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世界歷史上,大致有三種不同形態和性質的殖民地:壹種是壹個國家的居民遷移到沒有主權實體的地區而建立的殖民地土地,在壹定程度上是母國領土和主權的延伸,其居民理論上仍然是母國的國民;二是壹國政府或居民征服和控制另壹個主權實體而形成的異族統治的殖民地,通常是侵略戰爭的結果,需要武力維持;三、通過政治、經濟、文化滲透逐步操縱他國主權而造成的殖民地,原有的主權實體名存實亡,因此具有異族統治的色彩。北美的英國殖民地屬於第壹類。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不是壹個整體,而是13個具有政治統治和社會整合功能的實體。它們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在憲章中有明確的規定:每個殖民地都是英國國王創建的“法人和政治實體”或“永久的政治實體和法人團體”。所謂“法人和政治實體”,是指為實現某種經濟、精神或政治目的,通過法律自願或強制組合在壹起,並能在特定地域範圍內行使政治管理權力的壹群自然人。從法律上講,該殖民地是英王分封的“自由索淩”,而不是英王“直接占有”的土地。在中世紀的土地關系中,這是壹種依賴性最小的形式。按照這種說法,殖民地和英國本土壹樣,是英國國王管轄的領土,而不是所有英國人的領土。這壹條款實際上承認了殖民地在法律上與母國是平等的。因此,根據憲章建立的殖民地是英國人的海外定居和統治,而不是英國人統治其他民族的被征服的土地。誠然,大西洋沿岸有很多印第安部落,但英國在處理與部落的關系時,並沒有像西班牙在中南美洲那樣采取軍事征服,而是盡可能和平遷移,通過“外交”購買部落土地。英國殖民地的建立和擴張雖然嚴重損害了印第安人的權益,但並不是以征服、統治和掠奪為目的的。
按照當時的政治慣例,作為英國的海外領地,北美殖民地的政治屬性和土地權利是英國國王授予的,因此英國政府對其擁有合法的主權和管轄權。英國政府通過管理海外領土進行統治,把英國的社會結構、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盡可能完全移植到北美,按照英國政府自己的模式和功能設計和建立殖民地政府,就像紐約的cadwallader?科爾頓說:“紐約人民的壹大幸事是,他們的政府是盡可能按照我們祖國的同樣計劃組建的。”因此,殖民地的政治結構與母國的政治結構相對應,每個殖民地幾乎都是壹個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總督是英國國王的代表,現任通常由英國從大陸選拔,很多是壹些殖民地的當地人;由當地人組成的參事會相當於母國的樞密院和上議院,而由人民選舉產生的議會下院則與母國的下議院相對。兩者都有立法權,可以制定不違反英國法律的地方性法規。其中,議會下院在後來的發展中逐漸掌握了財政大權和總督薪水的撥款權,成為殖民地權力結構的核心。而且地理屏障削弱了英國對殖民地控制的有效性,北美居民的自主權不斷增加,對當地事務的控制不斷擴大和加強。事實上,北美的政治精英與他們的祖國分享對殖民地的統治。保守地說,殖民地是與英國地方政治單位平行的政治實體,但它已經超越了政治結構的完整性和自治性。這對獨立後美國政治機制的迅速成熟具有至關重要的意義。
由於殖民地是英國人建立和統治的英國海外領地,殖民地的英國居民自然是英國國民,而不是外國人統治的“二等臣民”。他們享有和英國居民壹樣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這也是《憲章》明確規定的。1584英國國王授予沃爾特?羅利憲章指出,移民到殖民地的人和在那裏出生的人仍然是英國王室的臣民,享有英國的所有特權和豁免權,可以自由返回自己的祖國。從那以後,類似的詞語在其他殖民地的憲章中反復出現。比如在1632的《馬裏蘭憲章》中,專門用了很長的壹段話寫道:移居馬裏蘭的英國人及其子女,在那裏出生的或將來將要出生的人,都是英國的“本土居民和忠誠的臣民”,他們應該得到與在英國出生的臣民同等的待遇和尊重,享有英國臣民的壹切特權、民權和自由。不僅英國居民在理論上與英國居民享有平等的政治和法律地位,就連進入英國殖民地的非英國移民也可以通過正當的入籍程序成為英國國民。1740年,英國議會第壹次頒布了殖民地入籍法,允許在英國以外出生的人通過壹定的程序入籍成為臣民。在所有殖民地,除了猶太人和天主教徒,非英國居民和英國居民享有同樣的權利和平等的法律保護。這樣,在白人居民中,就不存在像美國西部那樣的“半島人”和“土著白人”這樣的地位差別。
