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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有必要通過房產中介嗎?為什麽很多人都要通過中介?

只有買賣雙方辦理過戶,不需要中介。流程如下:

1.談判並簽署銷售合同。

談判簽訂買賣合同是買房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買賣雙方都要把自己的權利義務落實到文字上,尤其是房屋的面積、付款方式、財產狀況等關鍵條款。

2.申請貸款。

二手房可以辦理商業貸款。根據自己的財力和所購房屋的各種條件,綜合考慮貸款的額度和期限。中介公司應按銀行有關規定協助辦理貸款手續。

3.辦理產權過戶。

原賣家的名字要改成新買家的名字。需要在中介公司的指導下準備相關材料,然後權證人員協助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4.登記入住。

入住時必須繳納所購房屋的水、電、氣、有線電視、暖氣、物業費,買賣雙方和中介公司都要在物業交接單上簽字備案。

擴展數據

黃先生曾經通過中介在海珠區找房子。壹段時間後,他看中了位於新港西板塊的壹套房子。不過,精打細算的黃先生為了節省中介費,在看房後選擇了“跳單”,找到業主自己成交。

和業主談好價格,簽了購房協議後,出於信任,他給了近50%的首付,金額過百萬。但他很快發現業主出售的房產竟然是被查封的資產,想拿回資金,但業主不願意歸還首付款。他別無選擇,只能走上法庭,追回損失。

近日又有媒體報道,買方通過中介公司看中了位於天河區的壹套房產,與業主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交了3萬元定金,並與中介公司簽訂了中介服務合同,約定中介服務費5萬元。買家取消交易,並向業主支付3萬元定金後,被中介告知需要支付中介費。

廣州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在報告中稱,中介公司促成了買賣雙方簽訂合同,因此有權按照中介服務合同的約定向買方收取中介服務費。

“買賣雙方和中介的關系很復雜,對後者又愛又恨。買家希望能服務好自己,找到竹筍,談好價格,期間懷疑是‘抽水’,或者有其他小動作。”孫先生坦率地說:

這就是他每次交易都繞過中介的原因,但他壹般都是找到合適的房源後,再找熟悉的中介幫他辦理過戶,而且費用只有幾千元,比給中介費“劃算”多了。但也有壹些沒有經驗的購房者選擇“跳單”與業主進行私下交易,導致虧損,“錢和房都空了”。

SouFun.com二手電商區域總監江奇霖認為,房產買賣涉及金額巨大,買賣雙方私下交易風險很大。除了“跳單”,他還遇到了另壹種情況。買方和賣方是朋友。私下交易後因為錢的問題鬧翻了,最後不得不找中介調解。

比如某業主因為欠買家200萬,不得不賣掉位於珠江帝景苑的壹套資產來還債。業主收到首付後,用這筆錢周轉了生意。後來他發現市場價400多萬的房產,以300萬賣出去吃了大虧,於是希望撕毀合同。但經過調解,該房產最終以405萬元的合理價格被轉賣。

業內人士認為,二手房交易過程涉及多個環節。很多買賣雙方都不是專業人士,往往無法預測風險:“第壹個風險是房產的稅務計算不清楚,可能會讓買家在交易結束時感到震驚。超出預算,

第二個風險是壹些買家可能會信任業主,在交易過程的前期給業主超過合理上限的定金或首付。壹旦交易過程中出現意外,比如信息不完全,業主的財產有問題,買方也可能無法拿回前期投入的資金。

三是交樓時的風險。比如原租客不搬走,或者房產被查封,買家沒有專業知識可能無法處理這些突發情況。"

業內人士認為,最好找專業人士對二手房交易進行跟蹤和管控,這樣可以大大降低買賣雙方遇到的風險。

但對於對中介銀行或具體中介有疑慮的購房者,最好從多個渠道詢問情況,了解存在的風險,明確了解二手房產買賣和二手房產中介的相關法律法規,避免被壹些不正規的中介銀行或個人所騙。

參考:新華網?規避中介買房,被二手房騙的風險不小。

擴大剩下的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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