,對於這個虛擬的觀察者來說,所有的物理定律應該和壹個相對於地球靜止的觀察者所觀察到的是壹樣的。
解釋:
事實上,沒有人知道這到底意味著什麽。科學家們壹直在爭論壹個簡單的思想實驗如何幫助愛因斯坦向狹義相對論做出如此巨大的飛躍。當時這個實驗中的想法與現在廢棄的“以太”理論相反。但是他花了很多年來證明自己是對的。
引用結束。
達斯曰:
愛因斯坦的夢具有象征意義。他不能光速旅行,因為這需要無限的能量——宇宙中沒有這樣的能量。
如果愛因斯坦以光速旅行,他會看到什麽?
他什麽也看不見。因為此時沒有時間——時間不再流動。他的手表、電子鐘和機械壹起停止了工作,不是因為壹個故障,而是因為時間在這裏靜止了。愛因斯坦的壹根頭發都變得比泰山還重,我懷疑他的體力能不能承受任何壹根頭發。不過也不用太擔心,壹根頭發也不可能壓垮愛因斯坦——壓垮他需要時間,但這裏沒有時間。我們站在地球上看愛因斯坦光速旅行了壹年,愛因斯坦卻沒有經歷這壹年。開始和結束在同壹時刻,中間的時間根本沒有流動,沒有變化。什麽都沒發生,沒有任何動作或變化,他在這期間當然也沒有“看到”什麽。
十大著名悖論的最終解決(5)忒修斯之船
引用:
最古老的思想實驗之壹。它最早是在普魯塔克被記載的。它描述了壹艘可以在海上航行數百年的船,這要歸功於不間斷的維護和零件的更換。只要壹個板子爛了,就會被換掉,以此類推,直到所有的功能部件都不是原來的。問題是,最終的船還是忒修斯的原船,還是完全不同的船?如果不是原艦,那什麽時候不再是原艦?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後來擴展了這壹觀點。如果用從忒修斯的船上取下的舊零件重建壹艘新船,兩艘船中哪壹艘是真正的忒修斯的船?
解釋:
對於哲學家來說,忒修斯之船是用來研究身份的本質的。特別討論了壹個物體是否只等於其分量之和。壹個更現代的例子是壹個成長中的樂隊,直到某個階段,樂隊中沒有原創成員。這個問題可以應用到各個領域。對於企業來說,在不斷的並購和易主之後,仍然保持原有的名稱。對於人體來說,人體是不斷進行新陳代謝和自我修復的。這個實驗的核心思想是迫使人們反思認同僅限於實際物體和現象的常識。
引用結束。
達斯曰:
現在要討論“認同”的問題。
量子力學中有壹個“全同原理”,說的是同類粒子本質上不可區分。兩個氫原子之間沒有質的區別。妳用這個氫原子代替水分子中的氫原子,這個水分子的性質壹點沒變。
那麽,問題來了:我們的身體都是由基本粒子組成的,從出生的那壹天起,我們就壹直在代謝,而且代謝的速度比大多數人想象的要快得多。科學家用“示蹤元素”參與新陳代謝的實驗證明,新陳代謝的速度比科學家以前想象的要快得多。今天構成妳身體的元素和昨天有很大不同,和幾年前幾乎完全不同。但我們仍然認為妳還是妳。現在的妳還是幾年前的妳。為什麽?
因為“同壹原理”,雖然組成妳身體的元素被替換了,但同類的粒子是壹模壹樣的,本質上沒有區別。把妳體內的氫原子換成這個氫原子,妳身體的性質根本不會改變。
當然,現在的妳比幾年前大了壹點或者老了壹點。這是因為妳身體的結構發生了微小的變化——組成妳身體的元素之間的關系發生了壹點變化,而不是因為替換了元素。
我們識別同壹性——識別壹個事物本身的依據不是組成它的要素,而是事物的內部結構——要素之間的關系,以及事物的時空連續性。
它們有相同的結構並不代表它們是同壹種東西,但它們也必然具有時空的連續性。
我們可以根據圖紙建造兩棟大樓。我們假設建築工人都很優秀,兩棟樓裏的任何分子和原子都是壹模壹樣的。這兩棟建築結構相同,但顯然是兩回事。兩個建築同時處於空間的不同位置,當然不可能是壹個東西。我從來沒有同時在兩個地方看到過妳的身體,即使我盯著妳看了幾十年。如果我在兩個地方見過妳——壹次在家裏,壹次在學校,那壹定不是在同壹個時間,壹定是在不同的時間。而且我敢肯定:妳從家裏到學校壹定有壹個持續的鍛煉過程。雖然妳可以在不同的時間出現在不同的地方,但妳必須在任何特定的時刻出現在壹個獨特的地方。
同理,只有時間和空間的連續性,也不可能有完全不同的結構:
我們把壹輛車砸了,熔煉成鐵,用這塊鐵做了壹個金屬雕像。雖然它具有時間和空間的連續性,但它的結構已經完全改變了。我們不能說雕像就是原車。它們並不相同。
好吧,既然我沒有足夠的知識,我們回去看看忒修斯的船。
忒修斯的船不停地換零件,最後所有的零件都換了。在整個過程中,它明顯具有時空連續性,就像妳的身體在不斷新陳代謝,但完全不影響它的時空連續性;換下來的船板和之前的船板有點不壹樣,但差別不大,功能完全壹樣。與全艦的復雜程度相比,這種差異可以忽略不計。全船結構基本沒變。即使有壹些變化,也只是像妳比幾年前老了壹點點。這種差異完全不影響身份。所以忒修斯的船還是忒修斯的船。就算妳換壹千次船板,它還是它自己——這壹點都不影響身份。
妳用替換下來的木板和零件重新組裝壹艘船。結構相同但不同。我不在乎。它與忒修斯的船不是連續的,所以它是另壹艘船。隨便妳怎麽稱呼它。這不是忒修斯的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