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分類:教育,人,教授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性別:女
回族
學位
本科1987-1991,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
碩士1995-1998,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碩士。
博士1998——至今,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在職博士生。
工作經歷1.1987-1991,就讀於廈門大學法學院,法學學士;
2.1991-1995,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
3.1995-1998,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碩士;
4.1998——至今,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在職博士生。
出國訪問:
2006年4月5438+0?2001年6月,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和天普大學訪問學者。
2001九月?200110,英國蘇塞克斯大學發展研究所訪問學者。
2002年9月?2003年6月,他在哥倫比亞大學做訪問學者。
2002年6月5438+10月?2002年6月至10月在美國耶魯大學做訪問學者。
武漢大學法學院社會兼職副教授,法律診所教研室主任,診所法律教育研究中心主任。
開設的課程有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本科)、法律診所(本科)、比較行政訴訟法(研究生)。
研究興趣包括行政法和行政程序法、診所法律教育、比較行政程序法、憲法和公民權利以及反性別歧視。
主要研究成果◆論文:
1.非類型化行政行為初探,1999,12,人大復印憲法與行政法轉載。
2.從憲法權利到現實權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發表於《法學評論》2000年第1期,轉載於全國人大2000年第5期《社會保障》全文。
3.“開放的觀念和開放的法制?來自《對深圳政務公開實施情況的調查》,載《行政與法律》2003年第2期。
4.法律援助與法律診所的識別與整合,《法學雜誌》2003年第6期。
5.美國律師職業技能課程的教學方法有什麽啟示?觀察模擬談判課的思考,載於《中國教育理論》(香港),2004年第1期。
6.《行政公開認知調查報告》,載《法律評論》2004年第2期。
7.《美國律師調解專業技能研究》,載於《探索》2004年第4期。
8.“誰來唱主角?《論律師與委托人的關系》,載《中國律師》2004年第10期。
9.“事實調查?法律教育中被遺忘的領域,《全球法律翻譯評論》,2005年第2期。
◆作品:
1.《中國診所法律教育》,2002年,法律出版社。-參與編輯
2.實用法律寫作,2000年版,湖北辭書出版社。-副總編
3.《行政訴訟法教學指導》,2000年版,武漢大學出版社。-參與編輯
4.診所法律教育,2002年版,法律出版社。-合作翻譯。
5.《如何申請國家賠償》,2004年版,人民法院出版社。-合著者
6.互動教學法?診所法律教育,2004年版,法律出版社。-個人專著
7.實用型法律人才的培養?診所法律教育的經驗,2005年,法律出版社,主編。
◆個人項目:
1.法律教育改革與臨床教學,2002?2003年,由國際教育協會資助。項目成果:個人專著《互動教學法——診所法律教育》,法律出版社,2004年。
2.2002年香港樂施會資助的行政公開調查訪問項目。項目成果:開放的理念和開放的法律制度,發表在《行政與法律》2003年第2期。《行政公開認知調查報告》,載《法律評論》2004年第2期。
3.法律教育改革和實踐系統,由福特國際基金會資助,2002年。項目成果:法律援助和法律診所的篩選和整合,發表在《法律雜誌》2003年第6期。美國律師職業技能課程教學方法的啟示?觀察模擬談判課的思考,載於《中國教育理論》(香港),2004年第1期。《美國律師調解專業技能研究》,載於《探索》2004年第4期。
4.實用型人才的培養?美國經驗與中國探索,2004?2005年,由美國鴨梨協會資助。項目成果:主編的《實用法律人才培養》將於2005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5.中國診所法律教育的可持續發展,2005?2007年,它得到了美國福特基金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