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男男強奸的法律怎麽處理?

男男強奸的法律怎麽處理?

男男強奸壹般按照侮辱罪定罪量刑。首先,它不是強奸罪。強奸的對象是女性,即男性強迫女性與之發生性關系,但男性顯然不符合女性的標準。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權沒有受到損害,壹般按照侮辱罪定罪量刑。

男男強奸壹般按照侮辱罪定罪量刑。首先,它不是強奸罪。強奸的對象是女性,即男性強迫女性與之發生性關系,但男性顯然不符合女性的標準。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如果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權沒有受到損害,壹般按照侮辱罪定罪量刑。壹、如何應對男男強奸的法律?

男男強奸的法律怎麽處理?有律師認為,同性強奸案更接近侮辱罪。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案件主體不可或缺,強奸案以特定對象(女性)為要件,受害人為男性,顯然不符合主體要件的特征。趙迎豐律師認為,刑法有兩種調整方式:壹種是直接將男性納入強奸的受害人,即強奸的對象不再局限於女性。

侮辱還是故意傷害?

有律師認為,同性強奸案更接近侮辱罪。

河北省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張金龍律師表示,雖然做了16年的律師,但在河北還是第壹次聽說同性強奸案。經過他的分析,他認為檢方對兩名嫌疑人的指控是合理的,他也認為兩名嫌疑人不符合涉嫌強奸罪。

“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案件主體是不可或缺的,而強奸案是基於特定對象(女性),受害人是男性,顯然不符合主體要件的特征。”張金龍說。

“不構成強奸罪,並不意味著嫌疑人的行為對社會沒有危害,相反,這種行為非常惡劣。不要從對受害者造成的精神和肉體傷害上說社會道德極其惡劣。”張金龍認為,這種情況更接近於侮辱罪。

侮辱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手段,公然貶低他人人格,損害他人名譽,屬於嚴重行為。但這顯然不足以反映只有19歲的李明所受到的身心傷害。

河北後律師事務所趙迎豐律師表示,現實中有人提出以故意傷害罪或尋釁滋事罪對類似行為定罪處罰,但上述兩種罪壹般都要求對他人身體健康有明顯危害。所以,如果只是男性的性權利受到侵害,而其健康沒有受到明顯損害,無論是故意傷害還是尋釁滋事,都不能充分保護男性的性權利。

呼籲補充刑法保障男性性權利

司法部門在修改現行法律時,應充分考慮司法實踐中的類似案例,補充現有規定,保護男性的性權利。

李明遭受的侵害是犯罪發展過程中的新類型,而立法相對滯後。雖然我國自1999以來多次修改刑法,但直到2008年刑法第七修正案頒布,才將其納入上述範疇。

中國政法大學的性法律專家吳宗憲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反復強調“平等保護”。他說,在之前的特殊時代,由於社會價值觀不同,“男尊女卑”普遍存在,這對於保護女性是非常必要的。近年來,女性地位普遍提高,侵犯男性的現象逐漸增多。“這是壹個巨大的法律空白。理想情況下,男女應該受到同等保護。”吳教授說,此外,很多與男性性權利相關的法律都應該修改。

張金龍律師呼籲,司法部門在修改現行法律時,應充分考慮司法實踐中的類似案例,並補充現有條款,以保護男性的性權利。

趙迎豐律師認為,刑法有兩種調整方式:壹種是直接將男性納入強奸的受害人,即強奸的對象不再局限於女性;另壹種方式是考慮男女性別差異或者社會危害後果的不同,設立壹個獨立的制裁男性性權利的罪名,根據不同的具體情況確立不同的處罰標準。

  • 上一篇:民事訴訟監督檢查的內容和方法
  • 下一篇:妳知道教育孩子的底線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