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維護社會安全和公共利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煙花爆竹引發的各類安全事故,防止環境汙染,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南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決定對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是調整後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
開發區西側邊界線——滬武高速西段——玄寧高速——長樂大道——沈暢高速——滬武高速東段(含永陽街北側邊界線)——寧杭城際鐵路——永陽街東、南側邊界線——五象山國家森林公園南側邊界線——五象山大道——五峰山路——天生橋河包圍區。
主要涉及:
(1)永陽街道:整個行政區域。
(2)開發區:西邊界線以東—滬武高速西段以南—玄寧高速以東—長樂大道以南—沈暢高速以西—滬武高速東段以南的區域。
(三)東平街:轄區內滬武高速以南、寧杭城際鐵路以西的區域。
洪蘭街道:轄區內天生橋河以東-五峰山路以北-五象山大道以北的區域。
(5)五象山國家森林公園全區域。
二、下列未列入上述區域的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壹)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等交通樞紐;
(三)生產、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療養院;
(六)森林等重點防火區域;
(七)法律、法規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場所。
三、在禁放區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請廣大市民自覺遵守《條例》和本通告的規定,並鼓勵積極舉報違法行為。
非法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110。
非法銷售煙花爆竹:57221131。
本通知自2038年6月65日+10月65日+2023年5月起施行。
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政府
65438+2022年2月23日
在…附近
這封信是寫給整個地區的公眾和朋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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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公眾的壹封信
公眾之友:
妳好!
春節將至。根據傳統習俗,許多市民和朋友會通過燃放煙花爆竹來營造節日氣氛。然而,近年來,因隨意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傷害、火災、擾民、汙染等問題日益突出,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註,引起了公眾的深切關註。
為維護公眾安全和利益,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各類安全事故,防止環境汙染,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南京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條例》,我區發布了《關於調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對原禁止區域進行了調整。
開發區西側邊界線——滬武高速西段——玄寧高速——長樂大道——沈暢高速——滬武高速東段(含永陽街北側邊界線)——寧杭城際鐵路——永陽街東、南側邊界線——五象山國家森林公園南側邊界線——五象山大道——五峰山路——天生橋河包圍區。
主要涉及:
1.永陽街道:整個行政區。
2.開發區:轄區內西邊界以東-滬武高速西段以南-玄寧高速以東-長樂大道以南-沈暢高速以西-滬武高速東段以南的區域。
3.東平街道:轄區內滬武高速以南、寧杭城際鐵路以西的區域。
洪蘭街道:轄區內天生橋河以東-五峰山路以北-五象山大道以北的區域。
5.五象山國家森林公園的整個區域。
2023年6月5438+10月15日起,上述禁放區域內全年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應急管理等部門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大市民朋友們!真誠希望大家自覺遵守《通告》規定,踐行綠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覺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宣傳者、誌願者,堅決執行並積極宣傳禁放規定,積極勸阻、抵制、舉報違規行為。讓我們攜起手來,立即行動起來,保護壹個和平,和諧,美麗的家園!最後,提前祝大家新年快樂,闔家幸福,平安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