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是指根據《公司法》和《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的規定,由兩個以上自然人投資或者由單壹自然人控制的有限責任公司。私營企業,簡稱私營企業、公司或企業類別,是指所有非公有制企業。
2.不同類型
民營企業,除了“國有”和“國有控股”,只要沒有國有資本,都是民營企業。這個詞在中國大陸和臺灣省很常見。
私營企業有三種類型:獨資。指壹個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合夥企業。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按照協議投資,* * *同經營,* * *負盈虧的企業。合夥人對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從以上分類可以看出,在三類民營企業中,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資格,而私營企業和私人合夥企業不符合企業法人條件,不能取得法人資格。
3.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是有區別的。“民營經濟”應該是私人意義上的各種經濟成分和要素的總和,“民營企業”是私人意義上的壹種企業形式,是“民營經濟”的主體部分或重要組成部分。因為,除了“私營企業”,還有具有“私營經濟”屬性,不從事非經濟活動,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單位或部門。比如壹些從事社會福利、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的私人單位或組織。
擴展數據
私營或民營經濟不是壹個所有制的概念。是從管理層面說的,指的是以人民為經營主體的經濟。私營或民營經濟對應的概念只能是國有或官辦。所以,只要不是國有或者官辦經濟,都是私營或者民營經濟。
在私營經濟中,不僅包括所有的私有制經濟,還包括除國有經濟以外的其他公有制經濟,如鄉鎮企業、合作經濟、社區所有制經濟、協會所有制經濟、基金會所有制經濟等。
所以,兩者是完全不同的。私有化是基於運行機制,私有化是基於產權。後者受相關法律保護。前者只是壹種學術理論。雖然實際操作中經常有人這麽說,但是工商部門並沒有私有化的統計口徑。只是科技廳有民營科技企業的統計。
國家最近才出臺相關的政策保護和規範性文件。從歷史上看,私人經營的概念在未來是會消失的,它沒有法律地位,除非它在未來成立,並被賦予更嚴格的法律地位。正因為如此,我們國家現在在這個問題上很混亂,很模糊。
狹義的“民營企業”僅指私營企業和以私營企業為主體的合資企業。由於歷史原因,“私企”這個概念並不容易擺脫歧視。無論是投資者、經營者、員工還是有誌於推動民營企業發展的社會工作者,都傾向於使用“民營企業”這壹中性名稱。
這使得“私企”在很多情況下成為私企的別稱,本文也認同這種說法。本文對民營企業的定義主要在於其狹義。
“民營”是壹個很有中國特色的詞,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產生,曾經很流行。然而,現實很諷刺。概念流行的民營企業,卻沒有相應的法律地位。中國先後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等。這些法律在各個方面都對相應的企業做出了具體的法律規定,基本涵蓋了我國現階段所有類型的企業,但沒有“民營企業”。
什麽是私企?所有非公有制企業統稱為私營企業。在《公司法》中,企業按其資本組織形式進行分類,主要包括: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
根據上述對民營企業內涵的定義,除了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其他各類企業只要沒有國有資本,都是民營企業。
參考資料:
百度民營企業百科百度民營企業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