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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職稱評定第壹級是什麽?

《關於律師職務的試行規定》第三條規定:

1.壹級律師、二級律師為高級職務,三級律師為中級職務,四級律師、律師助理為初級職務。

2.律師崗位:壹級律師、二級律師、三級律師、四級律師、律師助理。

資質:?

第壹,?輔助律師業務的

1.高等院校(系)法學專業畢業生、中等法律學校畢業生壹年試用期滿。

2.經考試,掌握了法律基礎知識,了解律師業務的內容和工作流程,能夠完成律師業務中的各項輔助工作。

二四級律師?

1.獲得法學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證書。

2、高等院校(院系)法學本科畢業試用期壹年,高等院校(院系)法學本科畢業從事律師助理工作兩年以上。

3.通過律師資格全國統壹考試和考核,取得律師資格,基本掌握法律基礎知識和律師業務知識。

4.具有壹定的政策水平和分析問題的能力,能夠獨立承擔簡單的律師業務。

三級律師?

1,取得法學博士學位,通過全國律師資格統壹考試並考核合格,取得律師資格。

2.取得法學碩士學位,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課程結業證書,擔任四級律師兩年以上。

3.擔任四級律師四年以上,經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聘任或者任命為三級律師:?

(1)系統掌握法律知識和律師專業知識,實踐經驗豐富;?

(二)熟悉律師業務,能夠獨立承擔各項律師業務;?

(三)具有組織和指導四級及以下律師工作的能力;?

(4)掌握壹門外語。

四、二級律師?

取得法學博士學位並從事三級律師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或者高等院校(系)畢業生從事三級律師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員,經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聘任或者任命為二級律師:

1,具有較高的法學理論水平,了解國內外法律動態,能夠組織開展律師業務研究工作;?

2.具有系統的律師業務知識和豐富的律師業務實踐經驗;?

3.掌握適合本職工作的其他學科知識,能夠解決律師業務中的疑難問題;工作成績顯著的;?

4、具備指導以下三名律師工作的能力;?

5.掌握壹門外語。

第五,壹流的律師?

擔任二級律師五年以上,工作成績突出的人員,經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聘任或者任命為壹級律師:

1,法學理論水平深厚,對國內外法學理論有深入研究,能提出研究課題,組織指導研究工作,取得研究成果,在法律界享有壹定聲譽;?

2.具有豐富的律師業務實踐經驗,掌握與本職工作相適應的其他學科和專業知識;?

3.能夠處理律師業務中的重大疑難問題;?

4、具有指導二級以下律師工作的能力;?

5.精通壹門以上的外語。

擴展數據

初級崗位的工作職責:

1.助理律師的職責:?

(1)文件、檔案的收發、整理、保管;?

(二)處理有關法律問題的來信來訪,回答簡單的法律詢問,撰寫簡單的法律文書;?

(3)協助律師調查取證、復印文件、摘錄案卷、會見被告人或者當事人、送達文書以及辦理其他輔助工作。?

2.四級律師的職責:?

(1)接待群眾來訪,解答法律咨詢,撰寫法律文書;?

(二)擔任壹般民事案件的代理人或者簡單刑事案件的辯護人、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辦理壹般非訴訟法律事務;?

(4)在三級以上律師的指導下,擔任壹般機關、中小企業、團體、公民的法律顧問。?

參考資料:

日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律師職務試行規定

上海司法行政: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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