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開放以來,經過20多年的發展,我國已經建立了會計法規體系框架,形成了壹套以會計法為主導、以會計準則為重點、以會計制度為基礎的會計法規體系。但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現行的會計法規體系仍存在諸多問題,嚴重降低了會計信息質量。1.會計法規不完善導致的會計信息失真包括合法會計信息失真和非法會計信息失真。所謂非法會計信息失真,是指“故意弄虛作假”或“故意造成會計信息失真”的行為,如:虛增利潤、掩蓋虧損;挪用流轉稅;設立表外賬戶,私設“小金庫”;隱瞞交易或事件的行為。法定會計信息失真是指由於會計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導致會計法律法規要求的會計信息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使會計信息不能相對真實地反映經濟活動和會計事項的內容。這種不壹致是由會計法規本身造成的。首先,會計核算過程包含大量不確定因素,如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預計殘值等,具有很大的主觀成分,會影響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其次,會計假設決定了會計在壹定程度上必須依賴估計和判斷,這其中包含主觀因素。再次,對於同壹會計事項,往往有多種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可供選擇。雖然有壹定的原則可循,但這種選擇性也是主觀的。比如存貨的計價方法,選擇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結果,這種選擇不壹定能反映客觀真實。因此,會計法律規範的不完善在壹定程度上為會計信息失真提供了空間。第二,會計法規體系存在的問題。1999新修訂的《會計法》雖然整合了各種意見,解決了會計工作的定位問題,但只能說我國會計立法剛剛進入“博弈”,距離“納什均衡”還有壹定距離。因此,會計立法必然會有漏洞和不完善之處。具體來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會計法規不完備1。制定機構中代表多方利益的機構和關系不足。代表多方利益的機構和關系少,或者代表性太窄,會計法規難免有失偏頗。目前我國現有的會計法規基本都是政府行為,客觀、公正、獨立的投資者代表太少。2.會計法規的制定者是主觀的。因為國家的法律、會計制度、會計準則都是人制定的,所以人們在制定這些法律法規的過程中難免會摻雜壹些個人的主觀判斷。而且由於人們認識水平的有限性和認識對象的復雜性,各種規範本身並不能完全符合客觀實際,因此在這些法律法規指導下產生的會計信息可能會偏離實際情況,造成合法會計信息的失真。3.會計法規對信息披露的規定不當。由於會計法規的不完備性,會計法規沒有規定壹些重要信息的披露,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壹是會計準則中對壹些無形資產和人力資源沒有恰當合理的處理方法;二是現行會計法規沒有要求反映企業社會責任等非經濟信息;三是會計法規對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規定過於原則,法律責任界定模糊,實踐性差。(二)會計法規的選擇性由於每個企業的具體情況不同,會計法規不能完全制定,只能對企業提出基本的原則和規範,導致同壹會計事項有多種可供選擇的會計處理方法。目前我國會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細化,會計人員擁有的“搭便車權”比較大,給了會計信息被故意篡改的機會,產生了會計信息失真的可能。(三)會計法規與國際慣例存在差異1。從會計準則的起草階段來看,起草依據不同。如美國在起草階段就擬出了指南初稿,經委員會多數委員討論通過後,發布“公開稿”,以書面形式和公開聽證的形式再次向公眾公開征求書面和口頭意見;而我國在制定會計準則的過程中過於依賴其他國家現有會計準則的比較研究報告,整個起草和起草過程對普通公眾保密,缺乏多次征求意見和公眾反饋的環節。2.從征求意見的階段來看,征求意見的範圍和形式是不同的。從範圍上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的征求意見範圍是全體公眾,而中國似乎更關註上層階級。從形式上講,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征求公眾意見的方式主要有兩種:書面意見和口頭意見,而我國更註重書面意見的咨詢。3.從準則體系的獨立性來看,中國的會計準則制定機構過於依賴官方意見。就標準本身而言,是壹個技術性很強的過程,如果官方介入過多,必然會在壹定程度上影響標準的技術質量。4.內容也不壹樣。比如在固定資產折舊方面,目前考慮到國家財政的承受能力,除了部分高新技術行業外,大部分行業都采用平均折舊法,使得我國企業的固定資產回收期相對較長,不符合會計穩健性原則,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3.解決問題的建議(1)制定會計法規的原則要體現中國特色,與國際慣例接軌。在我國會計準則的制定過程中,壹方面要充分考慮國情,使會計準則盡可能服務於我國企業的良性發展,加快無形資產、人力資源、國際業務等方面具體會計準則的研究。另壹方面,我國已經加入世貿組織,這就要求各成員的國內立法要與相關規則和成員國自身的承諾相壹致,這就要求我們對原有的會計法律法規進行調整和完善。在體現中國特色的基礎上,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會計準則和國際會計準則的有益成分,使中國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相協調。具體要註意以下兩點:1。逐步實現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統壹。公平競爭是市場經濟的重要原則。基於這壹原則,市場中的每壹個企業都是平等的競爭主體,都應該按照統壹的標準提供會計信息。根據國際慣例和WTO的要求,取消行業會計制度,加快以會計準則取代行業會計制度的進程,逐步實現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統壹。2.以公司企業為重點推進會計準則國際化。國際通行的會計準則主要是基於公司企業的需要。因此,在完善會計準則的過程中,中國也需要以公司企業為重點,不斷向國際會計準則靠攏。(2)理想的會計法規,在建立會計法規的過程中堅持現代博弈論的指導,應該是經過多次“博弈”最終達到“納什均衡”狀態的社會契約。西方國家會計準則的制定就是壹個很好的例子。起初,它只是企業在經濟活動中形成的壹種慣例。後來由相關組織整理形成初步規定,經過多次“博弈”,最終固定為壹系列“公認”的原則。所謂“認同”,就是成為各相關圈子普遍願意接受的“規則”,即達到博弈的均衡點——“納什均衡”。實際上,西方國家還在不斷修改完善舊標準,適時推出新標準,這是壹個逐步調整的過程,以達到“納什均衡”。會計準則中會計政策的可選空間,也要通過這種反復的“博弈”最終確定。不僅要由決策者確定並寫在紙上,還要聽取從業者的意見,在實施過程中不斷修正錯誤,反復多次,才能科學地確定合適的選擇空間。可見,多方、多重“博弈”應該是現代博弈論關註的重點。在制定會計法律制度的過程中,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可想而知,壹個遊戲在沒有信息披露的情況下,可能會出現欺詐和合謀,所以遊戲雙方都應該披露自己的信息。同時要讓熱心的公眾(如會計學者)參與進來,增加遊戲的公平性,由獨立的註冊會計師對遊戲結果做出公正的判斷。(3)會計法規的內容應具有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前瞻性。為了防止會計人員利用會計法律法規的缺陷提供低質量甚至虛假的會計信息,筆者認為應重點規範:減少同類業務處理方法的多樣性和選擇性,最大限度地減少會計人員的主觀估計和判斷因素;對於未來會計環境的變化,需要進行科學的事前分析和預測,盡可能使會計法律制度相對穩定和可持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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