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2008年修訂)》第三十六條規定,“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當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應當在年度終了後3個月內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二、未申報納稅,存在以下法律風險:
第六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二千元以上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三、年所得654.38+20萬元以上納稅人申報個人所得稅流程。
年所得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可以在納稅年度結束後3個月內,分別按照以下程序,選擇以直接申報、郵寄申報、電子申報和代理申報方式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1)直接申報(窗口申報)
是指納稅人直接到主管稅務機關的稅務窗口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證明;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和協議;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護照、港澳臺同胞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和證明。
主管稅務機關應審核資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中的項目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錯誤的退回納稅人更正。審核無誤後錄入電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比對。需要補稅的,直接收稅,申報材料整理歸檔。
(二)、郵件申報
是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的納稅人以特快專遞方式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通過郵政部門辦理投遞手續,並向郵政部門索要收據作為申報憑證的方式。
郵寄申報的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郵寄(電子)申報核準申請書》。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簽發《郵政(電子)納稅申報批準通知書》,確定郵政申報方式。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將申報資料通過郵政部門郵寄給主管稅務機關。
郵件申請材料包括:
1,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證明;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和協議;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護照、港澳臺同胞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和證明。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納稅人郵寄的申報材料後,應當審核材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中的項目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錯誤,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及時告知納稅人重新申報。審核無誤後錄入電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比對。需要補稅的,下發《限期繳納通知書》督促納稅,並對申報材料進行整理歸檔。
(3)電子申報
指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通過計算機網絡和磁介質(軟盤、u盤、移動硬盤等)進行納稅申報的納稅人。).
采用電子申報的納稅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郵政(電子)申報審批申請書》。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簽發《郵件(電子)納稅申報批準通知書》,確定電子申報方式。納稅人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通過互聯網、磁介質等形式向主管稅務機關傳輸申報資料。
遞交的申請材料包括:
1,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證明;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和協議;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護照、港澳臺同胞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和證明。
稅務機關稅務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納稅人通過網絡或移動存儲介質傳輸的申報材料後,應當核對材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中的項目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發現錯誤的,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通知納稅人重新申報。審核無誤後錄入電腦,與已掌握的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比對。需要補稅的,下發《限期繳納通知書》督促納稅,並對申報材料進行整理歸檔。納稅人應保存相關紙質資料,並按照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時間及時報送。
(四)、代理申報
納稅人可以委托具有稅務代理資格的中介機構或者其他人代為辦理納稅申報。
委托申報的納稅人應與受委托單位(待定)簽訂《委托納稅申報協議書》,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此外,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持《委托納稅申報協議書》(待定)和代理人的營業執照或批準證書及稅務登記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待定)提交《代理申報申請表》。主管稅務機關對代理人資格和協議內容進行審查,經批準後,簽發《經批準的代理人納稅申報通知書》(待定),並確定郵寄申報方式。代理人應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前向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代理人申報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個人所得稅申報表(適用於年收入654.38+0.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
2、已繳納稅款的完稅證明;
3.與收入有關的合同和協議;
4.納稅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有效身份證件主要包括中國公民居民身份證、華僑和外國人護照、港澳臺同胞回鄉證、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人身份證件等。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和證明。
主管稅務機關收到代理人的申報資料後,檢查資料是否齊全,納稅申報表中的項目是否規範完整,數據計算是否準確,邏輯關系是否正確。如發現錯誤,立即退回代理人更正,核實後錄入電腦,與扣繳義務人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等信息進行比對。如果需要補稅,他們會直接收稅,把申報材料歸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