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節。這部憲法授予的所有立法權屬於美國國會,它由參議院和眾議院組成。
第二節。眾議院由各州人民每兩年選舉壹次的代表組成。各州的選舉人必須具備該州州議會中人數最多的第壹院選舉人的必要資格。
任何年齡在三十歲以下,成為美國公民不滿九年,並且在當選時不是壹個州的居民的人,不得擔任眾議員。
[眾議員的人數和直接稅的數額應在可納入聯邦的各州之間按各自人口比例分配。每個州的人口是由自由人的總數加上所有其他人口的五分之三決定的。自由人總數包括必須服壹定年限苦役的人,但不包括未被征稅的印度人。實際人口統計應在合眾國國會第壹次會議後三年內及以後每十年以法律規定的方式進行。每三萬人選出的眾議員不得超過壹人,但每州至少應有壹名眾議員;在上述人口普查之前,新罕布什爾州有權選舉三人,馬薩諸塞州八人,羅德島和普羅維登斯壹人,康涅狄格州五人,紐約州六人,新澤西州四人,賓夕法尼亞州八人,特拉華州壹人,馬裏蘭州六人,弗吉尼亞州十人,北卡羅來納州五人,南卡羅來納州五人,佐治亞州三人。
任何壹州的代表出缺時,該州行政當局應發布選舉命令,以補空缺。
眾議院選舉其議長和其他官員,並單獨擁有彈劾權。
第三節。美國參議院由各州立法機關選出的兩名參議員組成,任期六年;每個參議員有壹票。
當參議員們在第壹次選舉後聚會時,他們立即被分成人數盡可能相等的三組。第壹組參議員席位將在第二年年底空缺,第二組參議員席位將在第四年年底空缺,第三組參議員席位將在第六年年底空缺,因此每兩年必須重新選舉三分之壹的參議員。如果由於辭職或其他原因在任何州議會休會期間出現空缺,州行政長官可在州議會下次會議之前任命壹名臨時參議員填補空缺。
任何年齡在30歲以下、成為美國公民不滿9年、當選時不是壹個州的居民的人,不得擔任參議員。
美國副總統應為參議院議長,但除非參議員的票數相等,否則他沒有投票權。
參議院選舉自己法院的其他官員,並在副總統缺席或行使美國總統職權時選舉壹名臨時議長。
只有參議院有權審理所有彈劾案。當為此目的開庭時,所有參議員都應宣誓或發表宣誓聲明。美國總統受審時,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主持審判。沒有三分之二在場參議員的同意,任何人都不能被定罪。
彈劾案的判決不得超過解除和取消擔任和享受合眾國任何有榮譽、責任或薪金的職位的資格。但是,被定罪者仍然可以依法被起訴、審判、判刑和懲罰。
第四條參議員和眾議員的選舉時間、地點和方式,由各州立法機關規定。但是,除了選舉參議員的地方以外,國會可以通過法律隨時制定或改變這種規定。
國會每年至少開會壹次,除非國會依法決定另壹個日期,否則會議在十二月的第壹個星期壹舉行。
第5條各法院為其成員之選舉、選舉結果之報告及其資格之裁判。兩院議員的半數以上構成審議的法定人數;但未達到法定人數時,會議應按日休會,缺席議員按各院規定的方法和罰則強制出席會議。
各院可自行規定議事規則,對擾亂秩序的議員進行處罰,並在三分之二議員同意的情況下將其開除。
每個醫院都應該有自己的會議記錄,除了它認為有必要保密的部分之外,會議記錄應該不定期公布。應五分之壹出席議員的要求,兩院議員對任何問題的贊成票和反對票應記錄在會議記錄中。
在國民議會開會期間,未經另壹院同意,任何壹院不得休會三天以上,也不得在兩院不開會的任何地方休會。
第六款參議員和眾議員應因其服務而獲得報酬,報酬由法律規定,由合眾國財政部支付。除了犯叛國罪、重罪和擾亂治安之外,他們還享有在參加各自議院的會議期間以及在任何情況下往返各自議院的路上不被逮捕的特權。他們不得因在各自的議院發表演講或辯論而在其他任何地方受到質詢。
在任期內,參議員或眾議員不得被任命擔任在此期間設立或增加的合眾國管轄下的任何公務員職位。在合眾國政府任職的任何人,在其繼續任職期間,不得擔任任何議院的議員。
第七條。所有稅收法案應首先在眾議院提出,但參議院可以像其他法案壹樣提出或同意修正案。
