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區戶口限購2套新房,二手房不限。
2.暫停向購買之日前兩年內在市區每月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1年以上的非市區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現有住房;
合肥非市區戶口(含四縣壹市及外地戶口,兩年內每月繳納社保或納稅滿壹年)限購1套,包括新房和二手房。
在合肥首次買房,壹般首付30%;
如果合肥市區有1套房,市區戶口可以再買1套房。在全款或結清首套房的前提下,貸款可首付40%,未結清50%;
如果四縣壹市有1套房,在首套房全款或結清的前提下,可以首付40%,不結清50%;
如果四縣壹市有兩套房,已結清1套房,未結清1套房:不接受貸款,全款可還。
1貸款全額和1貸款的情況:40%可以結清,50%未結清。
兩套全款:首付30%。
兩套已經談妥:首付60%。
3.貸款限制政策:
城鎮居民家庭首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3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無購房貸款記錄(含異地貸款記錄,下同),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居民家庭無房但有1套購房貸款記錄。
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40%;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住房貸款未結清,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為50%。
暫停向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城鎮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或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市區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城鎮戶籍居民家庭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家庭名下已擁有兩套住房的職工購買第三套住房時,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停止“企業對公”貸款業務。停止發放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
對於合肥市無房戶:
(1)無貸款情況下:首付30%。
(2)1貸款記錄,已結清:首付40%。
(3)1貸款記錄。突出情況:首付50%。
(4)兩次及以上貸款記錄,已結清情況:首付60%。
(5)兩次及以上貸款記錄,但未全部結清:停貸。
對於1的套房:
(1)無貸款:首付40%。
(2)1貸款記錄,已結清:首付40%。
(3)1貸款記錄。突出情況:首付50%。
(4)兩次及以上貸款記錄,已結清情況:首付60%。
(5)兩次及以上貸款記錄,但未全部結清:停貸。
1套房和2套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相同,停止3套房貸款和異地公積金貸款。
購房者註意:2016 16年10月2日以後登記為集體戶的家庭,滿壹年後,具有與市區戶籍家庭同等的購房資格。
擴展數據:
外地人在合肥買房的條件:
1.外地戶籍想在合肥限購區域買房,需要有合肥1年社保(查詢)或1年納稅證明。同時,首套房最低首付為購房總價的30%,二套房最低首付為60%。
在非限購區域買房,可以貸款買房,也可以壹次性付款。具體情況請咨詢非限購區域的樓盤銷售部門。
2.外地戶口在合肥買房的情況。有很多情況,限購區域和非限購區域,新房和二手房。其中,限購區和非限購區對外地戶籍購房的政策不同。
合肥購房限制區域為:廬陽、蜀山、包河、瑤海;合肥買房非限購區域為:高新、經開、新站、湖濱。
3.購房材料:外地居民在合肥限購區購房所需材料:壹年以上(含壹年)的納稅或社保證明(查詢辦理)、未婚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無房者為無房證明)。
辦理商業貸款、組合貸款、公積金貸款的流程和所需文件是不壹樣的。詳情請咨詢貸款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及營業部工作人員。
合肥落戶的具體措施是:
1,合理放寬城市落戶條件。
在城鎮連續兩年合法穩定就業並合法穩定居住(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工作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出租房屋,戶籍在集體戶。
2.全面放寬巢湖市所轄鎮和縣(市)的落戶條件。
在巢湖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縣(市)所轄鎮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出租房屋,戶籍在集體戶。
3.優化人才落戶政策。
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自行選擇地點直接落戶。
在合肥就業的普通高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4.解決專業技術人員落戶問題。
在合肥就業的,獲得縣級以上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在市級以上體育競賽或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前三名,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或其他緊缺人才,其共同生活工作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5.鼓勵投資創業者落戶。
在合肥投資實業或自主創業,有合法穩定的辦公場所,依法納稅。投資者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就業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6.放寬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的遷移條件。
同住壹戶的夫妻和未成年子女可以在戶口所在地避難。
7.父母轉到子女的賬戶。
符合合肥市落戶政策的戶口遷入人員,可通過購買方式取得商品住宅,並可按照有關規定為子女辦理父母戶口遷移。
8、妥善解決常住戶口問題。
公民生育計劃外子女的,各縣(市)、區、開發區不得自行設置前置條件;其他未在常住戶口所在地落戶的人員,經調查核實後,可以登記常住戶口。
中國合肥官方網站-限購政策解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