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禹
禹即位後,壹次見到罪犯,就傷心地哭起來,問他原因。於曰:堯舜在位時,眾民以堯舜為心,而奉之於君,眾民以其心為心,謂之痛。"
2商湯
商滅,唐公天下,平民心。歷史上稱之為唐專利。唐深刻檢討了自己的錯誤,說:“我向罪低頭,但我敢原諒自己,但簡在上帝心中,其罪在壹人,不可能壹人有罪。”此後又恰逢商朝連年幹旱,糧食絕收。負責宗教祭祀的大臣說,人們應該被獻祭,向上帝祈求降雨。於是,唐“剪發斷爪”,以此為祭,向桑林祈禱,“咎由自取六事”,說:“壹人有罪,則使眾民有罪,眾民皆罪於對方。沒有不尊重壹個人,讓神和鬼傷害人的生命。”結果是,民以樂,雨以大。
3周成王
《詩經·周松·蕭雅》是周成王的自罪詩。
4秦穆公
《尚書·秦時》是伐鄭後的反思。
5漢武帝
漢武帝即位後窮兵黷武,好仙煉丹,大搞宮闈,導致民力衰竭,匪賊興起,天下大亂。到了晚年,武帝漸漸後悔了。媾和期間,拒絕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輪臺(今新疆輪臺縣)的邀請,決定“棄輪臺之地,上書喪”。他“深悔往事”,不忍再“驚世駭俗”。他決心“禁止殘暴,停止善於送禮,幫助農民”。“所以不要回來。並封丞相車錢球為富民,安歇錦繡前程,思富養民。”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輪臺之罪》壹書。漢武帝晚年,面對大廈即將倒塌的危局,幡然醒悟,痛改前非,全面調整國家內外政策,不僅使政權轉危為安,也為“趙、宣中興”奠定了基礎。
6唐德宗
唐德宗即位後不久,數次出兵反叛,史稱“四王”、“二皇”。公元783年,長安失陷,德宗倉皇出逃,被叛軍壹路追到奉天城。次年春,他痛定思痛,將年號改為“興元”,並頒“赦罪詔”、“命朝臣作各種宣旨”。他在聖旨中列舉了自己的罪過後說:“神譴責上面,我卻不自知,人抱怨下面,我卻不自知。”?面子,罪是真的給了”。⑥這道聖旨真摯動人,很有感染力。發出後,“四面八方人心大喜”,“士卒皆哭”,大大鼓舞了民心,大大改變了局面。不久,騷亂平息了。?
7宋徽宗
1125+01年,金兵進逼東京。驚慌失措的惠宗聽了大臣的建議:“宜先犯罪,懲辦種種弊端,這樣人民才會幸福,上帝才會回歸。”聖旨還列舉了自己的罪過:“言語不通,阿諛奉承,特權萬幸,貪官成功。賦稅耗盡了人民的財富,駐軍迫使軍隊。做再多也沒用,奢靡成風。”“記住自己,有什麽遺憾的!”後來把皇位傳給了太子恒(欽宗),他成了太上皇。於是,瀕臨滅亡的北宋出現了轉機。然而好景不長。壹年後,回和秦被遊牧民族俘虜,成為囚犯。?
8順治
年輕的皇帝上臺後,自然災害很多,如“水旱頻繁,地震頻繁”,“冬天打雷下雪,隕星淋土”。他把所有這些自然現象都歸咎於自己的“不道德”,並為此責怪上天。所以他不斷反思自己,反復譴責自己。臨終時,他又留下了壹份關於自己罪行的遺詔,為自己淋漓盡致地列舉了14條罪狀,都是原則問題。
總結起來,可以分為七個方面:壹是政治上,“既然親政,紀綱的法政人事就不能驕橫,太宗又兇,不能跟風,得過且過。”二、對皇太後而言,“子未完,誠未遂。”不履行孝道讓處女傷心。第三個是要“晉階”的君王貝勒?善良是新鮮的,友誼的方式不好。”第四,“我好得不能虛浮”,用人“未能善用之材,以致每嘆不足”,“見賢者舉不起來,見腐者退不了”。五是設立十三衙門,任用宦官,“與明朝無異”。第六,“國家用錢很多,士兵軍餉不夠,金花錢糧食都給了宮裏,也沒攢下。“第七,“我閑散安靜,總在尋求安慰”,“我自以為聰明,所以不能聽可訓”,“我知道我做了什麽,每天?後悔的責任只是壹篇虛空的文章,並沒有得救。"
順治皇帝給自己列了14條大罪,應該說夠全面夠深刻了。在蓋棺所定義的“自我評價”中,他是第壹個做出如此徹底自我批評的人。
