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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是壹所公立全日制學院和本科大學,有四個校區。學院招生不限地域、學科、男女。願意填學校的都可以申請,新生按最高等級選拔。我們來看看《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本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

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壹章?通則

為保證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順利招生,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有關規定等有關法律,制定本章程。 以及山西省教育廳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

規則壹。本章程適用於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的招生工作。

規則二。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行“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規則三。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校簡介

第四條?學校全稱: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

第五條?學校代碼:16201

第六條?學校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化街369號

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雲華西街229號

山西省晉中市太谷區南山南路126號

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區汾泉路3號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立

第八條?辦學類型:職業院校

第九條?學校形式:全日制。

第十條?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第三章?體制

第十壹條?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成立了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討論決定招生的重大問題。還有招生辦,負責全校的本科和高職(專科)招生,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教務處是組織實施招生及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本科、高職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室的監督下進行。

第四章?應用要求

第十四條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外語不限,口語表演無要求。我校所有非外語專業僅開設外語課程中的英語,非英語語言考生需要克服自身外語學習中的困難,服從學校的安排。

第十六條男女比例不限(舞蹈專業除外)。

第五章?招生計劃的分配原則及應用

第十七條?學校本著優化生源結構、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原則,根據學校的人才培養、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各省(區、市)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以及歷年計劃的編制和執行情況等因素,分省確定招生計劃。省級招生計劃由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八條?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我們本科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額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於調節各省(區、市)統考網上生源不平衡和實行平行誌願投檔錄取模式的各省(區、市)統考網上同錄取考生。

第六章?承認

第十九條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我校根據各省(區、市)招生文件的有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

第二十條?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實行綜合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壹)文史、理工類:

1.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誌願”的原則錄取學生,即考生在省招辦的分數由高到低排序後,按照考生的專業誌願錄取。當考生成績不能滿足其專業誌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將根據考生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招生滿為止。仍不能滿足專業意願且不按上述原則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辭退。

2.考生成績相同的,按單科成績進行比較,具體辦法按各省(區、市)招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3.進入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按照“在招生計劃1: 1內按專業誌願排隊”的錄取規則錄取。

(2)藝術和體育:

我校使用學生來源省(區、市)統考或聯考成績,根據省級招考部門提供的成績進行提檔。各專業錄取方式如下:

1.美術專業:按照考生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舞蹈專業:根據男女生計劃,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選拔學生。誌願男生(女生)有空缺的,增加到女生(男生)。

3.體育: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選拔考生。

4.考生專業成績相同的,按考生文化成績擇優錄取。文化成績相同的,按考生中英文成績之和擇優錄取。

(3) 32轉路段:

“32周歲”過渡期錄取嚴格執行山西省教育廳、山西省考試管理中心相關文件精神和政策,與相關中職學校簽約共同制定過渡期考核辦法,報山西省教育廳備案,兩校共同考核,考生成績報山西省考試管理中心審核錄取。

對口教育

對口招生嚴格執行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有關文件和錄取規定精神,根據考生意願和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二十壹條?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選考科目和投檔原則的規定按照當地和現行招生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我校同意並執行各省(區、市)招考部門關於加分或減分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三條?錄取結果可通過當地招考部門確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四條?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錄取通知書的簽發人是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校長潘。

第七章?頒發證書

第二十五條?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期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經考核合格,符合學校畢業條件的,準予畢業,畢業時發給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授予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章?補充條款

第二十六條?我校本科專業學費標準按山西省發改委、山西省財政廳、山西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2018]293號文件執行,高職高專(專科)各專業按晉財[2000]30號文件執行,住宿費按省物價局、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規範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公寓收費的通知》()執行。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新生進行體檢和資格審查。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學校將根據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資格。凡被發現以欺騙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壹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我校有多項獎學金,獎勵或資助品學兼優、經濟困難的學生;同時,學校還為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貧困家庭學生還可以憑錄取通知書與當地教育部門取得聯系,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九條?我校招生顧問對考生咨詢的自願意見,僅供參考,不屬於學校錄取承諾。

第三十條?學校原公布的有關招生的制度、規定與章程有抵觸的,以章程為準;本章程與國家有關政策不壹致時,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壹條?聯系信息

部門: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教務處

地址: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文化街369號

郵政編碼:030619

電話:0351-5678223 5678224

電子商城:zsb@

網址:/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學院教務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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