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步:接案,見當事人,協商(詳見接案章節)。第二步:準備立案材料1)壹些寫民事起訴狀的當事人可能會自己寫,律師只需要做壹些修改和技術處理;大部分案件都是律師寫的,包括原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個人認為寫民事起訴狀有五點需要註意:第壹,起訴狀要簡潔,壹兩頁要明確事實和理由,提起訴訟;第二,如果管轄法院有爭議,可以先不寫,確認法院可以受理後再填;第三,日期壹般先空著;第四,當事人必須簽名或蓋章;第五,民事起訴狀遞交法院的份數是被告人數+1,最好打印壹份自己用。2)原告的原、被告的資格證明材料均為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原告是法人——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有模板的要加蓋公章)、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可以網上查詢打印並加蓋公章)。現在法院壹般需要被告的工商註冊信息來確定被告是否存在。需要註意的是,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規定。有的法院要求被告的工商登記信息加蓋工商局印章,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網上的書面信息。可以去當地工商局的紅盾網上查壹下,最好在法院立案前問清楚。3)授權委托書、信函、律師證或身份證復印件。委托書分為壹般代理和特殊代理,具體代理權限要寫清楚,壹式三份,需要當事人簽字或蓋章;這封信通常發給法院,以證明律師的資格;如果是執業律師或實習律師,應提供律師證或實習證復印件,如果是未申請實習的律師助理,應提供身份證復印件。4)收集整理證據,開列證據清單,寫律師函,都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證據在民事訴訟中極其重要。在收集、整理本案證據時,要註意以下幾點: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是難點,必須具體案情具體分析,準備的材料要充分,詳見證據部分);不要保留當事人提供的原件,這涉及律師執業風險,最好索要復印件;如果沒有相關證據,也可以給對方補辦律師函。5)民事代理合同壹式兩份,加蓋公章。第三步:立案1)確定法院。提交材料備案時,當事人可以親自前往,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前往。參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標準確定負責本案的法院,並帶上準備好的材料。每個法院立案的時間不壹樣,尤其是下午。有的人1點半開始排隊,有的人2點半就來了,但基本上周五下午法院都不立案。有些案件要在節假日、年底等關鍵時刻審結,壹般不立案。2)立案庭工作人員收到提交的材料後,會審核半天,如果成功當天就可以辦。但很多情況下,法院不僅會進行程序性審查,還會在立案時進行實體性審查,這顯然是違反民事訴訟法的。法院往往以“上級要求”回應,所以只能回去等消息。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應當自收到民事起訴狀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如果案件被批準受理,法院會給當事人壹個交納訴訟費的通知,當事人在7天內到收費處交納訴訟費或網上轉賬。如果對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決定不服,可以在10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復議。如果不涉及財產,訴訟費不會很高;涉及到財物,要看標的物的大小,按照法院的訴訟費計算標準計算。網上還有專門的律師費計算器。款項支付成功,收據交給法院後,才能繼續立案程序。支付完成後,需要填寫立案相關材料、原被告資料壹份、證據清單壹份、受理通知書壹份、訴訟材料壹份,告知雙方權利義務。完成以上三步,立案階段就結束了,等待審理。以上是《民事訴訟法立案流程》的相關回答,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3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