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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粹經濟體系是什麽?

研究納粹德國經濟制度的人指出,這種制度不同於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和“自由資本主義”。與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相反,國家社會主義制度保持其他生產資料和土地分配的私有制,承認私人銀行和其他金融制度的存在,允許交易所的活動。在納粹統治下,土地、礦產、工廠和商店的所有者仍然負責經營自己的企業;在私人市場自由買賣;努力提高他們的銷售額,努力獲取高額利潤;在外匯市場將貸款購買成證券;自由雇用或解雇工人;和進行許多其他活動,這些活動被馬克思主義社會主義認為是剝削性的,必須予以廢除。納粹制度的另壹個特點是,公民之間的財富和收入分配差異很大。另壹方面,納粹制度與“自由資本主義”有著深刻的區別。後者照例可以以英美等國的經濟組織為代表。納粹經濟的最高準則是領導人認定的、國家社會黨推行的“國家利益”。個人從屬於這個國家組織的利益。任何私權,如果與國家政策相沖突,都是被否定的。利潤動機只允許在壹定限度內運作,也就是說,只在它可以用來為整個經濟服務的限度內運作。工商企業的經營和工人的流動受到政府的限制和支配。分紅受政府限制,投資受政府引導,儲蓄在政府範圍內;個人不得超出國家規定的限度使用自己的勞動和財產。政府告訴德國的每壹個企業家,他能生產多少東西,他能使用多少原材料,他能以什麽價格出售他的產品,他能在哪裏出售他的產品。德國商人可以賺取6%的利潤,但是他們的利潤只能以國家規定的方式進行再投資,所以實際上可以說德國資本是交給國家進行預算規劃和分配的。簡而言之,整個經濟由壹個政黨控制和協調,而這個納粹黨認為經濟自由的“經濟法”和經濟動機只是壹個正在衰落和消失的時代的遺物。納粹自己認為他們的經濟制度是德國式的社會主義或“種族社會主義”,特別是與德國的民族精神相協調。在這裏爭論它的名稱是沒有用的,但是研究壹下為什麽納粹喜歡用“德國社會主義”這樣的名稱還是挺有意思的。顯然,社會主義概念對德國公眾有著持久的魔力,就連納粹自己也擺脫不了它的吸引力。他們發現“社會主義”有號召德國工人加入國家社會黨的功能,納粹後來也發現了這個名字的雙重價值:壹方面,可以用來限制“(自由派)資本主義”的力量,不讓它太猖狂;壹方面,它可以給勞動人民帶來更好的經濟前景。還有人稱納粹經濟體系為“排外資本主義”。要知道這個名字是否合適,首先要明白它的真實含義。“資本主義”這個術語可以用來指各種各樣的經濟制度,雖然細節不同,但基本原則是壹致的。這些根本原則是:1,資本和信用在生產和分配中起重要作用;2.資金的所有者是經濟生活的最終決定者;3.開展經濟活動是為了盈利和資本節約;4.資本所有者的經濟利益支配著政府的經濟政策。這個資本主義類型的概念可以包括許多類似的形式。在現代世界,其最流行的形式是自由私人資本主義,通常被稱為自由資本主義。它最早於18世紀和19世紀早期在英國發展起來,後來在美國發展起來。“排他性資本主義”就是這樣壹種經濟組織形式。在它之下,由大資本所有者和黃金融資所有者組成的小集團以托拉斯、卡特爾和控股公司的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支配著壹個國家的經濟生活,可以那樣指揮經濟活動,使經濟資源的使用受到限制,以維持高價,賺取大量利潤。有人認為,由於壟斷資本主義發現有組織的工人在民主或議會政府下享有強大的政治權力,“壟斷資本主義”越來越難以實現其目標,因此在許多國家煽動反民主的政黨和運動,作為其政治統治的工具。根據這壹理論,國家社會黨及其組織也是德國“大企業”或“壟斷資本主義”的政治經濟組織。換句話說,納粹統治只是讓德國大企業家和金融家掌握了工具。有了這個工具,他們不僅能為工人,也能為小企業建立不受限制的統治。這種對德國體制的看法得到了壹個眾所周知的事實的支持:希特勒發動納粹運動時,工商寡頭是他的有力支持者,納粹政府中的許多職位都由大工商巨頭擔任。如上所述,納粹經濟體制的特點既不能稱為社會主義,也不能稱為壟斷資本主義。誠然,大企業在納粹德國有相當的影響力,工商企業的社會經濟地位普遍高於工人,但納粹政權並不單純是私人壟斷者手中的政治工具。大商界不再是納粹黨的重要支持者。在納粹制度下,擔任機密官職的企業家與其說是企業家,不如說是公務員。在所有場合,最終的決定和政策制定都是由芬克和戈林這樣的人來做的,而這群人,不管他們過去的政治傾向如何,此時都充滿了納粹精神,而不是企業家精神。換句話說,國家充當了大多數私營企業的管理者。納粹理論吹噓說,納粹主義的最終經濟目標不是恢復這樣壹個龐大而笨重的控制機構,而是給活躍在經濟生活中的新壹代年輕人註入納粹精神,讓他們像本能地遵從黨的意誌壹樣行事,而不需要國家時刻監控和命令他們。他們認為這可以創造壹種全新的趨勢作為經濟活動的基礎。那時,人們將不再為追求利潤而冒經濟風險,每個人都將忠於整個民族的利益,而不管私人利潤與否。如果我們想更多地了解納粹的社會和經濟制度,最好的辦法是把它看作壹種新的資本主義形式。它的名字可以定義為“國家指導的資本主義”,這種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國家利用私有制的各種制度來實施國家擴張政策。它是壹種在現代技術和經濟條件下努力擴張的帝國主義經濟制度。為了達到擴張的目的,納粹必須修改他們社會的壹些動機和觀念,建立壹個控制和領導的體系,這樣國家才能執行它的政策。這種制度的應用必須通過納粹式的政黨,它認為自己有權決定什麽是國家利益,獨自壟斷政權。只有通過壹個控制系統才能發揮它的最高作用,而這個控制系統必須維持所有經濟集團的“自由”外表。事實上,政府必須宣傳這些群體,讓他們幻想政府只是在“引導”他們走向某個“國家目標”。國家社會主義的性質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它的成分結構和它團結矛盾分子的努力。到目前為止,它的大部分成功應該歸功於這樣壹個事實,總的來說,納粹對德國經濟的控制從壹開始就受到了納粹計劃的軍國主義性質的影響。它的目的壹直是贏得民族擴張的鬥爭。納粹為了少數人的利益建立了“國家指導的資本主義”。納粹帝國主義擴張鬥爭的成敗將決定他們是否為“國家指導的資本主義”奠定了基礎,或者他們的整個結構是否會分崩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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