延伸資料:“針對自己的聖旨”是古代帝王在朝廷出現問題、國家遭遇天災、政權安危時,用以自省或檢討自身錯誤的口頭陳述或文件。通常出現在三種情況下:壹是君臣錯位,二是天災人禍,三是政權危在旦夕。本意是自責,但情況不同。
“聖旨反己罪”中的“聖旨”二字,在《說文解字》中解釋為:說真話,聽從指揮。東漢學者鄭玄對“聖旨”作了註釋,稱之為“聖旨,意為告”。告訴,告訴,告訴人們。這個人有起有落。《管子》壹書記載,齊桓公探望生病的管仲時,向管仲請教對未來政治的良策:“為什麽管仲也會給我寫信?”“關中”(管仲)是臣,“我”(齊桓公)是君,意思是我要“告訴”君。齊桓公沒有以“君”為權,而是把“聖旨”二字放在了上下官員的平等地位上。
但自從秦始皇宣稱“命為制”,令為聖旨之後,“聖旨的語言權就成了皇帝的專利。”“自罪”是皇帝責備和反省自己的“口諭”。當它與“聖旨”二字壹起使用時,就成了告訴世人的文書。
在古籍記載中可以找到“罪咎自責”的模式,分別是《尚書》中的唐專利和秦時。文字比較詳細,可以作為範本。是《呂春秋》中出現的這句“有罪自罰”的常用格式語言:“壹人有罪,責人是常事……”講的是商湯犯事的故事。
所以古人認為“咎由自取”的起源始於“禹、唐咎由自取”據古籍記載,有壹次,大禹即位後,偶然看見壹個罪犯,於是傷心地哭了起來,問他原因。於說,堯舜在位的時候,眾民以堯舜為心,可是他們是王,眾民以堯舜為心,是壹種痛苦。
余看到人心渙散,很內疚。他認為自己沒有做好皇帝,於是自省,主動承擔起監督和保護的責任。商滅了,唐也昭告天下,安撫人心。這份公告被稱為“唐專利”。在《唐古》中,唐檢討了自己的錯誤。於和唐“得罪自己”,收到了預期的效果。後來被附會神化後,成為後世皇帝遵循的“罪惡聖旨”。
周成王平定了管叔、蔡叔的叛亂後,擔心“國家不堪,多災多難”(《詩經·周松·蕭雅》),於是反思災難發生的原因,寫了壹首詩告誡自己:“不要給我蜜蜂,要有新的”(大意是沒有人涉及我,災難把我拖垮了)
《尚書·秦時》記載,秦穆公在征勞大敗,付出數萬將士生命後,也立下了“罪狀書”。結論說:“沒能保護好我的子子孫孫也是危險的。”國家的狀態是壹個人叫的;國家的榮耀也是壹個人的慶典。“本文提出了壹國之君與國家安全的關系:國家因本人過錯而處於危險之中;國家的安寧也是因為我。
中國歷史上第壹次明確頒布“反己聖旨”的是漢文帝。公元前179年,有人建議漢文帝早立太子,漢文帝不同意,於是頒布“聖旨”,說“我不德……”這意味著如果我現在建立壹個王子,將會加劇我的不道德。同年冬,漢文帝又做了壹次“反誣”。
除了《二十五史列傳》之外,古代帝王“自戕”的資料還包括宋代的《子鑒》、《編》、《劍龍編》、《徐子編》、《徐子誌通鑒》、《元規》以及清代的《明實錄》、《清實錄》、《東華錄》和歷代筆記等。
壹位名叫韓笑的學者在《唐太宗全集》中發現了28份唐太宗的“罪證”。《二十五史》中被判有罪的周成王發出了260份“有罪詔書”,壹共有四份,壹份是漢武帝著名的“輪臺詔書”,壹份是崇禎皇帝的“有罪詔書”,壹份是袁世凱廢除帝制的主席令。
如果算上袁世凱,中國歷史上,總有八十九個皇帝犯了罪。最早的抄本是漢文帝在公元前179年出版的,最後的抄本是民國五年(公元1916年)出版的,總時間跨度為2085年。如果以《二十五史》為限,那麽最後壹個《上諭》應該是1895年5月2日頒布的,時間跨度為2074年,平均8年。
“對自己犯罪”的皇帝數量為:漢朝15個,包括呂後在內,漢朝共有24個皇帝,其中15個皇帝對自己犯了罪;接下來的三國有壹個,就是魏文帝;然後就是兩個吳,七個金,十四個南朝,壹個北朝,壹個隋,八個唐,六個五代,七個宋,壹個遼,壹個金,四個元,三個明,八個清。如果算比例的話,清朝的比例最高:十個皇帝中有八個都發出過“上書給自己以罪”。
參考鏈接:百度百科-內疚與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