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有時候恨鐵不成鋼:“這個問題對了就可以滿分。妳覺得妳該挨打嗎?”經常有學生低頭:“該打了。”老師吼道:“把手給我!”學生們攥緊了手,拿了幾根棍子,搓著手出了辦公室。
對於家長來說,對於在考試中犯錯、犯錯的學生,老師會通過打他們來給他們壹個教訓。通過壹段時間的觀察,家長可能會發現:不疼,不長記性,體罰和毆打讓孩子的心理素質更強。包括體罰在內的各種嚴厲的教育方式,有效地約束了孩子和其他學生的懶惰行為和習慣,孩子的養成教育得到了有效的實施。
許多家長總結說,現在的大多數孩子缺乏責任感和敬畏感。老師在言傳身教的同時,輔以包括適當體罰在內的嚴格管教,覺得對於現在被寵壞的孩子來說,並不是壹件壞事。
家長對老師打學生的方法沒有抵觸和反感。他的態度和作者的態度基本壹致,我媽也是老師,也能感受到老師敢於管教孩子的強烈責任感和巨大風險:
壹方面,老師打學生的風險太大:這包括法律風險和職業風險。首先,打學生是違法的。在成為學生之前,他首先是壹個獨立的個體,他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嚴受到法律的保護,包括《未成年人保護法》。其次,教師體罰違反教師職業規範。我的高中老師很有感觸的告訴我們,以後做老師壹定要記住這是師訓,不能打孩子,要打學生。
當老師打我們孩子的時候,我們要理性對待。如果老師用心良苦,沒有傷害孩子,我們也要認可。如果不認可,可以和老師溝通,交換意見,努力教育,都是為了孩子。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或許就能體會到老師的良苦用心。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3條第2款規定:“學校應當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要耐心教育和幫助,不得歧視。”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監護人有權請求有關主管部門處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四十八條規定:“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師對未成年學生、兒童實施體罰或者變相體罰。情節嚴重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只要老師不是出於惡意,吃壹會兒飯獲取記憶也算是壹種成長吧。如果出於惡意遷怒於學生,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沒有具體的答案。所以很多老師壹定是故意給學生找麻煩,或者是因為學生的壹些做法讓老師看不起而對學生懷有惡意。但是,總的來說,老師打學生是為了學生。幸運的是,我遇到的都是這類老師。我來說說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1.這讓我更強大。
某種程度上,老師的打罵讓我變得更強大。世界上確實有這樣的教導,可能在當時折磨了妳的心靈,貶低了妳的人格,但客觀上卻鍛煉了妳的意誌力,激發了妳最大的潛能。
2.原諒傷害,感謝挫折。
很多人在學生時代都被不好的老師欺負過:題錯的練習本被撕,書被扔出教室,被教室前面的老師罵,被教鞭打腦袋,被罵的時候被推搡,這是很多膽小的孩子的噩夢。多年以後,想起這個人和這段經歷,會夾雜著恐懼、敬佩、釋然等復雜的情緒,而不是單純的恨。
3.壹日為師,終身為父。
好老師是壹艘船,它會載妳到彼岸。過程中可能很辛苦,但老師永遠不會放棄每壹個學生。壹日為師,終身為父,包含了濃濃的師生情和學生對老師的尊敬。
體罰學生畢竟是不對的。
無論如何,都不能以教育孩子為由懲罰孩子。孩子是弱勢群體,老師通過欺負來懲罰學生。老師只有教育學生的權利和義務,沒有懲罰學生的權利。任何體罰過學生的老師,不管有沒有惡意,都應該在尋求原諒之前向學生道歉。
總之,有人說別人傷害妳是為了成就更好的自己,但我覺得作為老師,這真的不可原諒。被老師打了之後,只有我們自己才明白我們內心的糾結和痛苦。在無邊的黑暗中走久了,我們對這段經歷漸漸麻木,未來是那麽遙遠。
我想問問老師,過去打“妳”有沒有惡意,是為了放過自己,還是只是為了統計大家在類似情況下的判斷和態度?
