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侵權行為法沿襲了英國法,即民事侵權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美國關於侵權的書面規定主要見於各州法律,聯邦政府沒有統壹立法。故意侵權除了保留英國法原有的損害、侵占、非法拘禁之外,還增加了壹些新的條款,如幹涉隱私(竊聽、擅自使用他人照片等。)和生產危險品。過失侵權必須有過失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才承擔賠償責任。過失也必須違反註意義務,其大小取決於行為人的職業資格。比如工程建築師的義務高於建築工人。如果受害人也有過錯,也就是比較大小,雙方共同承擔責任,相應減少賠償。違約造成損害時,受害人可以提起違約之訴,也可以提起侵權之訴,壹般選擇後者,因為侵權賠償包括無形損害。目前美國的侵權訴訟索賠程序復雜,訴訟往往曠日持久,費用高昂,不利於低收入者。為了簡化訴訟,壹些州已經開始實行所謂的無過錯責任,即不需要證明行為人有過錯就可以獲得損害賠償。
第三,物權法是美國法律中比較復雜的法律之壹。源於英國封建房地產法的壹些概念和原則與現代資本主義的壹些財產原則相結合,所有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交織在壹起,形成了更加復雜的法律規定。與英國法律相比,不動產購買的登記程序更加復雜,產權的取得往往需要經過很多法律程序。因此,財產保險制度應運而生。擔保物權包括不動產抵押和動產質押。大多數州規定抵押權人只享有抵押物上的擔保物權,而抵押人仍然享有法定物權;但也有少數州規定,抵押期間合法產權歸抵押權人所有,全部清償後產權返還抵押人。美國還規定了建築修繕留置權,建築者或修繕者在債務人清償前享有財產上的擔保權益。
第四,繼承法是美國法律中比較發達的部分。規定有嚴格的遺產管理制度:動產在分配給繼承人之前,必須由遺產管理人管理;理論上房產可以直接交給繼承人,但實際上也經歷了壹段時間的管理。詳細規定了管理人的任命、權限和報酬。不動產的繼承取決於財產所在地的法律,動產的繼承取決於被繼承人最後居住地的法律,因此遺產的處置往往涉及不同州的法律。在壹些國家,法定繼承的順序和份額有明確的規定。許多州還規定,應該為繼承遺產的配偶和子女保留住房或最低生活費,這不包括在遺產債務的清償中。遺囑繼承的程序是嚴格的,大多數州需要三個證人,他們在遺囑上簽字並在法院登記。配偶之間的財產是單獨財產,不同於財產和共有財產,各州的法律規定也不壹樣,所以繼承時往往會出現復雜的法律問題。
五、婚姻法或家庭法,每個州都有自己不同的規定。目前,大多數州規定廢除所謂的“習慣法婚姻”;不承認婚約的法律約束力。各州通常會列出離婚的理由。原來實行的是壹方過錯原則。加州在1970頒布新離婚法後,許多州紛紛效仿,采用感情破裂原則,進壹步擴大了離婚的可能性。離婚管轄權比較復雜。各州對離婚前的居住要求規定不同,財產處置原則也不盡壹致,因此各州起訴結果往往不同。而且離婚訴訟壹般都是有管轄權的,而贍養訴訟是屬人管轄權的,所以往往不能在同壹個案件中解決,往往需要在不同的州進行審理。
不及物動詞殘疾人法案美國殘疾人法案(ADA)簽署並於7月26日生效,1990。這項立法被視為保護美國殘疾人權利的壹大勝利,為殘疾人使用社會服務設施、出入公共場所和就業提供了更大的便利。《殘疾人法》因此改變了數百萬人的生活。
七、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與英國法差別不大,采取辯論制,獨任審理,有些訴訟,尤其是侵權訴訟,是由陪審團裁決,法官作出判決。刑事訴訟與英國法有許多不同之處,如:①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上升為憲法原則。(2)有些州保留了審查重罪起訴的大陪審團制度。②非法取得的證據不予采信。④對所謂“辯訴交易”方式的認可和大規模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