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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消費陷阱小貼士?

65438號+0 AA上路旅行暗藏玄機。

“所有會員AA制,只收食宿費用”是壹些非旅行社的俱樂部在“十月壹”期間喊出的宣傳口號。但是,這種旅遊的組織者是否涉嫌營利?參加過這種旅遊的劉先生說:“他們不可能無利可圖!”反正只要記住壹個秘密:請公示消費賬本,必須!

2 .約定景點以外的出境遊

景點附加費用

去年,壹名60多歲的男子對某旅行社進行投訴,稱因喜歡2600元/人的引誘團價格,參加了其組織的“新馬泰7日遊”,但在繳納2600元團費後,旅行社擅自在途中增加了8個旅遊景點,並收取1600元的“自費項目費”。這種情況怎麽處理?提示:遊客首先不要只認“低價出境遊”的宣傳,在此基礎上,可以在出境遊格式合同的附表中特別標註“只認自己的自費項目”。“如果超出了遊客的要求,導遊還是有強迫消費的行為。”管理部門提醒,遊客壹定要向消費項目索要有效票據,最好用手中的相機拍下過程,以便投訴時提供證據。

3號非法團體國內遊

“妳想在這個十壹花最少的錢,獲得最大的快樂嗎?只需269元,並預付50元押金,十壹假期即可享受貴州水銀河3日遊。”有的促銷員上門招攬顧客,有關部門提醒,大部分屬於非法集團。克敵制勝秘訣:“低價誘惑加詐騙是非法集團的最大特點。”有三種方法可以終結非法組織。不要相信上門的“推銷員”。要求主辦方出示詳細的行程和住宿安排;妳必須索要每筆支出的發票。

周邊遊,路邊有輛車拉著妳

王先生剛出北京門頭溝,就被兩個漂亮的服務人員攔住了。他們指著路邊的壹輛中巴車告訴他:“繞北京走,經濟又方便。”這也是壹個陷阱。他們隱藏車輛資質,拉著妳上路,以低廉的價格和良好的質量吸引遊客。克敵制勝的秘訣:正規旅遊車輛必須具備:硬件符合國家旅遊車輛資質標準;駕駛員必須經過旅遊從業資格培訓;需要交通運輸部門和旅遊主管部門出具三個條件的《旅遊車經營許可證》。

NO.5異地報名差旅費減半。

劉先生剛剛在北京國貿附近的報名點簽了旅遊合同,交了1.800元。他姐姐告訴他同樣的旅遊路線,但是在石景山只付了988元。劉燦先生只能安慰自己:情況壹定不同。據消協調查,這是因為旅行社在不同的報名點設置了不同的報名標準,導致價格不同。警告:消費者在選擇同壹條線路的旅行社時要“貨比三家”,參考各家旅行社的價格。比如,提前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他們可以列出相關待遇、路線、景點,並約定賠償標準。

NO.6瞞天過海的餐飲陷阱

壹些餐館為了吸引顧客的註意力,激發食客的興趣,在菜名上做文章,設置陷阱。比如“陽春白雪”,其實只是“青椒炒土豆”;“劉翠提紅”是“紅辣椒炒油菜”;“母子相會”其實就是“豆芽拌黃豆”等等等等。小貼士:不要光看新鮮菜名就覺得是地方特色。小心點,問服務員主料是什麽。

NO.7偷梁換柱的餐飲陷阱

沿海很多旅遊城市的很多餐館都有賣海鮮的,他們也讓消費者現場烹飪。但有時候,明明在食客面前蹦蹦跳跳的活魚活蝦,在後臺卻被切換成冷凍海鮮,甚至是存放了壹段時間的死海鮮。鑒別常識:比如死魚有輕微的土腥味;肉黏黏的,摸起來不鋒利;魚眼凹陷(活魚眼睛向上凸出);有光澤、深色等。飲食專家姚老師建議,大型海鮮品種最好提前做個標記,比如在上面插根牙簽。

NO.8隱藏在微笑中的“刀”的餐飲陷阱

遇到過分熱情的服務小姐要小心。有時候,漂亮大方的服務員會向消費者推薦某些招牌菜,而這些菜往往價格不菲。有所謂的特價,不壹定比其他餐廳便宜多少,有時甚至可能是餐廳積壓的食材。

NO.9其他餐飲陷阱

其他餐飲行業的價格陷阱主要有三種:壹是不明碼標價,二是價格不規範,三是免費酒水限制多,不明確說明免費酒水的範圍或種類。比如餐巾紙、配菜、茶水餐前是否收費不明確;按盤、粒、位收費不明確;免費飲料的種類與廣告不符,都是不規範的行為。

NO.10四星級酒店就像回到了“舊社會”

