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加強對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促進我市學前教育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條例》,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河南省幼兒園管理暫行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市舉辦的以3-6歲兒童為教育對象的各類幼兒園(含農村學前班)。
第三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學前教育的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學前教育的管理,並對各級幼兒園進行業務指導。建立健全幼兒園評估制度和分類管理制度,對各級各類幼兒園進行評估、監督、檢查和指導。
第二章實例第四條實行幼兒園入園制度。幼兒園的設立,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當地鄉鎮(街道)教育辦或中心學校申報,縣級教育部門負責審批,發放《幼兒園辦園許可證》(以下簡稱辦園許可證)。
民辦幼兒園取得辦學許可後,應當依法辦理民辦教育辦學許可證,然後到民政部門登記,取得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許可證。
中外合作辦學由省教育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國務院令第372號)審批。
未取得《辦園許可證》並辦理登記手續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舉辦幼兒園。
城市(包括市區和縣城)不得舉辦任何形式的學前班。
第五條舉辦幼兒園的社會組織具有法人資格,公民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條申請設立幼兒園,應當向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報告和審批登記表。申辦報告的內容包括主辦單位、標準化名稱、性質、規模、形式、條件、內部管理制度、資金籌集和管理等。;
(二)證明辦園條件的相關資料。
申請舉辦民辦幼兒園,需提供以下材料:
1.發起人資格證明和決策機構成員名單;
2.園長、教師、護士等工作人員的資格證明和有資質的健康檢查單位出具的健康證明;
3.擬開辦幼兒園的合法有效的資產證明文件;
4.擬辦幼兒園的章程草案(包括辦學宗旨、管理制度、招生對象和範圍、教職工組成、保教計劃等。)和發展計劃;
5.房屋產權證。花園出租的,應提供具有法律約束力的租賃合同或協議;
6 .公安消防部門批準的有效文件;
7 .縣級以上衛生監督機構出具的現場衛生監督審核意見;
8.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幼兒園應當使用規範名稱,壹般應當與地名壹起使用。
名稱前不能單獨冠以省或省轄市的名稱或地名,也不得冠以?中國?、?中國?、?國際?諸如此類的詞語;名字中的前綴是什麽?河南?、?河南省?的字樣,必須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名字中的前綴是什麽?洛陽?、?洛陽城?字,必須經洛陽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不得使用帶有宗教、迷信含義的詞語。
第八條幼兒園取得辦學許可證並登記註冊後,應當向價格主管部門申請收費許可證,民辦幼兒園還應當向稅務部門申請稅務登記。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對已取得《辦學許可證》並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幼兒園,物價、財政、衛生、稅務等相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幼兒園完成上述手續後方可招生。
第九條建立定期審查和動態管理制度。審批機關應當依法對批準舉辦的幼兒園每年進行壹次審核,審核項目由審批機關確定,審核結果向社會公示。
第十條幼兒園壹經註冊,不得隨意變更舉辦者或舉辦者,不得擅自搬遷。確需變更的,主辦單位或承辦單位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原審批機關同意後方可變更。
幼兒園變更登記事項,必須提前30個工作日到原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第十壹條幼兒園因故停辦的,舉辦者或者個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向原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資產清算方案和教職工子女分流方案。審批後才能關閉。
第三章保育與教育第十二條幼兒園應當貫徹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營造適合幼兒教育與發展的和諧環境,引導幼兒個性健康發展。
第十三條兒童入園前應當到市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身體檢查。體檢確認有傳染病者,不得入園。
除體檢外,禁止兒童入園時進行任何形式的檢查和測試。
第十四條幼兒園應當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第十五條幼兒園應當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形式,將教育融入生活和活動中,防止小學化、成人化。
第十六條教職工應當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尊重和愛護兒童,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兒童。
第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科學的壹日生活制度,合理安排幼兒就餐、午睡、遊戲、戶外活動和教育活動的時間。兩餐之間的間隔壹般為3.5小時;壹天戶外活動不少於2小時,其中體育活動不少於1小時。
第十八條幼兒園應當建立科學的保育教育評價體系。
幼兒園要為每個孩子建立成長檔案。教師和照顧者要做好兒童的觀察記錄和案例分析,有針對性地觀察兒童的行為和表現,及時分析兒童的發展狀況和發展要求,及時調整教學設計。
第四章行政事務第十九條幼兒園園長負責幼兒園的工作。
