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所有權是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對屬於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屬於物權,即直接支配某些物的排他性權利,債權屬於民事權利,構成物權的兩種分類。與債權相比,所有權具有以下特征:
第壹,所有權是絕對的。所有權不同於債權:債權的實現必須依靠債務人履行債務,主要表現為;所有權不需要他人的積極行為,只要他人不幹涉,所有人都可以自己實現權利。所有權關系的義務主體是除所有權人以外的所有人。他的義務是不非法幹涉物主行使權利。它是壹種特定的不作為義務。基於所有權與債權的這種區別,所有權在法律上被稱為絕對權,債權被稱為相對權。
第二,所有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屬於物權,具有排他性。所有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其權利行使的幹涉;而且同壹件東西只能有壹個所有權,不能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所有權。當然,所有權的排他性不是絕對的。特別是在中國,為了社會的利益,對集體所有制或個人所有制進行幹預是普遍的,也是必要的。但是,作為與其他財產權利特別是債權的區別,所有權的排他性仍然非常明顯。
第三,所有權是最完整的權利。所有權是所有人對其所有物擁有壹般的、全面的支配權,內容是最全面、最充分的。它不僅包括物的占有、使用和收益,還包括物的最終處分權。所有權作為最完整的權利,是他物權的來源。相比之下,地上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等物權只是在占有、使用、收益等特定方面直接支配物的權利,只是享有所有權的壹部分權力。
第四,所有權是有彈性的。所有權人在其全部財產上為他人設定地役權、抵押權等權利,雖然占有、使用、收益甚至處分權可以完全或部分脫離所有權人;但只要沒有消滅所有權的法律事實(如財產的轉移和滅失),所有者仍然保持著對其財產的支配權,所有權並未消滅。當財產上設定的其他權利消滅,所有權負擔解除,所有權仍恢復到滿意的狀態,即分離出來的權力仍歸所有者。這就是所謂的所有權彈性。
第五,所有權是永久的。這意味著所有權的存在在其存續期間是不可預定的。比如不能像約定的債權壹樣,約定只有五年的所有權。過了這段時間,所有權就消滅了。約定的所有權期限無效。
所有權的內部地窖
財產所有權的內容是指財產所有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可以對其全部財產行使的權力。權力是指權利人在實現其權利時所能實施的行為。《民法通則》第71條規定,財產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所有權的權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是壹種積極的所有權權能。
(1)占有
占有是所有者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和控制。這往往是所有者消費(包括生產和生活)其財產並將其投入流通的前提。
業主可以擁有物業,也可以被非業主占用。所有權人占有是指所有權人實際控制自己的財產,直接行使占有權。比如公民對自己所有的房屋、家具、生活用品的占有,集體企業對工廠、機器的占有。
非所有人占有是指除所有人以外的人對財產的事實上的控制。這種占有可以分為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非所有權人合法占有是指根據法律規定或者所有權人的意思表示對他人財產的占有,如承租人根據租賃合同對出租人財產的占有、保管人根據保管合同對寄存人財產的占有等。非主人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占有他人的財物是違法的,比如小偷占有贓物,或者未經允許占有他人的房屋。
非法占有可以分為善意占有和惡意占有。占有人不知道也不應該知道自己的占有是非法的,而是為了善意占有;占有是惡意的,如果占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的占有是非法的。壹般來說,物主可以排除他人的非法占有,以恢復自己的占有。但是,善意取得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比如,在請求返還非法占有的財物時,物主應當賠償善意占有人為該財物所支付的必要費用和改善費用;惡意占有人只能要求所有人返還財產保全所必需的費用。
(2)使用
使用是基於對象的性能和用途,而不損壞它或改變它的屬性。使用是實現事物的使用價值,滿足人的需求,比如用機器進行生產,看電視節目,住房子,坐汽車。使用權壹般可以由所有權人本人行使,也可以由非所有權人行使。非所有權人根據法律規定或者約定使用他人財產的,為合法使用。例如,國有企業使用其管理的國有財產,承租人根據租賃合同使用租賃財產。沒有法律依據使用他人財物是違法的。例如,未經批準擅自住在別人的房子裏,未經批準在國家或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房,都是違法的。
㈢收入
收入是收集所有事物的利益,包括果實和利潤。孳息分為法定孳息和天然孳息。法定孳息是指根據法律關系取得的利益,如利息、租金等;天然孳息是指根據物的用途而收取的果實、畜產品和其他利益,如耕種土地以收取食物、開采礦藏以收取礦石等。
收入還包括收集東西的利潤,即把東西投入社會生產過程和流通過程所獲得的利益。
收益權壹般由所有者行使;他人使用物業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物業的收益歸業主所有。
(4)懲罰
處分是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命運的權力。這是所有權內容的核心,也是所有權最基本的權力。懲罰可分為事實懲罰和法定懲罰。其實,懲罰就是改變或消滅生產或生活中事物的物質形態。比如吃糧食,把原材料生產成產品,拆房子。法定處分是指按照所有者的意誌,通過某種民事行為對財產進行處置。比如將物轉讓給他人,在物上設定權利(如質押、抵押),遺棄物等,都是法律制裁。
因為處分權是壹種決定財產命運的權力;因此,這種權力通常只能由所有權人本人行使,非所有權人不得隨意處分他人所有的財產。比如不允許托管人消費押金,不允許承租人出售租賃物,這是對他人所有權的侵犯。只有在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下,非所有人才能處分他人財產。比如,承運人有權依法處理旅客在包裹中攜帶的危險品或者違禁物品;在加工合同關系中,如果定作方超過收取期限未收取固定作物,承包方有權出售固定作物。
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大功能共同構成了所有權的內容。完全所有權包括上述四種能力。但在現實生活中,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四權可以且往往與所有權相分離,所有權人仍不喪失對財產的所有權。例如,保管人可以占有委托保管的財產,承租人可以占有和使用租賃的財產,行紀人可以占有和處分委托出售的財產。所有權是統壹的、包羅萬象的財產支配權,而不是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的簡單相加;而且財產所有權是有彈性的,從所有權中分離出來的權力最終會回歸所有權;所以,權力和所有權的分離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失去了所有權。相反,這種分離本身就是所有人行使所有權的表現。在現實生活中,正是通過這四種權力的分離和回收,所有人充分發揮財產的效益,以滿足自身生產生活的需要。比如出租人將房產出租給他人,由他人占有使用。自己收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