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三證”是指: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所有者依法對集體土地享有占有、收益和處分權利的法律憑證。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農民集體和個人依法使用集體所有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權利。
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證是中國特有的壹項獨立的用益物權,是農村居民在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並對該宅基地進行占有、使用和限制處分的法律憑證。
二、如何申請宅基地
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條規定,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可以單獨申請宅基地使用權登記。依法使用宅基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可以申請宅基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
1.所謂農村宅基地,是指農村村民用於建造房屋(包括住宅、廚房、畜圈、廁所、庭院等)的土地。)經合法批準。
2.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農村村民只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
3.新老農村宅基地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由縣級人民政府核發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並按國家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登記費,確認使用權。
4、農村村民每戶只能有壹處宅基地,農村村民申請宅基地必須符合下列情況之壹:
(1)現狀房屋影響鄉(鎮)村建設規劃,需要搬遷重建的;
(2)農村村民除壹個子女留守外,其他子女確需另設門戶,且現有宅基地低於入戶標準的;
(3)經主管部門批準,從外地遷入的農民無住房的;
(4)集體組織招聘的技術人員,要求在當地落戶且戶籍已遷入的;
(五)離退休幹部職工、退役士兵、華僑及其親屬、港澳臺同胞,持合法證件回原籍,無宅基地需要建房的。
5、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安排宅基地。
(1)出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現有住宅後申請宅基地;
(2)壹戶有1個子女(女)的家庭有1塊以上宅基地(含1);
(3)戶口已遷出,不在當地居住;
(4)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不具備入戶條件者;
(5)雖居住在農村,但戶籍未遷入當地的;
(6)其他規定不得建房和安排宅基地。
6.農村村民建房需要使用宅基地的,應當向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由村民委員會公布申請宅基地的戶主名單,面積和位置,聽取群眾意見,經審核同意後公布戶主名單,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批。
7、農村宅基地審批程序:
(1)申請。
申請人應當持申請材料向當地村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用地申請。村委會每季度集中審核申請材料,依法召開村民委員會或村民代表大會審議,並張榜公布。自張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本村村民未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報鄉鎮國土資源所初審。
(2)現場調查。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國土資源所進行現場勘查和群眾調查,對建設用地和建設用地的申請條件進行審查,並制作勘查記錄和審查意見。
(3)填寫申請表。
初審合格後,國土資源所發放《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及建設申請表》。
(4)村委會審核。
村委會對申請人提交的《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及建設申請表》進行審核簽字,並對申請人原有住宅用地及家庭成員現居住狀況進行證明,由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村委會公章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審查和報告。
鄉(鎮)人民政府收到村委會上報的住宅建設用地申請材料後,應完成審核並當場確定規劃用地範圍,報縣國土資源局初審。縣國土資源局對符合條件的報縣人民政府審批。
(六)審批。
縣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的,由縣國土局出具建設用地批準書。
(7)放樣。
由國土資源牽頭,鄉政府人員根據建設用地批準書和村鎮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到現場進行放樣,劃定範圍,填寫放樣記錄卡,參加放樣人員在放樣記錄卡上簽字。放樣後,土地申請人可以開始施工。
(8)驗收和認證。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村民住宅,應當自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申請土地初始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房屋產權登記,領取土地使用權證書和房屋所有權證。
三、如何註銷宅基地土地證?
宅基地土地證的註銷流程如下:
(1)先去國稅領表:按照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清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登記證,並給妳壹張國稅登記註銷通知書。
(2)從國稅拿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從地稅拿表格,繳稅後會收回地稅的稅務登記證,從地稅給妳壹張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3)采取兩次通知,註銷銀行賬戶。土地證書是土地所有者或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法律依據。土地證是土地所有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壹套房子要有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兩證齊全才算完整的權利。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證書。
綜上所述,宅基地三證主要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證、集體土地建設使用證、宅基地使用權證,三證壹定要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