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的壹個朋友兩年前因生意需要向他借了2萬人民幣,並做了書面聲明,約定1年後還,還款日1年後到賬。朋友說資金緊張,壹年後還。劉某同意了,壹年過去了,朋友還是沒有還錢,但在劉某多次催促下,未果。於是劉把他的朋友告上了法庭。劉某的朋友否認了劉某向其催款的事實,認為劉某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那麽,如果妳是原告劉的訴訟代理人,該如何陳述代理人的話?
律師回答問題
民事訴訟中的代理人言詞是代理人在法庭辯論階段根據事實和法律公開發表的訴訟文書,旨在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表明代理人對案件的處理意見。民事訴訟代理詞的書寫是靈活的,沒有統壹的格式。由於壹個案件中不同的代理詞是不壹樣的,壹般的代理詞由以下幾部分組成:(1)第壹部分:標題要體現案件的性質和案件所代表的當事人的立場,如“民事原告的代理詞”。開頭,習慣稱呼是“審判長,法官:”。(2)前言:簡要說明合法性、代理權限範圍、出庭前準備工作概況等。(3)文本:文本是代理詞的核心內容。這部分要根據具體案件、被代理人的訴訟地位、訴訟目的和請求、被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的關系來確定。(4)結語:這壹部分總結了全文的結論性意見和具體主張,為委托人提出了明確的主張。文章應該簡明扼要。(5)尾部:代理人簽名,代理人文字發表日期。
本案中,作為劉的訴訟代理人,可以參照以下格式書寫民事訴訟代理人字樣:
首席法官和民事訴訟代理法官:
我依法接受原告劉的委托,擔任原告劉的訴訟代理人,參加本案的訴訟活動。開庭前,我聽取了委托人的陳述,查閱了案卷,並進行了必要的調查。現出具如下代理意見:
1.本案中,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實非常清楚。該借款關系於年月日合法有效被告說他現在資金緊張,過壹年壹定還,於是過了壹年,被告在原告的催促下延遲還款。現在原告有壹張欠條,證明被告欠他2萬元。
第二,本案沒有超過訴訟時效,原告的權利應該得到保護。還款期屆滿時,原告催促被告壹年後歸還,故本案訴訟時效因原告催促而中斷,不存在超過訴訟時效的問題。本案中,被告否認原告催過他要錢,所以即使錢借出後,原告也沒有催過他。從欠條單獨約定的還款日起,直至原告起訴,未超過兩年的法定訴訟時效。因此,本案中,被告主張原告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不符合法律規定,原告的債權應當得到保護。
故本案借款事實十分清楚,借款關系合法有效,未超過法定訴訟時效,被告應承擔還款責任。
以上代理意見,請合議庭開會時充分考慮!
委托代理人:趙。
日期年月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壹)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和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六十條訴訟代理人權限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應當書面通知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對方當事人。
第六十二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除不能表達感情的以外,我應當出庭。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判例匯編
代理詞應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圍繞爭議點明確提出代理意見,並圍繞觀點進行多角度、多側面的論證。應當尊重事實,忠於法律,對爭議的事實和證據進行透徹的分析和論證。不能歪曲事實和法律,強詞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