從我自己的經歷來說,老師打我是沒有惡意的。
壹方面,在以前的環境下,大部分老師都或多或少打過學生(但很少有像現在這樣極端打架的情況),另壹方面,大部分家長也會嚴格管教孩子,要求老師嚴格教育孩子,這與以前環境下“棍棒教育”的觀念有關。我覺得嚴格的管教能更好的教會孩子什麽是原則,如何不越軌犯法。
像我以前的英語老師壹樣,她以嚴格著稱。如果聽寫的錯誤次數超過了她可以接受的範圍,她會打人,罰抄,但事後她會苦口婆心地解釋,因為上課突然降溫,她同學會馬上回家把兒子的衣服給他。
我們能說她有惡意嗎?
我似乎不能,是嗎?
所以判斷是否惡意,有時候並沒有模板式的標準,而是要看對方的出發點和目的。
當然,現在大家更註重教育的方式方法,尊重孩子的天性,不再是壹種壓制孩子追求“保存自然,毀滅人欲”的狀態。
不排除存在惡意的情況。比如體制下,有的老師面對各種評價,精神壓力很大,或者是因為老師之前的經歷。有些老師可能心理有問題,有偏差,只是自己還沒有意識到,所以會把“氣”撒在學生身上,於是就有了網絡上經常曝光的幼兒園老師摔孩子這種過激行為。
這種純粹為了發泄個人情緒,動機不純的行為,是惡意的!
因為裏面沒有愛!
還有壹種是,因為“深深的愛和責任”,孩子為了學生,不理解和接受溫柔的方式方法。這時候,有些老師基於自己的認知水平,出於對學校負責的態度,往往會選擇打孩子,因為他們焦慮無助,以為這樣會打動學生,因為害怕被打,也因為自尊,可以達到讓孩子少犯錯的目的。
從這壹點來看,其實老師的用心是好的。只要方法不太激進,比如人身攻擊,侮辱性語言,我們壹般認為老師是無傷大雅的。
其實這也和學生的心理狀態有關。如果是內心有安全感、人格完善、有愛心、自立、自信的孩子,也能對老師的壹些言行達到壹種自我安慰的狀態,能從心理上給自己壹個合理的解釋,讓自己的情緒有壹個出口。
所以我們說的因材施教,有時候不僅僅是針對不同的學生選擇合適的教學方法,而是對不同性格的學生給予不同的關心和愛護,了解他們的心理,幫助他們學習,有壹個健康的心理成長。
雖然這只是少數情況,但不排除存在。
教師在選擇這個職業之前,培養自己健全的人格,在此基礎上通過考試獲得職業資格;
在正確的老師指導下,學生也能更好的有自己的發展。
綜上所述,老師打“妳”是否有惡意,其實與學生的心理狀態和老師的行為綜合情況是分不開的!
初中被班主任(同壹個人)扇了兩次耳光。
第壹次,在我讀高壹的時候,我很愛說話。自習課的時候,我和身邊的幾個同學嘰嘰喳喳。班主任躲在窗外看了好久,突然進來打了我壹耳光。我觀察妳很久了,壹直在說話。壹個二十多歲的男人去撩撥壹個12歲的孩子是很自然的事。
第二次,第二天,時代中文比賽,我獲得了第三名。其中有壹段是憑記憶寫的,我寫錯了。老師來問我,妳背課文了嗎?我說了回去。他說:妳背出來,怎麽會錯?如果妳答對了那個問題,妳就是第壹個,而不是第三個。我還是堅持說我背了,因為我確實背了,但是只是背了就忘了,這不是很正常嗎?然而,他給了我壹記耳光。原因是如果我先來,他會得到更多的獎金。
後來到了初三,他還是上課說話,那天我也在和同學說話,但那時候他知道我成績很好。那天,他只是扇了那個和我說話的同學壹巴掌,而不是我。
所以,綜上所述,我認為他是惡意的,古怪的,自私的。
在我看來,真的沒有惡意。因為我從小就屬於那種老實的學生,老師打我的時候,就是因為我成績不好。
那些年在學校被打的學生,大多是學習成績不好或者調皮搗蛋的。我來說說我當老師後看到這樣的學生時的想法。
當妳看完下面這些情況,再想想老師是否有惡意。
我們學校是技校,大部分學生初中都沒畢業,而我進學校之前在企業工作了四年。在我印象中,抽煙很正常。
後來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們只是十五六歲的孩子。他們怎麽會對吸煙上癮呢?有沒有說他們煙癮大的?
