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南京市玄武區住房和建設局

南京市玄武區住房和建設局

南京市玄武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 * *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南京市玄武區住建局(南京市玄武區委住建局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壹)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市規劃建設、房地產管理和房屋拆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協調全區住房保障和城市建設工作。

參與區域範圍內城市規劃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城市規劃、土地規劃等區域規劃,牽頭組織編制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任務計劃。

區級城建目標歸口管理。加強重點項目的統籌協調。

(二)協調組織全區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指導、監督和協調保障性住房建設,安排保障性住房資金並監督使用。

(三)負責本轄區物業管理行業的業務指導、監督和檢查;協助上級業務部門查處物業管理中的違法行為,規範全區物業管理市場。

負責全區房屋安全的監督管理和全區房屋結構變更行政許可的初審。組織實施新建住宅小區、住房改造和危舊房改造。

負責全區直管房屋產權的行政管理,辦理接管、出售、使用權變更等管理工作。落實歷史遺留的私房政策和宗教不動產的清查處理。

(四)承擔政策性下達的拆遷任務和建設單位的委托拆遷,監督、指導和協調全區在建房屋拆遷工作。協調各開發單位拆遷、建設、竣工、房屋接管過程中的矛盾。

(五)負責全區出租屋的備案、發證和日常管理;負責全區房屋租賃稅收征收、政策宣傳和出租人的日常調查管理,以及全區房地產經紀機構和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資質年檢和日常管理。

(六)承擔全區市政道路、河道、園林、綠化、環衛和風景名勝的建設責任。編制城市建設投資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概算和工程造價,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項目立項和審核決算工作。

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項目建設。配合市政工程竣工驗收和移交,牽頭區級工程。

(七)負責全區下列工程的招標管理。監督管理城市建設項目的施工和招標投標活動。

審批轄區內下列單位(含區屬單位)、城鎮居民和農民建房申請,並對審批事項進行管理和監督。

(八)貫徹執行城建工程質量管理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章制度。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負責住建局轄區內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承擔區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網的相關職責。

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城市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

(九)承擔推進全區建築節能和建築系統科技進步的責任。指導建築節能管理、墻體材料創新和建築科技成果管理,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應用示範工作。

執行各類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的有關規定。

(十)會同區財政局平衡城市規劃建設的資金需求。負責籌集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重點項目資金,合理分配資金。

(十壹)參與公共應急救援的職責,參與公共事業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管理。

(十二)承擔區城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配合做好轄區內的防汛防臺工作。

(十三)黨建工作的領導體制。負責黨組織和黨員系統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統戰、社團、職工教育、共青團等工作。

負責系統應急管理和安全工作,協調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和群眾上訪;進行系統的法制建設和文明創建;負責系統幹部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負責局機關幹部管理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機構、人事管理;負責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上一篇:民事案件的審理時間如何確定?
  • 下一篇:農學家工作簡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