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結婚證離婚要不要退回彩禮?沒有結婚證離婚返還彩禮的條件是什麽?沒有結婚證,就沒有妳們結婚的事實。如果妳接受了彩禮,男方有權利在妳們結束關系的時候要求妳返還彩禮。如果不用彩禮買嫁妝,或者變相帶給男方。那麽壹般是要退的。如果沒有領結婚證,那麽妳們就不是合法夫妻。法律上妳們沒有結婚,所以不存在離婚。按照法律規定,彩禮要以結婚為前提。如果男女雙方結婚都沒有結婚證,最後兩人分居,彩禮應該返還。彩禮返還的條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二)雙方已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第(2)項和第(3)項的適用應以雙方離婚為條件。《解釋(二)》第十條體現了對彩禮習俗的認可和引導,對彩禮利益關系給予了有力的調整。壹、彩禮給付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給付彩禮的壹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壹方應當返還。男方婚前支付給女方的彩禮屬於壹般贈與,本質上是以將來締結婚姻為目的的附條件財產贈與。由於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在法律上不屬於婚姻關系,贈與的基本關系不存在,受贈人有返還贈與的義務。因此,在雙方未進行結婚登記的情況下,給付彩禮的壹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壹方應當返還。現實中存在壹男壹女舉辦婚禮,同居但未登記結婚的情況。因為現行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不登記結婚就意味著男女之間不存在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關系。男女關系破裂,雙方同意結束同居關系時,男方要求女方返還彩禮的,女方也應依法返還。但是彩禮和禮金花在雙方生活上的部分是不能返還的。所以,準備結婚的男女要明白,只有登記結婚,才能締結法律認可和保護的婚姻關系。結婚登記後,女方獲得的彩禮利益可以得到法律認可,否則男方可以依法返還彩禮。二、彩禮給付後,雙方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的,給付彩禮的壹方以離婚為前提要求返還彩禮的,另壹方應當返還。這種情況的關鍵在於是否認定“沒有* * *壹起生活”。這種同居,應該是正常情侶同居的生活。雙方已登記結婚但未共同生活,是指雙方只有夫妻名義,沒有夫妻現實,不存在夫妻關系。只登記結婚不同居的男女,是法律上的夫妻,而不是事實上的夫妻。離婚時,給付彩禮的壹方要求返還彩禮的,另壹方應當返還,體現了法律對婚姻現實的尊重。這種情況在現實生活中確實存在,法院也解決了很多這樣的糾紛。三、彩禮給付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離婚。如果給付了彩禮,給付人生活困難,對方應當返還彩禮。保護弱者壹直是法律追求的目標之壹。“所謂‘壹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共有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生活困難是實實在在的困難,因為交了彩禮後,無法維持當地的基本生活水平,而不是和交彩禮前相比財產的損失,比原來的生活條件更困難。要求返還彩禮的給付方有責任證明“給付彩禮造成其生活困難”。如果不能證明這壹點,法院將無法支持支付方返還彩禮的訴訟請求。沒有結婚證,就沒有妳們結婚的事實。如果妳接受了彩禮,男方有權利在妳們結束關系的時候要求妳返還彩禮。如果不用彩禮買嫁妝,或者變相帶給男方。那麽壹般是要退的。如果妳的情況比較復雜,網站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妳進行法律咨詢。
法律客觀性: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第五條(壹)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查明屬於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2)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給付,給給付方造成困難的。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適用,以雙方離婚為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