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她建議廢除拐賣兒童罪,將其並入拐賣兒童罪。
孫海洋的女兒呼籲廢除綁架罪。讓我們來看看邊肖。
電影《親愛的》上映已近八年,但影片中尋找兒子父親的現實原型孫海洋的人生故事卻在不斷發展。
近日,公布了對拐賣兒童案犯罪嫌疑人吳的量刑建議。2021,11,吳被捕。
壹個月後,正在尋找14的孫海洋的兒子孫卓被找到了。
無法接受吳拐走了兩個孩子的。建議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他5年有期徒刑,他認為會太輕。他還想對吳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500萬元,以補償其經濟損失、精神損失以及多年尋找兒子給他的家庭造成的傷害。
吳為什麽被控“拐賣兒童罪”,與“拐賣兒童罪”有什麽區別?在拐賣兒童罪最高刑期為五年的情況下,法律如何處理拐賣多名兒童等犯罪行為的惡劣情節?拐賣兒童罪的量刑是否應該加重?
6月14日,在公布了對拐賣兒童犯罪嫌疑人吳的量刑建議。
檢察機關出具的量刑建議。
犯罪嫌疑人在14拐賣兩名兒童,檢方建議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五年。
據悉,2007年,除了綁架之子卓外,吳還綁架了彭冬英之子傅。
關於拐賣兩個孩子的動機,吳曾說,因為二哥壹直想要個兒子,就騙說傅是自己和前女友生的孩子,把傅送給二哥撫養,而則被送到另壹個壹心求子的親戚家。
2021 11兩個孩子相繼被找回後,案件繼續推進。2022年6月14日,孫海洋公布了他收到的量刑建議。該建議書顯示,吳涉嫌拐賣兒童。鑒於被告人吳拐賣兩名兒童的事實,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
孫海洋認為該罪的量刑過輕。他告訴南都記者,無論是拐賣還是拐騙,對於失去孩子的家庭,傷害程度都是壹樣的。但咨詢了法律人士後,得到的答案是:吳建議以“拐賣兒童罪”定罪,可能是因為沒有證據證明吳以出賣為目的拐賣兒童,而按照拐賣兒童罪,最高判五年。
量刑建議輕?專家建議,同罪數罪並罰,判10年。
在這方面,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向南都記者解釋:刑法規定第二罪拐賣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罪的刑罰有輕有重。拐賣兒童罪最高刑期為5年;在販賣兒童罪中,起始刑罰是五年,最高刑罰是死刑。
阮齊林介紹,這兩種犯罪的核心區別是目的不同:拐賣婦女兒童罪的目的是出賣,其行為是受經濟利益的驅使。這類犯罪更容易形成利益鏈和產業鏈,甚至不斷被模仿和學習。為了加大對這類犯罪的打擊力度,處罰也很嚴厲。相比之下,拐賣兒童罪的行為人並非受經濟利益驅動,行為人可能以撫養為目的拐賣兒童,這在現實生活中比較少見。
阮齊林還表示,拐賣兒童罪的加重情節在現行刑法中有明確規定,規定了加重情節的數量和次數。比如拐賣3名以上兒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拐賣兒童罪沒有規定加重情節。
孫海洋說壹些人販子比我們更了解法律。他們被抓後聲稱是為沒有孩子的家庭做好事,不存在金錢交易,不屬於拐賣。
孫海洋認為,由於販賣人口可以用現金交易,交易記錄很可能沒有保留,因此無法證明罪犯的行為是販賣人口。罪犯因此逃避了拐賣婦女兒童的罪行,他們面臨的最高刑罰只有五年監禁。與拐賣兒童罪相比,拐賣兒童罪的刑罰大大減輕。為此,孫海洋提出,希望加大對拐賣兒童罪的量刑,有效震懾犯罪分子。
阮齊林在現行法律框架內提供了另壹種策略:本案中,考慮到被告人拐賣兩個兒童,侵犯了兩個人的人身權,可以主張數罪並罰。如果拐賣1名兒童最高刑期為五年,拐賣兩名兒童最高刑期為10年。
人大代表建議取消拐賣兒童罪,並入拐賣兒童罪。
長期以來,很多人建議從立法層面完善拐賣兒童罪。如重慶市榮昌檢察院檢察官許小莉等人曾撰文建議增加情節嚴重罪的相關規定。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刑法學碩士劉思默也在論文中指出,拐賣兒童罪的法定刑只有壹種,沒有明確規定減輕或者加重情節。筆者建議,加重情節應包括行為次數、實施次數、危害結果等諸多因素。數量、頻率等因素反映了行為對社會的不良影響和危害程度。
全國人大代表、搜房網創始人張寶艷也主張修改法律。她認為,拐賣兒童罪和拐賣兒童罪對個人、家庭和社會的不良影響是壹樣的,“拐賣兒童”的行為沒有區別。因此,她建議廢除拐賣兒童罪,將其並入拐賣兒童罪。
張寶艷還告訴南都記者,她已經向相關部門提交了書面建議,正在努力完善立法。
采寫:南都記者郭若梅姜發自北京
孫海洋的女兒呼籲取消綁架;
妳支持騙賣罪,買賣罪嗎?
4月7日,孫卓拐賣兒童案開庭審理,孫海洋女兒呼籲完善立法,廢除綁架罪,統壹為拐賣兒童罪。只要孩子被帶走,不管是偷著養,偷著送人,還是偷著賣,都要付出代價,都要受到嚴懲。只要立法完善,人販子就能被震懾,世界上就不可能有拐賣!
綁架罪和為壹個家庭尋找孩子的騙保賣罪有什麽區別?對於壹個失去孩子的家庭來說,傷害程度是100%,但法律上的欺騙和販賣是天壤之別。出軌金額最高5年,最低5年,最高可判死刑。在被綁架的案件中,他可能會被判詐騙罪,因為花了太長時間才找到吳出賣自己孩子的證據,而且他從未承認接受過買方的錢。
如果給吳壹個五年的名額,不要說不同意,求子家庭不同意,就連的幾千萬老百姓也不同意。這樣的法律如何威懾人販子?每壹個拐賣兒童的人販子被抓,可以說都只是送人或據為己有的伎倆,不承認經濟上的互動。法律的漏洞為這些人販子掏空了,讓他們肆無忌憚地從事活動,偷走別人的孩子,卻可以安然無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