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策分析:
1,國內立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和反補貼條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14號已經制定並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02號於2004年3月31日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補貼條例〉的決定》,自2004年6月起施行。
國內立法為提起訴訟、調查和采取措施應對反傾銷和反補貼提供了法律依據。
2.實施貿易強國戰略。
近年來,中國的對外貿易發展迅速,中國連續的貿易順差和年貿易額的世界排名充分證明了中國現在是壹個貿易大國。誠然,我們從對外貿易的增長中獲得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但我們獲得這種利益的水平相當低,這更多地是由於中國制造的“物美價廉”。這種“物美價廉”給我們帶來利潤的同時,也隱藏著壹個巨大的威脅,那就是我們可能會遭遇比較高的貿易摩擦。尤其是今年在整個外貿領域,這個問題更加突出。
如何實現中國從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的轉變,就是要轉變中國外貿的增長方式,而中國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是以高附加值為基礎,自主創新是源頭。另外,中國自主品牌的出口在整個出口中占比很低,缺乏自主知識產權,尤其是核心技術。因此,應實施“科技興貿”戰略,支持自主品牌、高附加值產品出口,加快出口自主創新基地建設,註重創新能力,培育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自主品牌的產品,提高出口產品附加值。改變國際市場“中國制造,價格低廉”的印象,從而推動中國由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
3.積極利用多邊和雙邊爭端解決機制。
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是世貿組織體系的核心。它在促進世貿組織目標的實現、確保所有成員的貿易利益和約束所有國家的貿易政策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世貿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是為其成員解決分歧和爭端。訴諸世貿組織解決相關貿易爭端是非常理性的措施。然而,我們從加入世貿組織的那壹刻起,對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參與就不理想,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中的表現也不容樂觀,這與我國的貿易大國地位非常不相稱。中國應努力為中國的經濟和貿易開辟良好的發展空間,不要害怕爭端,並重視利用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中國只有堅持在WTO框架下解決爭端,才能確保貿易爭端非政治化,以多邊主義對抗他國單邊行為,更好地維護中國經濟利益。
此外,有必要積極利用雙邊解決機制。由於WTO機制解決爭端存在長時間的拖延,出臺了壹些貿易保護措施,如果等待WTO裁決後再糾正,實際上對國際貿易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此外,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和世貿組織規則並未涵蓋壹切,因此政府還應把雙邊磋商機制作為解決貿易爭端的基礎,利用多樣化的外交手段順利解決國際貿易爭端。
4.行業協會需要充分發揮作用。
在WTO框架下,國際貿易摩擦有壹個共同特點,即往往不是不同國家(地區)單個企業之間的較量,而是不同國家(地區)統壹產業之間的博弈和競爭,需要依靠行業組織的力量共同應對。在WTO體制下,行業協會作為民間中介組織,在國際貿易活動中可以承擔許多本不應由政府和企業承擔的事務,可以起到反對貿易保護的作用。在國與國之間的貿易爭端中發揮緩沖作用,維護企業和國家的利益。由於體制等原因,我國行業協會還存在壹些不足。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做法,如日本綜合商社統壹協商價格,逐步使我國行業協會的作用和功能發揮到最好。讓行業協會在對外貿易中發揮定價、制定標準、組織投訴、應訴等作用,讓行業協會成為我國出口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抵禦國際市場風險的堅強後盾。
5.企業應積極應訴。
在“兩反兩保”的貿易摩擦中,往往是針對某壹類產品,可能會涉及很多出口企業。如果涉事企業主動棄權,就意味著放棄市場。如果不應訴,就會在案件審理中失去反駁和辯護的機會,出現“不戰而敗”的悲慘局面。因此,在“兩反兩保”的調查中,所有企業都必須積極應訴,而且由於起訴國非常重視應訴企業在行業內的代表性,群體應訴可以起到很好的代表性作用。如果全行業集體應訴,也可以大大減少企業分擔的訴訟資金,從而降低應訴風險。從以往應訴案例分析也可以看出,積極應訴的企業往往受益。比如2002年美國軸承對華反傾銷案,涉案企業253家,只有53家企業選擇積極應訴。最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中國出口到美國的軸承傾銷案不成立。積極應訴的53家企業無需征收反傾銷稅,其余200家企業征收59.3%的反傾銷稅。因此,中國出口企業在遭遇外貿摩擦時應選擇積極應對。我國出口企業要時刻做好應訴準備,平時註意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認真研究WTO條款,認真學習國際貿易法,註重國際貿易人才的培養,以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貿易摩擦。同時,我們的企業不僅要學會如何應訴,還要學會在國內和國際市場上主動提起訴訟,用國際規則的武器打擊競爭對手,搶占市場份額,在市場上立於不敗之地。
希望以上回答有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