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遼陽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和制定規章的程序。

遼陽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規和制定規章的程序。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規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規章制定程序,提高立法質量,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序條例》,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在不同上位法相抵觸的前提下,地方性法規草案(以下簡稱法規草案)的立項、調查、起草和審議,以及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法規(以下簡稱法規)的立項、調查、論證、起草、審查、決定、公布、備案和清理,適用本規定。第三條本規定所稱法規草案,是指依照本規定起草,以市政府議案形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規範性文件。

本規定所稱規章,是指市政府按照本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並以市政府令形式發布實施的規範性文件。第四條規章草案可以規定下列事項:

(壹)為了實施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實際情況需要規定的事項;

(二)屬於地方事務,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規的事項;

(三)國家和省尚未立法,本市實際工作需要的。第五條規則可以規定下列事項:

(壹)為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規定,需要規定的事項;

(二)屬於本市具體行政管理的事項。第六條起草法規草案和制定規章,應當遵循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基本原則;堅持改革創新與改革決策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正的原則,提高行政效率,方便服務;借鑒國內外立法經驗,科學合理地規範社會關系。第七條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是市政府起草法規、規章草案的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市法制部門”),具體負責以下工作:

(壹)編制年度法規草案和立法計劃,報市政府批準後,按照有關程序組織實施;

(二)組織或者委托有關部門(個人)起草法規草案;

(三)審查法規、規章草案,進行調研論證和項目效益分析;

(四)權限範圍內規章的清理、解釋、備案和公布;

(五)定期組織對已公布實施的規章進行評估和匯編;

(六)統壹安排立法經費的分配和使用;

(七)其他有關法規草案和規章起草業務。第八條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是起草法規、規章的工作單位,負責下列工作:

(壹)根據需要提出法規草案和計劃項目建議;

(二)根據年度計劃起草並提交法規草案和規章送審稿進行審查;

(三)參與市法制部門組織的有關法規起草過程中的調查論證;

(四)配合市法制部門對法規、規章草案進行審查和調查;

(五)根據法規、規章草案的要求征求意見;

(六)參加市法制部門組織的法規起草和規章制定過程的協調會;

(七)承擔市政府委托的法規草案解釋工作;

(八)對本單位起草的已公布的規章,負責提出修改、廢止意見和起草修改稿;

(九)按照規定的權限對規章進行解釋和說明。第九條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制定、公布、評估、清理和編纂所需經費,應當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具體使用辦法由市法制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另行制定。第二章立法第十條市法制部門應當於每年6月30日10前,向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其他具有公共管理職能的組織征集下壹年度的規章草案和立法建議,並發布征集下壹年度規章草案和立法建議的公告。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及其他具有公共* * *管理職能的組織應當根據本單位工作情況,於每年65438+2月30日前向市法制部門提出法規規章草案的立項申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市法制部門提出制定法規、規章草案的申請和立法建議。

市法制部門應當及時將收集到的立法建議交有關部門研究,有關部門決定采納的,應當向市法制部門申請立項。第十壹條項目申請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壹)法規、規章草案的名稱,需要規範和解決的主要問題;

(二)制定法規或規章草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擬確定的主要制度;

(三)制定法規或規章草案的法律和政策依據;

(四)法規或規章草案的制定進度和建議市政府審議的時間。

  • 上一篇:如何開壹家輕食店創業?

    自2002年第壹家新元素餐廳開業以來,因其輕食理念和獨特風格,壹度成為時尚的代名詞。在疫情中掙紮了2年,終於在今年65438+2月18,新元素傳來破產重整的消息,全國各大門店陸續關門。第壹代網絡名人輕食即將離職,引發社會對輕食行業前景的思考。

    網絡名人輕食潮退潮後,外賣、零蔗糖、代糖飲料甚至加工代餐食品等輕食受到追捧。目前輕食行業真正的業態是怎樣的?背後是怎

  • 下一篇:美墨戰爭爆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