其實抽煙的同學是想給別人看壹種“我很厲害”的外表,但在我看來,這是挺傻的。
成年人確切地知道他們能喝多少。
周末,離家遠的同學都不回家。他們偷買了些酒喝。有壹次,壹個同學壹口氣幹了壹瓶白酒,喝完馬上送到醫院。
後來周末值班的時候,就特別留意宿舍有沒有同學喝酒。他們真的不知道重量。
我接手我們班的第壹周,有個同學喝醉了,想和教官單挑。被我訓了壹頓後,他跑到衛生間跳樓了(四樓)。幸好他被及時制止了,否則我要承擔多大的責任。
我班有個愛人,很喜歡打架。他曾經創下壹學期四次群毆的紀錄,挨打的永遠是他。
18,壹個學生上完自習偷偷溜出學校,直到第二天下午下課才回到學校。
我給父母打電話,他們說:“沒什麽大不了的”。我真的很後悔當時沒有錄音,後來家長也否認了。所以現在我手機已經開機錄音了,所有通話都有錄音。
去年有個其他系的女生晚上在外面呆著,電話打不通。值班老師、院長、各系家長等了壹晚上,第二天早上女孩才被送回學校。
從監控中可以看到,女孩上了壹輛車,被壹名中年男子接走。
我不知道妳們學生時代的娛樂場所在哪裏。大四之前沒去過網吧。
我們的學生是夜總會的常客。不知道夜店的環境怎麽樣。沒去過,只在電視上和他們的朋友圈裏看過。
因為還沒開學,都是網上課,每天都要發體溫測試表。有個同學王那天沒發,我給他打電話讓他趕緊發。
結果他在酒店隨便寫在紙上發給我。紙上還寫著“XX商務酒店”。我不知道那個孩子在做什麽。然後我給父母打電話,他們拒絕接聽。
這樣的事情很多。妳敢想象這些事情嗎?
來學校之前,我從來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這樣的學生。我無法理解。壹個同事開玩笑說“我沒見過這樣的學生。”
我沒見過這樣只想玩不想學的學生,也沒見過這樣笨的學生。
別說只有我們這樣的學校才有這種事。別忘了這些學生都是初高中的學生。還有,老師打妳是惡意的嗎?現在不打學生了,最多說幾句,嚴肅的叫家長,不聽。不知道妳對這個結果滿意嗎?
學生犯錯,老師批評教育,甚至動手。不能說老師打學生,而是“懲罰”。這只是壹種教育手段。他和“挨打”有本質區別。
有人會覺得我在玩文字遊戲。其實打和罰是兩種詞。如果學生犯錯,老師批評,屢教不改,就會用紀律措施,打耳光等等。
管教孩子由來已久。妳能說這種打人是惡意的嗎?這是壹個老師對學生負責的態度。如果壹個老師看著壹個犯了錯的學生不去理會,那就是對他的不負責任。
如今,社會對教師懲罰學生頗有微詞。有的家長認為老師無緣無故打學生,就把學生帶到學校,逼迫老師道歉,甚至賠償損失。再加上壹些不良媒體的推波助瀾,廣大教師在教育學生保護自己方面畏首畏尾。
試想,這樣下去,我們的教育將何去何從?我們孩子的未來會怎樣?
