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名詞解釋:商標

名詞解釋:商標

商標是壹個特殊的法律術語。壹個品牌或品牌的壹部分,經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註冊後,稱為“商標”。商標受法律保護,註冊人享有專有權。

國際市場上的著名商標往往在許多國家註冊。中國有“註冊商標”和“未註冊商標”之分。註冊商標是經過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保護。

商標是用來區分壹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誌。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是馳名商標,會受到跨類別法律的保護。

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官網的回答:商標是特定個人或企業生產或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顯著標誌。

商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工匠們將自己的簽名或“標記”印在自己的藝術品或實用產品上。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標誌演變成了今天的商標註冊和保護制度。這個系統幫助消費者識別和購買壹種產品或服務,因為產品或服務上獨特的商標所標明的產品或服務的性質和質量符合他們的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2013修訂),能夠將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相區別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聲音、立體標誌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擴展數據禁止條款

1.商標法規定,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與中央國家機關所在地的特定地名或者標誌性建築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二)同外國的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與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四)與表明實施控制和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五)同紅十字、紅新月的名稱、標誌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帶有民族歧視的;

(七)誇大宣傳和欺騙性;

(八)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或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縣級以上行政區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熟知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但是,除非該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是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的壹部分;使用地名的註冊商標繼續有效。

商標局核準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集體商標是指以團體、協會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註冊,並由該組織成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該組織中的成員資格的標誌。

證明商標是指由具有監督商品或服務能力的組織控制,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使用,用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其他特定品質的標誌。

2.下列標誌不得註冊為商標:

(壹)僅指該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和型號;

(二)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等特征的;

(三)其他缺乏鮮明特色的。

前款所列商標經過使用取得顯著特征並易於識別的,可以註冊為商標。

3.禁止復制、模仿、翻譯他人的馳名商標:

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抄襲、模仿或者翻譯的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引起混淆,不予註冊,禁止使用。

在不同或者不相似商品上申請註冊的商標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可能損害該馳名商標註冊人利益的,不予註冊,並禁止使用。

百度百科-商標

  • 上一篇:滅火的基本方法是什麽?
  • 下一篇:南京師範大學外國語學院簡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