在現實生活中,北美居民的權益確實是有法律保障的。弗吉尼亞州在1619年廢除了軍法統治,開始實行英國式的法治,居民的權利得到承認。1641年,馬薩諸塞州殖民地議會頒布了《自由法典》,1648年,編纂了《法律與自由》,確立了基本的法治和保護人民人身和財產權利的原則。1639年,馬裏蘭議會頒布了壹項關於人民自由權利的法案,明確宣布保護自由民的權利和特權,未經法律程序不得剝奪其財產或流放。此外,英國實行的陪審團制度和人身保護令制度也被引入並被賦予特殊意義。此外,殖民地居民比本土英國居民享有更廣泛的投票權。據美國歷史學家傑克?格林認為,在新英格蘭的大部分村鎮,享有民權的自由民占成年男性人口的60-70%;英國學者r?c?西蒙斯說,在18世紀中期,北美50-80%的成年白人男性擁有投票權。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在1763之前,英國在和平時期沒有在北美駐紮常備軍,殖民地居民對英國主權的認同和服從並非來自武力威懾和暴力脅迫,而是基於國家認同和利益的自願選擇。北美居民認為自己是英國人,並以此為榮。他們覺得自己極其幸運,能夠受到英國憲法的保護,享有“英國權利”。甚至是激進反英的詹姆斯?奧蒂斯也承認:“作為人類和自由的英國臣民,我們有足夠的權利,讓所有殖民地居民與其他任何君主統治下的臣民相比,看起來都非常幸福。”誠然,英國本土人在觀念上有歧視殖民地居民的傾向。他們認為殖民地是祖國的附庸,應該無條件服從祖國的意誌,為祖國的利益服務。殖民地反英情緒高漲後,這種觀點在英國更加流行。此外,1696年英國對殖民地海事審判的判決剝奪了北美居民在海事案件中的陪審團權利,這也是壹項歧視性措施。然而,這些並沒有改變殖民地居民整體的實際地位和權利。
總之,北美的13殖民地完全不同於歐洲國家在亞洲和非洲的殖民地,甚至不同於美國西部的殖民地,所以不存在異族統治的問題。雖然印第安人受到白人的驅趕和虐待,但從法律上講,土著部落是獨立於英國司法管轄的主權實體。英國殖民地是英國主權的延伸。它們是英國人自己統治的海外殖民地,尤其是居住在北美的殖民地,政治和經濟控制權主要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殖民地居民不是被英國人奴役的劣等臣民,而是享有充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英國國民。因此,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統治不是“民族壓迫”,北美獨立運動也不是“民族解放運動”,而是英國海外領地從母國日益成熟的政治分離運動。約翰?狄金森在1774年大陸會議後說,殖民者認為,如果祖國不讓步,“卷入內戰是不可避免的”。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獨立運動的領導人在武裝沖突爆發壹年多後,仍然對離開祖國的合法性沒有充分的信心,在獨立問題上猶豫不決,希望通過聯盟或聯邦的方式重新定義殖民地與祖國的關系。
二、英國對北美的統治及其後果
英國在北美建立殖民地的初衷是為了擴大與歐洲其他國家的競爭實力,傳播基督教,安置國內過剩人口,發展貿易,增加財富。至於自願移民北美的普通移民,他們的意圖無非是為了擺脫母國不盡如人意的狀況,尋求更好的生存發展條件。在殖民運動中,政府和人民的要求是壹致的。在殖民地的發展和擴張中,這兩種利益是齊頭並進的,並且至少得到了部分滿足:英國通過殖民擴張了戰略和經濟利益,而移民及其後裔的處境逐漸改善。