張先生今年春節後去北方旅遊,與某旅行社簽訂的合同上寫明,可以享受四星級住宿標準,每頓(晚餐)25元的標準。但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城市,張先生發現自己回到了“舊社會”:所謂的四星級酒店的廁所漏水,他半夜起來擺弄廁所。結果還是渾身發臭,壹夜沒睡好。吃飯的時候壹般是八個人壹桌的標準,導遊幹脆把三桌做成了兩桌,導致很多人吃不飽。警示:消費者在與旅行社簽訂合同時,要明確衣食住行的這些標準。如果出現縮水,消費者有權要求賠償。

第11號飛機換成了中巴。

在四川旅遊時,何女士壹行本該從某景點飛回成都,但導遊以買不到飛機票為由,要求遊客乘坐豪車返回成都。何女士等人只能接受安排。然而導遊實際安排的是壹輛破中巴。結果所有遊客壹路顛簸回成都,正好趕上飛機!警告:到達目的地後擅自改變交通工具會造成消費者的時間和金錢損失。旅行社不僅要補換交通工具後的差價,還要賠償消費者因時間誤差造成的損失。

12號組織遊客觀看“黃色”節目。

導遊暴利

馮小姐去華東旅遊時,遇到當地壹名導遊,導遊讓她們參加當地的壹些自費項目。馮小姐不感興趣,拒絕了導遊的“好意”。結果導遊變了臉色,說在遊客看完節目回來之前不能留在車上。馮小姐只好忍痛參加導遊介紹的節目,結果是個黃色節目!警告:消費者在參加旅行團前可以記住旅行社的電話號碼,發現問題可以第壹時間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13隱藏在行程中的“玄機”

旅行社自制行程普遍存在兩個問題:壹是行程模糊。行程單上基本不標明離團和返程時間,也不標明酒店名稱、沿途就餐和住宿時間、當地可以安排哪些自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給旅行社和當地導遊留下了很大的自由,可以隨意安排和變更行程和服務標準,侵犯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和知情權。其次,行程安排不合理。早出晚歸;公交和購物時間長,實際遊覽時間短;各景點時間不合理,著名景點安排時間太短。

14號少安排景點。

消費者花錢去旅遊,就是想看看景點,但是到了當地就失望了,因為旅行社的行程裏安排的真正的景點並不多,很多當地真正有名的景點也是不去的。消費者要求多的,作為自費項目收費。很多消費者為了不白來,不得不額外花錢參加自費景區,這就給導遊和司機提供了賺取服務費和門票折扣的機會。

15號導遊服務比較另類。

導遊的資質直接關系到導遊的服務質量。導遊提供的服務有很多不規範的地方。比如:未按規定持證上崗;景點觀光,無指導遊泳;景點解讀,版本不壹,敷衍了事;變相收小費。通常的方法有:向遊客推薦自費項目,沿途在行程之外增加購物點,以暗示的方式向遊客索要實物。

第16號強制參觀高價店鋪

出國旅遊,買壹些當地特產是人之常情,但是跟著旅遊團,買什麽,去哪裏買,沒有消費者的話語權和選擇權。很多遊客在旅遊時經常遇到購物次數多、時間長的情況。在景區,遊覽時間很倉促,但在購物店,導遊從不限定時間。導遊帶的商店幾乎都有兩個特點:壹是商店裏的售貨員比較多;二是促銷人員都吹噓店裏商品價格優惠。當妳買了之後做壹個比較,發現價格比市場價高了三分之二。商品質量沒有保證,也是陷阱。有些藥品、食品標簽不全,沒有國家規定的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

17號超低價虛假宣傳

以超低價格吸引消費者報名,可以說是旅行社廣告的壹大特色。旅行社的實際旅遊價格高於廣告價格。所謂低價,有很多費用“不含”:不含機場建設稅,不含按旅遊局規定必須為消費者辦理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不含機場接送,行程上部分景點的門票和乘坐纜車的費用自理。

18“優質服務”質量反饋

全程結束時,導遊會拿出壹份旅遊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遊客暗示,他們的工資和獎金在妳手裏。大部分遊客抱著“反正旅行結束了”“不願意砸人家飯碗”的心理,在他們的“明示”和提示下,團團的優質服務產生了。有的旅行社連“服務質量反饋表”都不讓旅客填寫,不言而喻。

19號不可理解的模糊信息廣告

旅遊購物時,大家在旅行中的常規行為,往往會被商家各種誇張的廣告所吸引。信息模糊不清的廣告是商家促銷的“補藥”。促銷廣告中承諾超低特價機數量與實際數量不符;特價機不標明商品型號和功能;隨意制造數量和價格,這是吸引消費者到商場的誘餌。

20號“封殺”消費者知情權

即使消費者購買了各種特價商品和超低價商品,也不代表占了商家的便宜。壹些家電商家銷售的特價機、超低價機中,庫存機、淘汰機型,甚至返工機、殘次品機都占了很大比重,質量無法保證。如果購買這類商品,可能會遇到售後服務、維修等各種限制,讓消費者得不到應有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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