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桂林市委辦公室、桂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桂林市實施“壹村壹輔警”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為進壹步落實“壹村壹輔警”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西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20號)和《桂林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暫行辦法》(市政辦[2018]29號)顏倩村委會1; 西南村委會1;樟木村委會1;光輝村委會1;船山村委會1;和平村委會1;七星村委會1;匯豐村委會1;馮憑村委會1;三聯村委會1;何新村委會1;吉雅村委會1;湖塘村委會1;龍門村委會1;魏家渡村委會1;幹興村委會1;珠江村委會1;馬家放村委會1。19常駐輔警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招錄、管理和使用。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壹、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和資格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人民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良好的品行,熱愛公安工作;
(3)年齡壹般在18以上40以下(即2004年5月17日至1982日之間出生);有駐村經驗、熟悉村委會事務的可適當放寬;村官優先。
(四)具有高中、中專(含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學歷;
(五)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無既往病史;
(七)具備擬任職務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公安烈士、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或政法院校畢業生。
(九)有下列情況之壹的,不得申請:
1.本人或者本人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者主要社會關系正在服刑、被調查、被判處刑罰的;
3.受到行政處罰、司法拘留、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傳播有損國家聲譽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5.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被吊銷的;
6.被開除公職或者軍籍的;
7.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或者開除的;
8.協助警務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合同期內桂林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
11.全日制學生;
12.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二、招聘原則
招聘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壹般包括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查、體能測評、計算機考試、資格復審、專業考試、面試、體檢、政審和公示。根據工作需要,招聘單位有權調整招聘程序。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放棄或缺席本次招聘的任何壹部分,將視為放棄報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註冊和資格考試
招聘以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方式進行,對應聘者進行體能測評、機考和面試。
(壹)報名方式及時間和地點
本次桂林市七星區駐地輔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本公告發布時間為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19日。
報名時間:2022年5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及聯系電話:桂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隊七星大隊,聯系電話:13507739374。
凡符合報考招聘崗位條件的報考人員,請填寫《桂林市七星區常駐輔警報名表》,打印壹式兩份,並附上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如戶口本、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等。)符合所報考崗位招聘條件的,經資格審查合格後提交復印件。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報名者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委托人提供符合該崗位招聘條件的授權委托書、應聘人員有效身份證明及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應聘人員委托委托人報名並承擔責任。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教育科負責,貫穿警務輔助人員招錄使用全過程。壹經發現弄虛作假、隱瞞真相、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資格,已錄用者予以辭退。
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
(3)體能評估
1.體能測評時間:另行通知;地點:桂林人民警察學校。
在體能測評項目中,縱跳和高觸次數不超過3次,往返跑次數不超過2次,長跑次數為1次。體能測評結果由報名者當場確認。
3.申請人必須嚴格遵守體能測評的相關規定,本人將獨立逐項完成各項測評。申請人在參加體能測評前,應充分評估自己的身體狀況,並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參考;如果我身體不好,建議放棄參考。凡以冒名頂替、弄虛作假等方式違反體能測評相關規定的。將被取消體能測評資格。報考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自動放棄。
(4)計算機測試
對體能測評合格的申請人,統壹組織進行筆試。紙質考試由電腦隨機出卷,當場打分,按比例計入個人期末成績。滿分100,考試時間45分鐘。考試範圍包括時事政治、法律法規、公安業務等相關知識。考試題型包括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和判斷題。
機考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面試
原則上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若該職位的應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小於1:3,則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儀表行為等。
面試總成績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得分低於60分的,不得進入下壹環節。面試成績將於當天面試結束後在考場外公布,並按比例計入個人最終成績。
(六)個人最終得分
期末成績=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七)體檢和政審。
根據各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對體能考核、計算機考試、專業考試、面試合格的人員,按照1:1的比例,根據其最終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政審人選。體檢、政審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壹職位且體能測評、計算機考試、專業考試、面試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
1.身體檢查
嚴格按照《公務員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等相關規定執行。申請人對非當日或當場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提出復檢申請,經核準後進行復檢。復試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試結論為準。
體檢費用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具體費用以醫療機構確定的金額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2.政治審查和調查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的有關要求進行政審,重點考察是否存在不得錄用為警務輔助人員的情形。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8)宣傳
擬聘用人員在村委會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有異議的,不影響聘用,按規定程序和人事管理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有異議,經查實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按照規定予以核實。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後,擬聘用人員自願放棄聘用資格的,按最終成績遞補;公示不合格的,經核實後按個人最終成績遞補。
(九)聘用和管理方法
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從事常駐輔警工作。警務輔助人員依法履行輔助職責,由七星分局管理使用。他們不具有人民警察的身份,在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進行輔助工作。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崗前培訓和心理健康評估。凡未通過崗前培訓、心理健康考核和試用期的,依照《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招聘單位可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或崗位實際需要調整員工的崗位,調整後的工作待遇將與實際崗位工資掛鉤。不服從崗位調整的,用人單位可以取消聘用資格。
合同期滿後,由用人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作需要和個人實際,決定是否續聘。
第四,加強領導,嚴格紀律
(壹)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公開招聘中,應當回避與本人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因素的工作人員。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必須嚴肅處理:
1.招聘工作人員指使或者縱容他人作弊,或者在考試、考察期間參與作弊的;
2.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試題。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動詞 (verb的縮寫)其他人
(1)七星公安分局將通過七星區各村委會發布招聘各環節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的通知,請應聘者抓緊時間。
(2)報考者在報名期間應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如所報通訊方式發生變化,應及時向招聘單位報告。如因申請人個人原因遺漏重要信息,後果自負。
(3)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進行。報名者應在報名前提前了解並嚴格遵守桂林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相關防疫工作,不得隱瞞或謊報居住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影響疫情防控的信息。
(4)不舉辦本次考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參考書和資料。
(五)桂林市公安機關組織的警務輔助人員招考各環節成績合格,因不可抗力放棄錄用資格或錄用後未按要求到崗的,3年內不得再次報考。
(六)七星公安分局人事教育招聘電話;0773—5821847。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負責解釋。
附:桂林市七星區常駐輔警登記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