有句話說得好,妳的孩子不打,將來會被別人打。如果妳的孩子犯了錯,不讓老師打,那麽他走向社會就會有人打他。甚至受到法律的懲罰。
當然也會有壹些素質不高的老師,因為在其他地方,比如家裏,他們會去學校拿學生出氣,打學生。這種情況也不是沒有。但畢竟是少數。
總結如下:如果妳的孩子在學校被老師處罰,妳應該高興,因為有老師對妳的孩子負責。再怎麽撒嬌也要明辨是非。很少有老師惡意毆打學生。知道打孩子的原因是什麽嗎,老師。妳不能因為個人仇恨而毀了孩子的未來。
1:學校教導處壹直是青春的影子。2:體罰壹定是野蠻教育,不管找多少理由來粉飾。3:惡意與否沒那麽重要,無法推測,但可以肯定的是體罰有副作用,絕不是最好的處理問題的方式。4:我們的文化是三綱五常,對人很少有尊重。外國會被指責打自己的孩子。5:可悲。直到現在,很多很多人還認為,孩子想打就打沒什麽不對...所以我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並不意味著我們進入了文明社會。
我沒讀過多少書,才十五六歲,沒被老師打過,也沒見過老師打學生。看到這個問題我很驚訝。作為老師,為什麽壹定要打學生?為什麽社會認同並鼓勵老師打學生?就算是個熊海子,難道除了打就沒辦法了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傳道授業解惑,是什麽時候跳出了教師的職責範圍?我不知道這個標題是不是想把20年前張清霖毆打學生常瑤和20年後被學生毆打報復老師所造成的社會效應聯系起來。不管怎樣,我們來分析壹下這件事吧!作為壹個文化工作者,壹個老師,把板子打在學生的孩子背上,強迫他跪在黑板上,用手用腳,隨意打他,這是什麽性質?。作為老師,妳不是在體罰孩子,而是想殺了他!這是多大的仇恨才會如此殘忍?而且還經常堅持!這些行為是教師工作的壹部分嗎?俗話說,有傷害就有仇恨。如果妳放不下,那就是個人問題。20年後他長大了,碰巧遇到了妳,壹時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把妳打了回去(可能為了這個屈辱他已經找過妳n次了)。不管誰對誰錯,這簡直就是個人恩怨,妳還壹直叫囂“學生打老師”。唉,妳根本沒找到自己的錯,也不想承認自己錯了。現在妳想把事情擴大到被打後的“老師”和“學生”兩大陣營。爭取“同情牌”告訴妳,除了用法律懲罰被妳打了,被中國優秀文化傳統欺騙,被迫保護妳的不良行為的常遙,中國的教育壹定會因為妳而進行重大改革,從此妳就是可恥的創始人,反面教材!
不跟妳聊了,感謝閱讀,求指正。
如果沒有升學率,沒有分數,沒有排名,沒有紀律和規矩,安全是第壹追求。再笨的老師,壹個“有病”的老師,壹個不是“人”的老師,哪怕是最“熊”的孩子,也會“打”出來。
做孩子的第壹任老師,做好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失敗了,再好的外部環境也救不了妳和妳的孩子。孩子的性格是遺傳自父母的,是在家庭環境中培養的。
常某就是個例子,家庭教育導向失靈,學校教育(客觀存在,即使常某不去,也是那樣存在)刺激。
會走向極端。是“家庭教育決定孩子的態度,態度決定性格,性格決定命運”。
常的結果是家庭教育的必然產物,“它絕不是壹個偶然的結果。”
我沒有被老師打過,至今不明白為什麽。
由於父母工作流動性大,我小時候經常轉學,就是在首都上學,也有在偏遠縣城的。我也見過老師打同學(不記得為什麽了)。那麽多學校和老師,我學習成績壹般,但是比較弱。為什麽我沒被打?
現在想來,壹個是我可能會眨眨眼。小時候跟著外婆長大,外婆沒文化,但是懂事,經常說“那些不努力的,那些偷懶的,專門玩短視的。”第二,我老實不胡來,老師找不到打我的理由。第三,我天生殺氣,老師不敢打我。
總之,老師打人要看對象,不是所有人都打,低年級學生更容易被打,弱勢學生更容易被打。我開玩笑的。聽著。別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