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 2月14日10: 08,壹輛電動公交車行駛至武漢長江大橋漢陽橋頭時突然發生爆炸。爆炸涉及四輛汽車和幾名行人,造成16人死亡,22人受傷。警察立即在現場停止急救,搶救傷者,勘察現場,維持交通秩序。專案組民警無死角停止現場勘查,停止提取爆炸後遺留物品和死者殘肢,然後分類檢驗;應停止對幸存者乘客的詢問和調查,爆炸發生時應停止每個乘客在車內的位置。
停止確認車內爆炸點,發現在10-11座位之間,地板上方。炸藥壹定是在車裏被引爆的。
我們停止調查幸存的電車司機和售票員,電車公司的運營情況,爆炸發生時的外來人員和車輛,以及外國恐怖分子,沒有發現任何異常。
民警從現場檢查出壹張身份證,顯示“唐喜林”等基本信息;除了碎片,還有炸藥包裝袋的碎片。從炸藥包裝袋中提取殘留炸藥,聯系消耗炸藥的廠家,停止比對。有壹段時間,炸藥來源沒有對比。
警方對武漢市各種規模的賓館進行攔檢,發現13年2月3日“唐喜林”和“晨星”在長堤賓館同住壹室,賓館有他們身份證的註銷信息。在這個房間裏,民警拿出了壹根近50厘米長的導火索。
民警根據身份信息找到了唐喜林和齊興賢。唐喜林說,他的身份證是前年丟的。齊興賢說,她在江西省武寧縣壹家工廠工作時,曾將自己的身份證借給同廠工人曹駿,但她從未借過。
警方發現,曹駿生前曾租住壹處房屋,並從其租住的房屋及其他地方搜出壹枚雷管和壹首自己寫的詩,並提取了他的生物樣本。相比之下,他是爆炸車輛11的受害者。
警察最近發現“曹駿”和鄒長禮在壹起。
鄒長利,男,27歲,江西省武寧縣人;民警取了鄒長麗母親的血樣,與爆炸車輛10座位死者的血樣進行比對,發現鄒長麗就是10座位死者。
鄒長禮和“曹駿”有重大作案嫌疑,但“曹駿”的真實身份暫時無法確定。
鄒昌黎和曹駿
據警方調查,鄒長利家裏很窮,養不起老婆。他在女朋友家被逼不做老婆,女朋友只好忍著。他媽媽還罵他傻,說他女朋友不會嫁給他。悲痛中,他告訴女友,如果他死了,車上會死很多人,女友也勸他。
他在武寧縣的壹個鎢礦工作時學會了爆破技術。經過對比,證明鎢礦現場使用的炸藥與爆炸案件中使用的炸藥不同。進壹步調查發現,鄒長利於2月7日從鎢礦購買了10公斤炸藥。
調查表明,“曹駿”是在黃山自殺的。他當時沒有做出足夠的決定。他被警察摘抄的那首詩也提到了他的自殺念頭。鄒昌黎與“曹駿”相識後,壹見鐘情,發展到同吃同住同睡的地步,形影不離,有同性戀跡象。
武漢警方掌握了大量證據,證明鄒長禮和曹駿是該案的立功嫌疑人。鄒長禮被貧窮壓垮,卻娶不到心上人,這讓他走上了心靈的死胡同。他覺得生不如死,心靈扭曲;《曹駿》是神秘的、悲觀的、悲觀的。他認為活著對我來說是痛苦的,是壹種精神疾病。
後來遇到兩個心理變態的男人,彼此曖昧,表現出這個世界無法承受的變態情感,也是壹種壓力。最後,在情人節那天,兩人采取了激烈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