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檢察官招錄培養制度是中央提出的司法體制改革任務,也是推進檢察隊伍職業化的關鍵環節。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從實際出發,研究符合檢察工作規律和檢察隊伍獨特屬性的招錄培養制度,努力形成適應檢察職責需要、具有內蒙古特色的檢察人員招錄培養制度,實現了檢察人員總量增加、學歷水平提高、隊伍結構優化的目標。
認清形勢,科學謀劃工作思路
2002年以來,由於機構改革、精簡人員編制、提高檢察官素質等原因,自治區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醫院人手不足、檢察官斷檔問題日益突出。2002年至2004年,全區檢察官人數平均每年減少205人,其中檢察官占75%以上。全區102所基層醫院中,有84所醫院存在“壹人壹號”現象。信息專業、會計、法醫、蒙語等專業人才也非常缺乏。為扭轉不利局面,自治區該院在分析調研的基礎上,起草了《關於全區檢察機關建設亟待解決的幾個問題的報告》等材料,提出了中央財政盡快返還編制、全區檢察機關考試工作人員等八項建議。經過不懈努力,自治區編制委員會同意按比例、分年使用補充編制,檢察機關考錄工作也在全自治區人員凍結的情況下率先啟動。
二、暢通渠道,完善檢察人員選拔任用機制。
(壹)公開招聘,積極引進高素質專業人才。近年來,自治區檢察院註重加強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編辦的溝通,建立了每兩年面向社會招聘壹批檢察人員的機制。在招聘過程中,應加強招聘計劃的針對性。自治區醫院根據各醫院現有編制、業務量、隊伍結構等情況,制定統壹招聘計劃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並向社會統壹公告。壹是通過考試控制名額,考試結束後根據各醫院實際職工人數發放人員編制,確保補充人員編制全部用於考試。考試前要逐壹了解通過司法考試人員的就業意向,預留名額。第壹批公布崗位的人員錄用後,將對通過司法考試的人員和高學歷人員進行彌補,防止大量急需專業人才流失。同時,對司法考試合格者實行‘專業科目全部免試’的優惠政策。
(2)用好政策緩解基層人員不足。加大邊遠貧困地區基層檢察院招錄政策傾斜力度,讓壹批法學、計算機、會計、法醫、蒙語等專業的大學生充實到基層。認真實施政法幹警招錄培養制度改革,落實定向委托政法院校培養機制,選拔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同時,積極推進“西部基層檢察院誌願服務行動”,對報考檢察機關的誌願者實行筆試成績加權和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的優惠政策。
(三)內部選拔,建立檢察人員選拔制度。2007年,建立了從下級法院遴選檢察官的制度。首批選派到自治區醫院的19名檢察官,主要是在基層醫院或副市級醫院工作3年以上並擔任過助理檢察官的專業骨幹。2009-2065 438+00加大選拔力度,從盟市、旗縣市(區)醫院選拔16名優秀人員補充自治區醫院主要業務科室,初步形成了基層充實檢察官、基層培養人才、上級醫院從基層選拔檢察官的良性格局。
第三,強化措施,優化檢察官培訓機制
(壹)分類培養,註重職業素質的培養。完善和落實了四項制度:壹是以領導幹部為重點,以領導能力培訓為重點,舉辦了基層醫院檢察長政治培訓班和全區檢察機關黨員領導幹部培訓班。第二,堅持“抓早做好”的原則,對所有新員工和新進員工無壹例外進行統壹培訓,科學構建人才成長快速通道。第三,對於業務骨幹,通過參與重大科研項目、承擔重大案件,促進骨幹人才向高層次人才快速發展。四是以培養壹批領軍人才為目標,通過組織全區檢察專家評審,註重投入、培養和使用,創建高層次檢察人才選拔、培養和使用管理機制。
(2)實踐演練,開展崗位技能培訓。根據各崗位對幹警能力素質的不同要求,開展各種培訓、競賽和考核,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水平。對於在職培訓中反映的問題,要按照“缺什麽補什麽”的原則開展學習培訓。自2004年以來,已組織了五次區域性團隊和個人業務技能競賽,逐步形成了覆蓋所有崗位、面向全體員工的培訓格局。每期參加人數達到全區檢察人員總數的95%以上。同時開展了優秀檢察官、偵查監督十佳檢察官評選等單項業務的培訓和競賽,發現、培養、選拔了壹批業務骨幹,豐富了全區檢察官人才庫[3.38±0.00%]。
(三)加大投入,加強學歷教育和考試培訓。壹是加強與相關高等院校的合作,鼓勵檢察官參加在職法學博士、碩士學歷教育,督促檢察官不斷提高綜合素質,完善知識結構。目前,全區78.7%的檢察人員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比2002年提高了48個百分點。其中,碩士以上學歷高學歷人才282人,比2002年增加253人。二是註重司法考試培訓。從2005年開始,大力開展司法考試助學活動,每年從本級有限的教育培訓經費中擠出50萬元,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選校,連續舉辦五期全區司法考試集中封閉培訓班。2011依托檢察局域網開辦全區司法考試網上培訓班。三是加強實訓基地建設。
四、任人唯賢,建立科學的檢察人員使用機制。
(壹)合理配置,努力做到人盡其才。圍繞檢察業務,檢察人員資源配置向業務部門傾斜。自治區26名新招人員中,19分配到業務部門。同時,註重多崗位工作能力的培養,通過輪崗交流,不斷豐富幹部的工作經驗,提高組織能力。2009年和2011年,自治區* * *機關對62名幹部進行了輪崗交流。
(二)掛職鍛煉,拓寬人才交流空間。2008年出臺了《2008B2010年全區檢察機關選派幹部掛職鍛煉實施方案(試行)》,把全區上下交流和區域雙向交流作為壹項常態工作來抓。上下級醫院互派掛職,業務骨幹積極到北京市檢察院掛職。* * *三級醫院選崗。
(3)搭建平臺,大膽使用優秀人才。自治區院先後制定院直屬事業單位處級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打破年齡、學歷、資歷限制,突出實績、能力為導向的人才評價標準,為優秀人才搭建施展才華的平臺。2009年和2011年,自治區院通過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選拔任用了31名科級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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