總體而言,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政策有壹個長期性的特點:政治管理相對寬松,而經濟控制相對嚴格。歷史學家查爾斯?安德魯斯在比較英法對待殖民地的不同策略時寫道,“英國對殖民地貿易實行更嚴格的限制,對國內港口征收更重的關稅,但她很少幹涉殖民地的內部事務,很少關註人口流動、政府援助和維護等事務”;這樣,英美殖民地就成了壹個“自立、自治、自養”的群體,具有獨立的精神,對自己處理自己事務的能力充滿信心。也就是說,英國的殖民政策整體上是消極的,其主要目的是防止殖民地擺脫對祖國的忠誠和依戀,保護其免受其他歐洲殖民國家和印第安人的攻擊,而不是積極規範其社會發展道路。這對於北美殖民地自治和自治制度的發展來說,是壹件非常幸運的事情。
而且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英國政府的政策意圖和實際效果存在明顯差異。英國治理殖民地的方式包括選舉總督、任命顧問委員會、設立海關、實施海上貿易條例、審查殖民地議會頒布的法令等。除了管理機構之間的摩擦、官員素質低下、腐敗等造成的效力損失外,遙遠的地域阻隔壹直是無法回避的制約。更有甚者,英國派出的總督有時不服從母國的指令,甚至公開抵制。所以英國對殖民地的政治控制遠沒有想象中那麽嚴重。英國對殖民地議會通過的法律的審查就是壹個令人信服的例子。1691-1776期間,北美殖民地提交英國審查的法律* * *有8563部,其中被廢止的只有469部,僅占5.5%。而且殖民地議會通常會用各種技巧來逃避英國政府的審查。很多法令在英國政府開始審查時就失效了,壹些殖民地以另壹種方式通過了被否決的法令。有時候英國政府的廢奴決議在殖民地沒有得到及時認真的執行。
在英國的松散控制下,殖民地自治得到了加強。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殖民地事務大多掌握在北美居民自己手中。理論上,顧問委員會和總督都是英國國王權威的代表,但他們有時會發生沖突。議會下院在殖民地的權力和作用不斷擴大,並逐漸演變為總督和參事會之間的制衡力量。殖民地的許多重大政治鬥爭都是在議會和總督之間展開的,而且大多涉及權力鬥爭。壹般來說,總督無法阻止議會的權力擴張。這嚴重制約和削弱了英國的統治能力。為了擺脫這種不利局面,英國政府尋求削弱殖民地的立法權,試圖固定王室官員的薪水。然而,所有的嘗試都遭到了殖民議會的強烈抵制,毫無效果。此外,英國政府也試圖改變殖民地各自為政的局面,試圖在北美建立統壹的殖民政府,但都無果而終。顯然,北美社會力量的壯大和自我意識的增強,使自治成為不可抗拒的取向。從某種意義上說,獨立運動是這種傾向極端發展的結果。
在經濟上,英國對殖民地施加了更多更嚴格的限制。如果北美居民在政治上和法律上享有和英國居民壹樣的權利和地位,他們在經濟上很少受到平等對待。英國對殖民地經濟的基本政策是維持對母國的依賴,並使之與母國經濟互補。英國奉行重商主義政策,鼓勵發展國內制造業,限制殖民地制造業,使其成為國內制成品的市場。然而,在過去,歷史學家過分強調了英國的限制。事實上,英國限制殖民地制造業的法律很少得到嚴格執行,只有6月1732的制帽法令略有影響。在壹些殖民地居民看來,制造業薄弱並不是壞事。人們認為耕種土地和從事漁業比制造業對他們更有利。本傑明?富蘭克林認為,只有土地少、人口密度高的國家,才必須用制造業養活居民;在美國這樣土地豐富的地方,“永遠不會有什麽大規模的、有價值的制造業”。亞當。史密斯還說,重商主義對殖民地的傷害很小,因為土地總是很便宜,勞動力總是很貴。殖民地居民從英國進口的商品不僅質量更好,而且比他們自己制造的商品便宜得多。直到革命前夕,北美居民才開始質疑英國限制殖民地制造業的政策。
