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的地點,主要指合同標的物交付的地點。合同履行地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對於履行地不明確的合同,應當根據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確定履行地:履行地不明確的,履行地為收款方所在地;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合同履行地在實踐中是壹個非常復雜的問題。對於如何確定合同的履行地,當事人和法院之間往往存在分歧,從而導致管轄權爭議。民事訴訟法實施以來,最高人民法院就如何確定合同履行地作出了許多司法解釋或批復。這些解釋和答復中規定的合同履行地包括:
1.合同未實際履行,雙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不履行時確定管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2.購銷合同的履行地,應當根據下列情況確定:壹是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的,約定的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約定履行地點的,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點。合同中約定的貨物到達、到貨、驗收、安裝和調試的地點不作為合同的履行地點。二、當事人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履行地或者交貨地,但在實際履行中以書面形式或者雙方約定的其他方式變更約定的,合同履行地以變更後的約定確定。第三,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履行地和交付地,或者有約定但未實際交付貨物,雙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以及口頭買賣合同糾紛的,不履行地確定管轄。?
3.加工合同。除非合同另有約定,加工地應為合同履行地。?
4.財產租賃合同和融資租賃合同。租賃物的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5.補償貿易合同。合同履行地為受方主要義務履行地。?
6.貸款合同。貸款人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7.證券回購合同。在交易場所進行證券回購業務的,以交易場所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在交易場所以外的證券回購業務中,原付款人(回售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8.名稱和內容不壹致的合同。當事人簽訂的合同雖有明確規範的名稱,但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與名稱不壹致的,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確定合同性質,從而確定合同履行地;合同名稱與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不壹致,但根據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難以區分合同性質,且合同名稱與合同約定的部分權利義務壹致的,則以合同名稱確定合同履行地。?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還對聯營合同的地域管轄作了如下規定:壹是法人聯營合同由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法院管轄;合夥企業合同由其註冊地法院管轄;合作經營合同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第二,如果主辦事機構所在地或註冊地法院管轄確有困難,法人合營企業已辦理註銷手續,合夥企業應經工商部門登記而未登記,或合營期滿已解散的,可以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轄。?
《合同法》還具體規定了供用電、供用水、供用氣、供用熱合同的履行地點。根據該法第178條和第184條的規定,這類合同的履行地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確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供水、供氣、熱力設施的產權邊界為履行地。?
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提起代位權訴訟或者撤銷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二)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所在地法院管轄?保險合同訴訟,由被告住所地和保險標的所在地法院管轄。保險標的為運輸工具或者運輸途中貨物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運輸工具註冊地、運輸目的地或者保險事故發生地法院管轄。?
(三)因票據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匯票付款地,是指匯票上記載的付款地;未載明付款地的,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營業地、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本票出票人的營業地、支票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的營業地為匯票付款地。代理付款人是指代表付款人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
(4)因公司設立、股東資格確認、利潤分配、解散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公司糾紛的類型很多,大部分都可以歸結為合同糾紛或侵權糾紛,只有少數與公司組織行為有關的糾紛具有壹定的特殊性。因此,2012修訂的民事訴訟法特別規定,此類涉及公司組織行為的糾紛,由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轄。公司住所是指公司主要辦公場所的所在地。?
(五)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或者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運輸合同包括旅客運輸和貨物運輸。運輸的始發地是指旅客或貨物的最初出發地點,目的地是指最終到達地點。根據最高法院的規定,水路運輸或水陸聯運合同糾紛由我國海事法院管轄。鐵路運輸合同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其他運輸合同糾紛,由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六)因侵權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侵權地包括侵權行為發生地和侵權結果發生地。壹般情況下,侵權行為發生地和結果發生地是壹致的,在同壹個地方,但也有兩地不壹致的情況。兩地不壹致時,對侵權行為的訴訟可能有三個有管轄權的法院,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轄權。?
(七)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的訴訟,由事故發生地、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這是對車輛、船舶、航空器在運行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傷害而提起的訴訟所規定的管轄。飛機壹般指壹切在天空運行的人造物體,包括飛機、飛艇、熱氣球、衛星等。航空事故是指飛機在空中或地面相撞墜毀、飛行中拋擲物體、排油等造成的事故。事故通常發生在某個行政區域。事故發生在哪個行政區域,該行政區域的法院就有管轄權。最先到達地是指車輛、船舶最先到達的車站、港口,最先降落地是指它們第壹次降落的機場或其他地方,或者它們墜毀的地方。上述地點包括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對此類事故引起的侵權賠償訴訟均有管轄權。?
(八)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生地、被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航行過程中因相互接觸、碰撞而造成的損害事故,其他海損事故是指船舶在航行過程中觸礁、觸岸、著火、爆炸、沈沒等事故。無論哪個國家的船舶發生碰撞或其他海損事故,只要發生在我國領海,我國法院都可以對損害賠償訴訟行使管轄權。規定海損事故損害賠償訴訟由上述四地法院管轄,充分考慮了此類案件的特殊性,既有利於當事人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選擇其中壹個法院提起訴訟,也有利於法院審理和執行判決。?
(九)因海難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方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海難救助是指對遇難船舶及其人員和貨物的救助。救助行為實施後,救助方有權根據救助的事實和效果,要求被救助方支付救助費用。雙方發生糾紛可能導致訴訟是各國通行的做法,此類訴訟由實施救助行為地法院或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法院管轄。需要註意的是,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不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
(十)因共同海損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法院管轄?* * *共同海損是指船舶在海上發生海難時,為消除危險,搶救船舶、人員和貨物所作出的物質犧牲或支付的費用。因共同海損而作出的犧牲和支付的費用,應當按照壹定的規則進行調整,由受益人分擔。中國在北京設有共同海損理算辦公室。中國共同海損理算後,理算地點是北京。航程終止地是指船舶共同海損航程終止的地點。* * *共同海損發生後,如果船舶首先到達我國某壹港口,或者當事人同意在北京理算,或者船舶航程在我國某壹港口結束,由此提起的訴訟,由上述各地法院管轄。需要註意的是,此類訴訟的管轄法院不包括被告所在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