眾議院和參議院通過的每壹項法案在成為法律之前都必須送交美國總統。如果總統批準法案,他應該簽署;如未獲通過,該法案及其反對意見應退回原提案院。這壹反對意見應詳細記錄在我們的會議記錄中,並予以重新考慮。如果經過復議,本協會三分之二的成員同意通過該法案,該法案連同反對意見應送交另壹個協會復議,如果本協會三分之二的成員同意,該法案將成為法律。然而,在所有這些情況下,兩院的投票由贊成票和反對票決定;對議案投贊成票和反對票的議員的姓名應分別記錄在每次眾議院會議的記錄中。如果壹項法案在送交總統後10天內(星期日除外)沒有被總統退回,它將成為法律,如同已由總統簽署壹樣,除非由於國會休會而不能退回,在這種情況下,它將不會成為法律。
每壹項必須由參眾兩院壹致同意的命令、決議或表決(休會除外),均應送交合眾國總統。該命令、決議或表決須經總統批準方可生效。如果總統不批準,則應根據法案規定的規則和限制,由參眾兩院三分之二的議員重新通過。
第八節。國會有權:
規定和征收直接稅、進口稅、征稅和其他稅,以清償國債,提供合眾國的國防和公共福利,但所有進口稅、征稅和其他稅應在全國統壹;
以美國的信用借款;
管理與外國、各州之間以及與印第安部落的貿易;
制定全美統壹的入籍條例和破產法;
鑄造貨幣,確定本國貨幣和外國貨幣的價值,確定度量衡的標準;
規定對偽造美國證券和通用貨幣的處罰;
設立郵局,修建郵政道路;
保障作家和發明家在有限的時間內對各自作品和發明的專有權,以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
設立低於最高法院的法院;
界定和懲罰在公海上犯下的海盜罪和重罪以及違反國際法的罪行;
宣戰,發放捕獲敵艦的許可證,制定水陸捕獲條例;
招募軍隊和供應軍用物資,但為此目的的資助期限不得超過兩年;
建立和維持海軍;
制定治理和管理陸海軍的條例;
規定招募民兵執行聯邦法律,鎮壓叛亂和擊退入侵;
規定民兵的組織、裝備和訓練,並規定對曾為合眾國服務的民兵的管理,但民兵軍官的任命和根據國會規定的條例訓練民兵的權力應由各州保留;
對於某些州割讓給合眾國的地區(不超過十平方英裏),並經國會接受為合眾國政府所在地,在任何情況下都應行使專屬立法權;經州議會同意,對合眾國在本州購買的用於建造堡壘、彈藥庫、軍火庫、碼頭和其他必要建築的所有地方行使同樣的權力;並頒布壹切必要和適當的法律,以行使上述權力和本憲法授予美國政府或其任何部門或官員的壹切其他權力。
第九條。1808年以前,國會不得禁止任何州認為允許入境的人移民或入境,但對這類人入境的稅收不得超過每人10美元。人身保護令特權不得中止,除非在叛亂或入侵的情況下公共安全要求中止。
不得通過任何剝奪公民權利的法案或追溯性法律。
除非按照本憲法規定的人口普查或統計比例,否則不得征收人頭稅或其他直接稅。
從任何州出口的貨物都不應被征稅。
任何商業或稅收條例都不得給予壹州港口以優於其他州港口的優惠待遇;駛往或離開壹個州的船舶不應被迫進入、離開其他州或在其他州納稅。
除法律規定的撥款外,不得從國庫中提取任何款項。公共資金的所有定期報告和賬目應隨時公布。
美國不得授予貴族頭銜。未經國會同意,任何在美國擔任受薪或負責職位的人不得接受任何國王、君主或外國的任何禮物、薪金、官職或任何種類的頭銜。
第10條任何國家不得:締結任何條約或加入任何聯盟或同盟;簽發捕獲敵船的許可證;鑄造貨幣;發行紙幣;用金銀幣以外的任何東西作為償還債務的貨幣;通過任何剝奪公民權利的法案、追溯性法律或損害契約義務的法律;或授予任何貴族頭銜。
未經國會同意,任何州不得對進出口貨物征收任何稅項,但為實施本州檢驗法所絕對必要者除外。任何州對進口或出口征收的所有稅收的凈收入由美國財政部使用;所有這些法律都必須由國會修改和控制。
未經國會同意,任何州不得對船舶征收任何噸位稅,不得在和平時期保持軍隊或軍艦,不得與其他州或外國締結協定或盟約,除非實際上受到侵略或處於緊急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