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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開發協議怎麽寫

房地產聯合開發協議

甲方:供貨地點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賬號:

乙方:業主

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電話:賬號:

根據城市規劃建設的需要,經縣政府批準並征得相關職能部門同意,甲、乙雙方共同開發某項目(以下簡稱項目,位於)。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多次協商,就共同開發某商業市場項目達成壹致,特制定如下條款,以資遵守。

合作的首要原則

甲乙雙方合作的原則是合法、平等、自願、互利。在合作過程中,如雙方有其他分歧,應根據上述原則協商解決。

第二條合作對象

(1)雙方共同開發目標位於某縣某地塊,面積和範圍以政府主管部門最終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總圖為準(總圖見附件),並擬在該地塊上建設某商貿市場項目。

(二)甲方投資的土地類型為:開發房地產的手續應由雙方與申報政府及有關部門商定,並以書面形式執行。甲方出資僅限於現有總用地約10000㎡的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的面積評估價(以原劃撥土地面積為準),四塊地的界線以土地使用權宗地圖為準(宗地圖見附件)。土地使用權轉讓時,由政府主管部門直接辦理該土地到乙方名下的全部轉讓手續,甲方必須提供辦理手續的相關資料。轉讓契稅由乙方承擔,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投資共同開發的土地合法且無任何爭議。如該地塊四至界線圖存在爭議,甲方應負責解決相關的民事和經濟責任,由此產生的壹切費用由甲方承擔;地塊圖外新規劃建設引起的涉及相鄰單位和居民的糾紛由乙方解決,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甲方應積極提供並參與協調項目建設實施及甲方談判過程中需要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第三條合作方式

(1)甲方根據縣國土資源局編制的基準地價對其擁有的土地進行評估,並將評估價格作為合作投資份額。

(2)乙方負責項目開發的資金籌措、項目前期的報批、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項目的建設、工程款的支付、房屋的銷售、工程的驗收、竣工後的資料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聘等。,並承擔該項目的所有法律責任。

第四條合作時間

甲乙雙方的合作時間從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所有條款完成之日止。全部條款的完成應理解為:(1)工程已完全按設計圖紙建成;(2)項目銷售部分的房屋已售出或雙方認為已售出;(3)項目已完成各項行政審批手續,辦理了各項竣工手續,並辦理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手續;(4)雙方認為應完成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項目規模

建設規模以乙方提交的方案為準,並最終得到政府主管部門的批準。

第六條利益分享

(1)項目方案確定後,分配給甲方的商品房位置和樓層由甲乙雙方協商大致確定..

(二)項目竣工後,乙方將按照甲方當時投資的該地塊的評估價格,將與該地塊評估價格相同的商品房分割給甲方,甲方取得該商品房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各種手續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落實合作開發項目用地規劃手續,辦理聯合建設項目用地規劃審批。土地使用權為乙方,土地使用不受第三方利益限制。

(二)實施合作開發項目占地規劃和建設工作。

(三)完成合作開發項目規劃用地的拆遷、安置和補償工作。

(4)如乙方因自籌資金不足確需貸款,乙方將與甲方聯系,以項目名義向銀行借款,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銀行貸款。

(5)甲方應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審批、項目建設和銷售手續。

(六)甲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約定的甲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托二狗同誌全面負責項目開發的資金籌措、項目前期的報批、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項目的建設、工程款的支付、房屋的銷售、工程的驗收、項目竣工後材料的歸檔、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聘等事宜。

(二)為按期完成項目,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獲得良好的社會聲譽,乙方設立專門賬戶,項目的所有銷售收入均進入該賬戶,專款專用。

(3)乙方不得以項目名義挪用銀行貸款,所獲貸款應在甲方監督下用於項目的開發建設..項目開發銷售收入除壹部分用於維持正常建設進度外,其余部分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否則由此產生的銀行債務及其他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負責合作項目的整體供水、汙水處理、供電、供氣及通訊安裝程序。

(五)乙方負責辦理合作項目的開工手續,取得開工許可證,使合作項目能夠合法開工建設。

(六)乙方應保質保量按期完成項目建設。

(七)乙方應及時繳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否則由此產生的各種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9條陳述和保證

甲乙雙方應保證以下事項真實可信:

(1)甲方是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法人,有權獨立簽署和履行本協議。

(二)乙方是依法成立並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三)甲乙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所有程序均已完成,且合法有效。

(4)在簽署本協議時,沒有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作出任何可能對任何壹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承諾在本協議的討論、簽署和執行過程中,對屬於對方且不能從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經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商業信息和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者同意,另壹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商定。

第十壹條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有特殊情況,任何壹方需變更本協議,提出變更要求的壹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在征得對方同意後,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書面通知發出後七個工作日內)簽署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沒有雙方簽署的書面文件,任何壹方都無權更改本協議。

第12條協議轉讓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未經另壹方書面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將本協議規定的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第十三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合作原則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 _ _ _ _ _ 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 _ _ _ _ _ _ _ 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隱瞞真實情況,合作情節違法,致使項目無法繼續進行,甲方應賠償乙方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如合作地塊存在其他糾紛影響項目建設,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如甲方不配合或不及時配合乙方辦理項目開發所需的壹切手續,從而延誤項目開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如乙方隱瞞真實情況,不具備房地產開發資質,乙方應賠償甲方自項目開發以來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及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息。

(四)如乙方未能如期籌集項目開發所需資金,甲方可認為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協議,另尋合作夥伴。

(5)如乙方未能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建設,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擅自以項目名義挪用銀行貸款,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七)如合作壹方違反本協議保密規定泄露秘密,造成的損失由泄露方承擔。

(八)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關於變更協議的規定,所作的變更無效,由此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9)如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轉讓的規定,未經另壹方明確書面同意,任何轉讓均屬無效。

第十六條本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本協議雙方可根據本協議的原則、本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和相關條款的內容對本協議做出合理的解釋。除非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沖突,否則此解釋具有約束力。

第17條補充和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協議的有效性

(1)本協議自雙方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所有條款履行完畢後自然失效。本協議壹式六份,壹式八頁,雙方各執三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項目全權代表:

年月日月日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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