重商主義的影響更多的體現在殖民地的貿易模式上。英國政府制定《海上貿易條例》的初衷是尋求和維護貿易的壟斷地位,增強殖民地居民對母國的依賴性,促進英國的商業利益。這些措施對殖民地經濟產生了怎樣的影響,壹直是史學界頗有爭議的問題。傳統上,它們嚴重制約了殖民地經濟的發展。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美國歷史學家重新解釋了這個問題。壹方面,由於缺乏足夠的海上緝私能力,海關官員效率低下且腐敗,使海上貿易法規未得到有效執行,殖民走私盛行,貿易和關稅制度漏洞百出;另壹方面,母國的政策對殖民地經濟具有積極意義,刺激了南方造船材料和靛藍的生產,保證了煙草、大米等產品的可靠市場,保護了北方的船東免受法國、荷蘭、西班牙航運的沖擊。正因為如此,除了新英格蘭的走私者,北美居民直到獨立運動興起才開始譴責海上貿易條例。另外,過去學者認為殖民地貿易有很大順差;根據最近的研究,殖民地以各種方式補償盈余,從而大大減少了貿易逆差。
貨幣在殖民地經濟發展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英國對殖民地紙幣發行的限制被認為是殖民壓迫的重要體現。殖民地缺乏硬通貨,貨幣流通不足,極大地限制了交換手段。自然,解決的辦法就是鑄造硬幣或者發行紙幣。到18世紀中期,每個殖民地都有某種形式的紙幣。但是紙幣的價值很不穩定,經常貶值,在債權人中逐漸失去信譽。英國議會在1764年通過了貨幣條例,規定殖民地從2008年9月1日起不得發行紙幣。流通中的紙幣到期後自動廢止,不再延長使用期限;不允許用紙幣償還私人債務和支付公共費用。許多殖民地對此進行了抗議和抵制,有的無視英國政府的限制,仍然允許紙幣流通。英國政府後來逐漸放寬了限制。
有壹種理論認為,母國對殖民地的經濟政策通常以掠奪為特征。在應用這壹理論評價北美殖民地與英國的經濟關系時,有必要進行具體分析。當然,英國需要殖民地為其提供自己無法生產的原材料和產品,同時從母國購買大量制成品,從而為母國創造財富。從這種利益需求出發,以農耕為主的島嶼殖民地和北美南部被認為是對祖國最有利的地區。然而,正是這些殖民地是英屬美洲的富人區,那裏的種植園主大都很富有。可見,殖民地經濟雖然依賴母國,但兩者之間也存在互惠關系。如果成千上萬渴望致富的英國人千裏迢迢移居美國,卻只接受來自母國的“掠奪”,那真的是不可想象的。另壹方面,殖民地與母國的經濟關系中也存在壹些惡性因素。最突出的表現就是殖民地債務的持續增長。1757年,切薩皮克居民欠英國商人100萬英鎊(英鎊),1776年,他們的債務達到200多萬英鎊。1760年,殖民地債務總額為200萬英鎊;1772年,英國發生信用危機,導致北美債務劇增,躍升至400萬英鎊。
殖民經濟確實為英國創造了巨大的經濟利益,但同時北美社會本身的財富也在增長。到1775年,在所有的英屬美洲殖民地中,北美的13殖民地社會發展程度最高,人口最富裕。城市中的富裕人口在增加:1730之前,北方城市中擁有5000英鎊(英國貨幣)以上財產的人很少見,但到了1750,擁有2萬英鎊以上財產的人並不少見,很多人可以達到5萬英鎊以上。所以北美社會整體上是繁榮富裕的。根據當時人們的描述,新英格蘭“呈現出壹種富裕而滿足的氣氛”,“這裏的居民似乎都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沒有比其他地方更高的獨立和自由程度”;到處都是“挺好的城市,富裕的鄉村,廣闊的田野”。“這個美麗的場景肯定會帶來壹系列愉快的想法;這壹幕壹定會在壹個好公民的心中激起巨大的幸福。”總之,“美國的這些殖民地”不再是荒野,而是“希望之地”,是“奶與蜜之地”。
可見,英國對北美殖民地的統治並沒有以壓迫和掠奪為特征,也沒有造成普遍的貧困。相反,在英國的羽翼下,北美獲得了政治自治的空間和發展經濟的機會,無論是資源還是財富,都是歐洲最發達國家無法比擬的,社會更加穩定有序。可見,輝格黨從壹開始就指責英國“壓迫”其殖民政策,這在歷史上是沒有根據的。從某種意義上說,1763之後北美居民反對的不是英國的壓迫和掠奪,而是“殖民地”地位固有的從屬和依賴,要求他們在世界上自立。即使是那些在英國躲過災難的“忠臣”,聽到英國人把北美稱為“我們的殖民地”,也覺得很刺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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