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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別人的簽名有什麽法律責任?

簽別人的簽名更不壹樣,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簽訂的合同可能構成合同詐騙,其他相應的合同可能構成金融詐騙、票據詐騙。

2.如果是在訴訟過程中,可能構成妨礙作證罪和偽證罪。

3.如果是假冒明星簽名出售,應該是侵犯姓名權的行為。如果數額特別大,也可以認定為詐騙。

如果別人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冒充我簽字,我不追認,我不承擔法律責任,簽字人承擔責任;如果它被批準,我應該承擔責任。

代簽是代理人的行為。如果我不知道,我無權代理,也不承擔法律責任。但是,如果我知道是別人代我簽名而沒有否認,或者是我追認的,簽名對我有約束力,我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他人偽造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買賣合同雙方沒有確認交易的達成,也沒有與對方正式簽字確認,而是他人偽造簽名,沒有明確簽名會直接損害當事人的利益。那麽,利益受損的壹方能否維權,要看簽訂的買賣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訂立合同時,下列情形會導致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買賣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2.訂立合同時,買賣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買賣雙方訂立合同時,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如洗錢;

4.訂立買賣合同會損害公眾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其次,買賣合同要成立,首先要滿足壹個必要條件,即雙方必須協商壹致。因此,他人偽造簽名確定的買賣合同實際上不屬於雙方達成的共識,所以買賣合同實際上不成立。

因此,根據合同成立的禁止性和必須滿足的條件,偽造簽名成立的買賣合同,壹開始就不符合法定的成立條件,所以不會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七十壹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作為代理人的,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委托人未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在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予以撤銷。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要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要求行為人賠償其所遭受的損害。但是,賠償範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可以獲得的利益。

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為人無權代理的,相對人和行為人應當根據各自的過錯承擔責任。

第壹百七十二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第1014條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幹擾、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之姓名權或名稱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七十五條之壹以欺騙手段從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取得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保函,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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