主任由主辦單位、團體或個人任命,並向審批登記機關備案。
幼兒園教師、醫生、護士等工作人員由園長聘任,也可由舉辦者或個人聘任。
第二十條幼兒園應當按照國家、省和我市的有關規定配備教職工,幼兒園應當依法保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壹條幼兒園應當有穩定的資金來源,保證保育和教育的正常運轉。
第二十二條幼兒園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關於幼兒園收費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幼兒園不得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為由收取額外費用。不得通過組織兒童活動謀取其他不正當經濟利益。
第二十四條幼兒園應當遵守財務管理制度,所收費用應當專款專用,自覺接受審計監督。
兒童膳食基金必須建立專門賬戶,定期向兒童家長公布。
第二十五條幼兒園每年應有壹定比例的經費用於購置教具和圖書。
第二十六條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向幼兒園捐贈財產。
幼兒園捐贈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七條幼兒園應當建立與家長的聯系制度,成立家長委員會,通過家長學校、家長會、家長開放日等形式,指導家長科學育兒。
第五章安全衛生第二十八條幼兒園應當強化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項安全工作計劃。
第二十九條幼兒園應當加強對教職工和幼兒的安全教育,提高教職工保護幼兒安全的技能和幼兒的自我保護能力。
第三十條幼兒園應當增強安全意識,設立治安保衛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各項安全工作預案,並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
第三十壹條幼兒園應當定期對幼兒園及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並組織專人進行日常檢查和記錄,加強火源、電源管理,及時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幼兒安全。
第三十二條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各項衛生保健制度。
教職工應按規定進行體檢。不符合條件的,要調離崗位。
第三十三條幼兒園應當建立預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流行的預案並嚴格執行,協助當地疾病控制機構開展適齡兒童預防接種工作。
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時,舉辦幼兒園的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立即采取緊急救援措施。同時,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善後工作。
第三十四條幼兒園食堂管理應嚴格執行食品衛生安全制度,各種證照必須齊全。暫不具備設立食堂條件的,向幼兒園送餐的單位需符合相應的衛生安全要求,並確保送餐食品保存48小時。
兒童餐具、飲具應專人專用,定期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三十五條幼兒園應當建立監護人與教師之間的幼兒交接制度,確保幼兒的安全交接。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第三十六條對在改善幼兒園辦學條件、保育教育和幼兒管理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幼兒園,由當地人民政府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表彰和獎勵。
要在洛陽投資辦園新建幼兒園6?有18個班,符合國家園林建設標準。幼兒園建成後,由審批機關同級財政部門給予每班30萬元獎勵。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第四條,未經批準開辦幼兒園的,由教育、民政等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下達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予以取締;在規定期限內拒不執行處罰決定或者被取締後擅自重新開辦幼兒園的,由教育、民政部門強制取締。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由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教育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整改、停止辦園、吊銷辦園許可證,或者由教育部門建議有關部門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壹)擅自變更相關登記事項的;
(二)發布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騙取錢財的;
(三)園所及設施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妨礙兒童健康或威脅其生命安全的;
(四)教育內容和方法違反幼兒教育規律,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
(五)管理混亂,嚴重影響保護教育工作,社會影響惡劣的;
(六)提交虛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騙手段隱瞞重要事實騙取《公園許可證》的;
(七)惡意終止辦園、抽逃資金或者侵占、挪用辦園資金的;
(八)違反國家規定任免教師的;
(九)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兒童的;
(十)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制作教具;
(十壹)侵占、破壞幼兒園建築和設備的;
(十二)幹擾幼兒園正常工作秩序的;
(十三)幼兒園周圍有危險、汙染或影響幼兒園采光的建築物和設施。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如有新的國家政策出臺,按新的國家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