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部署。成立洛南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領導小組,由縣委書記任第壹組長,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縣委副書記、縣長任組長,縣直32個部門為成員,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結合村莊清潔“春季行動”和“百日行動”,召開了三次農村人居環境改善推進會和專題會議。制定下發《洛南縣2020年村莊清潔100天實施方案》,內容包括河道整治、汙水處理、垃圾處理、吳梅庭院建設、衛生廁所改造、村容村貌提升等。在環境監管重點工作內容中,明確監管標準和建設目標,將具體任務分解到相關部門、鎮辦事處、村組,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廣為宣傳。懸掛宣傳印刷品、條幅、標語1000余幅,設立1個縣級、16個鎮級“曝光欄”、“回音壁”欄,對群眾舉報的曝光問題和線索進行追蹤,確保整改到位。積極在各種新聞媒體上宣傳發布人居環境改善動態和效果,推廣好經驗、好做法、好模式,增強群眾環保意識,形成“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畫面、網絡有新聞、媒體有報道、村裏有口號”的人居環境改善氛圍。
完善機制。圍繞改變群眾陋習,設立村級環境整治監督員、管理員,實行“縣、鎮(鄉)、村”三級網格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村規民約,落實環境保潔“門前三包”制度,構建民建、民管、民享的長效機制。堅持概括性與重點性相結合。今年,在重點建設11人居環境示範點的基礎上,加快實施全縣244個行政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改善。
紮實進步。完善環衛保潔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級保潔員隊伍,對每個行政村的主幹道、河道、河湧、溝渠、溝岸、文化廣場、村委會等公共* * *區域進行分段劃分,明確具體網格人員和包保人員。動員組織鎮村工作人員和村組群眾,集中開展村莊清潔行動,標註“八清壹改”、“五堆六亂”,清理道路兩側雜草、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累計投資654.38+0.435萬元,動員群眾投資654.38+0.532萬人次,清理農村生活垃圾5218噸,清理糞便等農業生產廢棄物833噸,整治占地268處。鄉村清潔從“讓我來”變成了“讓我來”。
抓壹些演示。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精神,充分發揮示範帶動和典型引領作用,開展泗洪路至環雅苑路人居環境專項整治“五樁”“六亂”示範區創建工作。邀請市設計院專家系統規劃設計。把示範工程作為“壹把手”工程,成立工作專班,由縣委、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夯實縣級13部門責任,確保示範工程創建活動有效開展。截至目前,十三個部門共拆除違章建築80棟3504平方米,粉刷白墻24641.5平方米,移動土石方6046立方米,涉及住戶1.064戶,累計用工8619人次,使用車輛842輛,回填土方26756立方米,綠化65438。
加強監管。將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納入鎮(辦)、村組績效考核,由縣農業與農村局牽頭,縣監察室、縣人大農業與環保委、縣住建局、縣生態環境分局、縣電視臺等相關成員單位組成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監督檢查組, 不定期進行暗訪,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曝光,限期整改,不斷提升村容村貌和美麗宜居鄉村建設水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第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眾意願,有計劃、有步驟地組織實施城鄉規劃。
第二十九條城市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優先考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妥善處理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的關系,統籌兼顧農民工的生活需要和周邊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以及村民的生產生活。
城鎮的建設和發展應當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相結合,優先建設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道路、通信、廣播電視等基礎設施和學校、衛生院、文化站、幼兒園、福利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為周邊農村提供服務。
鄉、村的建設和發展應當因地制宜,節約土地,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引導村民進行合理建設,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
第三十條城市新區開發建設應當合理確定建設規模和時序,充分利用現有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嚴格保護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體現地方特色。
在城市總體規劃和鎮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範圍外,不得設立開發區和新城區。
第三十壹條舊城改造,應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和傳統風貌,合理確定拆遷建設規模,有計劃地改造危房、落後基礎設施等區域。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保護建築的維護和使用,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
第三十二條城鄉建設和發展,應當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統籌安排風景名勝區及周邊鄉、鎮、村莊的建設。
風景名勝區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