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進城的後顧之憂
“我是家裏唯壹的孩子。我爸媽以前擔心鄉下的老房子我繼承不了。現在他們再也不用擔心這個了。”看到官方回復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家住北京的王女士第壹時間把這個消息分享給了父母。
近年來,我國城市化發展迅速,大量農村人口不斷向城鎮轉移。在這個過程中,家和宅基地的歸屬成為很多人關註的壹大焦點。
“除了我父母,我們家其他人現在都是城市戶口。我們專門咨詢了壹些專業人士,關於老房子和宅基地以後怎麽處理,沒有得到明確的答復。”四姐妹李麗畢業後留在了城裏工作。為了讓留在農村老家的父母過得更好,四姐妹前年特意裝修了老家的房子。“當時老兩口強烈反對。他們擔心房子和宅基地以後會被收回,花錢裝修不劃算。好在這次相關部門給出了權威答案,戶籍不會成為限制,也算是我們全家的壹顆‘定心丸’。”
在深圳工作的亮亮說,他的家鄉在浙江寧波的農村。“我們在那裏發展得很好。村裏交通和配套都不錯。那裏有房子,讓我的生活和事業有了替代的地方。”亮亮說,雖然他還沒有回去的計劃,但以後回去的可能性很大。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所長魏說,宅基地是農民的基本住房保障。自然資源部等七個部門的回應非常及時和重要,進壹步明確了宅基地的產權特征,解決了現實中長期存在的宅基地繼承問題,為有意進城落戶的農民解除了宅基地使用權可能被收回的擔憂,使進城落戶的農民及其子女能夠回到農村老家,保護了農民的合法權益。“此外,這也將有助於解決目前壹些農村宅基地被廢棄和閑置的問題。”
數據顯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人口減少了2.3億多,但農村宅基地面積不減反增,農村宅基地閑置浪費現象十分嚴重。據不完全統計,由於農民工進城務工等原因,農村宅基地和房屋已閑置超過6543.8+06億平方米。
魏介紹,近年來,各地出現了很多“空心村”,有很多閑置的宅基地和房屋。這壹制度的明確,將有助於進壹步吸引人才返鄉創業,城鄉之間的人才雙向流動,盤活利用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為返鄉人員依托自有和閑置房屋發展適合的鄉村產業提供便利條件,這對促進鄉村發展和鄉村振興是壹大利好。
繼承使用條件要明確
繼承家鄉的宅基地使用權需要滿足什麽條件?
七部門在答復中明確,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被繼承人的房屋由繼承人繼承。根據不動產和房地壹體原則,繼承人繼承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村宅基地不能單獨繼承。
談及上述規定,北京盛庭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龍解釋說,宅基地使用權是指公民個人在集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使用所享有的壹種物權。“城鎮戶籍的子女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實際上意味著城鎮戶籍的子女通過繼承農村房屋獲得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是說,宅基地上必須有房子。如果是空宅基地,就不能繼承。”
如何繼承?7部門的答復中指出,《不動產登記實務規範(試行)》明確規定,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含城鎮居民)因繼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權利登記,並在不動產登記簿和證書的附言欄中註明“權利人是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原成員住所的合法繼承人”。
具體來說,地方政府給出了更詳細的規定。以湖北省赤壁市為例。近日,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明確表示,不僅“城鎮戶籍子女”可以繼承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其他繼承人(例如“已婚婦女”);死者子女以外的繼承人也可以繼承遺產。依法繼承的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將房地產權屬證書或者其他權屬來源材料、依法繼承材料、繼承人身份證明文件和相關測繪資料提交當地房地產登記中心進行登記。
得知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在上海工作的高先生最近正打算回江蘇鹽城的農村老家:“現在父母大部分時間和我們住在壹起,擔心老家的瓦房長時間沒人住會塌,所以想回去修壹修,讓我們偶爾回去也能住得舒服壹點。”
但是單純的修房子是可以的,新建和改造都要經過主管部門的批準。近日,廣西出臺通知,規範新農村宅基地審批和建房管理,明確提出農民申請、村民小組審核公示、鄉鎮政府審批三個程序。當地農村村民宅基地面積,平原地區和城市郊區每戶不超過100平方米,丘陵地區和山區每戶不超過150平方米。在原址改建、擴建的,宅基地的用地面積和建築面積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
“全國範圍內,各地的規定可能會有差異,所以農村舊房改造前最好咨詢相關部門明確要求和規定,不要盲目開工。”王龍說道。
盤活農村閑置房屋
近年來,農村宅基地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註。看到農民的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由城鎮戶籍的子女繼承的新聞,壹些城鎮居民馬上提出了能否在農村買地建房的問題。
對此,指出農村宅基地是農村村民用於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集體建設用地,城鎮戶籍的子女只能繼承其使用權,不能交易。事實上,針對壹些地方違規買賣宅基地、占用耕地建房的現象,有關部門的文件已經明確指出,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宅基地,嚴禁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和私人會所;嚴禁以流轉為名非法占用或買賣宅基地。
買不到地蓋房子,想回老家,怎麽辦?租賃、合作等。成為選擇。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發文指出,鼓勵村集體和農民充分利用閑置宅基地和房屋,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和鄉村旅遊。城鎮居民、工商資本等租賃農家樂居住或經營的,租賃合同期限不超過20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可另行約定。
有“想進來的城市人”,也有“想出去的農村人”。老家在福建武平縣的李俊並不太關心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可以繼承的新聞。“我們村現在幾乎都是老年人,年輕人基本都出去讀書打工了。”李俊和妻子在北京開了壹家洗衣店,每年只有過年的時候才回老家。“雖然家裏有宅基地,但是回老家的收入遠不如在北京,所以沒有回去的打算。”
農業農村部提出,經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鼓勵農村村民在其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將宅基地流轉給符合申請條件的農民。對於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鼓勵其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的方式。
圍繞農村宅基地,壹系列加強管理的措施正在加快推進。例如,針對歷史上形成的宅基地面積超標、“壹戶多宅”等問題,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強調,嚴格執行“壹戶壹宅”規定,壹個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自然資源部也明確,2020年底前完成全國農村地籍調查,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登記率達到80%以上,明年底前完成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房屋登記資料清理整合工作。
魏認為,穩步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強農村宅基地規範管理,有利於維護農民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全面振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