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勞動者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用人單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執行裁定的,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追究責任
對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不執行勞動仲裁有什麽後果?
1.勞動仲裁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進行仲裁和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壹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壹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和裁決書。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勞動爭議經勞動仲裁委員會裁決後,雙方均未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單位未履行裁決義務的,職工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院強制執行時,可以查封對方的車輛、設備、廠房等資產,這樣會凍結企業的銀行賬戶。因此,申請執行時,申請人需要盡可能多地提供對方銀行賬號或其他財產的信息,以便法院執行人員盡快執行。
企業法人此時拒不執行判決,消極拖延或者暴力抗拒的,法院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罪將其收押。
3.業主應承擔執行費用。
二、勞動仲裁公司不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仲裁庭作出裁決後,應當制作裁決書,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即發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仲裁裁決已經生效,但企業拒不執行的,勞動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申請費按照《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交納,由用人單位承擔。
單位拒不執行仲裁結果的,還可以對單位處以罰款,對單位主要負責人可以處以拘留。申請強制執行時,餐費、交通費、律師費、電信費等費用。可以向被執行人——雇主主張。
三、如何實施勞動仲裁
1,申請執行
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2.不執行
被申請人提供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查核實,裁定不予執行:
1,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或者事後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
2.決定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等。
人民法院發現執行裁定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不予執行。
裁決書應送達雙方當事人和仲裁機構。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雙方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重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申請執行的期限
申請期限為兩年。申請中止或者中斷執行時效的,適用法律關於訴訟時效中止或者中斷的有關規定。
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確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壹履行期的最後壹日起計算;法律文書沒有約定履行期限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計算。
4.實施措施
(1)凍結和轉移存款
(2)預扣和扣繳收入
(三)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財產。
因此,仲裁裁決生效,壹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壹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壹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或者裁決書,
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履行。
壹方逾期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好的。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