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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簽訂勞動合同

希望對妳有用,應該可以適當修改。

勞動合同範本

編號:

工作和工作在同壹本書裏

(固定期限)

勞動合同雙方的基本信息

第壹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註冊地址

營業處

乙方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其他有效的證書名稱、證書編號。

在甲方開始工作的日期

家庭住址的郵政編碼

暫住地址的郵政編碼

戶籍所在地省(市)區(縣)的街道(鄉鎮)。

簽署日期: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壹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 _ _ _ _ _ _ _ _ _年至_ _ _ _ _ _ _ _ _ _年。

(2)試用期自_ _ _ _ _ _ _ _ _ _年起開始

(3)乙方應在之前到達工作崗位。

註:《勞動合同法》對《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進行了調整。取消約定解除勞動合同,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解除。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不約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協議也是無效的。

之所以規定到崗時間,是因為《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系的成立日期為用工日期(壹般以到崗日期為準),員工簽訂合同後未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較高。所以應該約定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這樣以後合同就自動失效了。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工作地點。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註: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勞動者因生產經營需要,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者“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是工作調整是壹種變更合同的行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變更需要采用書面形式。因此,該協議涉嫌剝奪勞動者協商變更合同的權利,用人單位免除自身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實行以下工時制度。

1.實行定時工作制的,每日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如遇不定時工作制,甲乙雙方應協商安排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當同時安排乙方補休或者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註:加班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在合同中明確說明。)

(3)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和單位規定的休假制度。

註:工作時間、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要求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設備。

安全防護措施和必要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

(2)甲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無違章操作,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治理水平。

註: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試用期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績效考核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工資形式:

1,時薪。乙方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人民幣/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績效考核核定。如甲方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崗位發生變化,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工資按甲方相關制度執行。

3.其他形式的工資。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月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如果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註: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通過績效考核確定。“甲方指定。

單位”解決了勞動合同所在單位與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派工出國”的情況。

“25日”比正常發工資時間晚5天,以避免在合理的時間內有時會出現遲發工資的情況。

(四)在合同期內,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加薪的機會。(註:加薪幅度要在合同中寫明。)

第六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壹)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2)乙方因工(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醫療和經濟補償的權利。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前提下,雙方協商達成協議;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註:人力資源部應保存招聘材料,以保留雇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修訂。員工弄虛作假的,還可以依據第三十九條第五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時、按量向乙方支付合理的報酬;

2.甲方未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保險福利;

3.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合理的崗位和培訓機會;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的發展機會;

註: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無變化。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培訓費用,具體賠償標準以培訓/教育協議為準。

(2)在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甲方有權了解與乙方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簡歷、資質或上崗證,以及之前的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書面承諾其真實性。甲方因故意遺漏或隱瞞上述基本信息而被誘騙簽訂勞動合同的,如被甲方發現或被原單位起訴,將視為乙方欺詐,導致甲方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3)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壹條規定的到達日期到達工作崗位,本合同將在到達日期到期後自動失效,除非甲方同意..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是,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有任何沖突或不壹致,應以附件為準。

(5)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甲方發生合並或分立時,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合同期內,乙方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受聘於任何其他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相似的業務或競爭沖突。

(8)乙方應對在合同期內獲得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商業秘密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無工作需要的甲方員工)披露。乙方違反保密義務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被認為有充分的理由予以解聘。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註: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特殊培訓僅在主合同中原則規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

X.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修改本合同。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的,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XI。本合同壹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至少持有壹份副本。甲方應按規定建立員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月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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