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違章建築有哪些情況?
1,未經申請或批準,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而建設的建築物;
2、擅自改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定修建的建築物;
3、不改變建築性質;
4、施工後臨時建築超過有效期尚未拆除成永久性建築的;
5.偽造有關材料騙取主管部門許可而建造的建築物。
第二,違章建築的類別
1.未批先建:眾所周知,建房前要提前申請,必須等到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後才能開工建設。否則就屬於違法建房,極有可能面臨強制拆遷的風險。
2.多宅基地建房:占用多塊宅基地建房,說白了就是壹戶多宅,從而完全違反了“壹戶壹宅”制度。所以要滿足戶拆條件,從而變成壹戶壹宅,才能讓建築合規,否則就是違建。
3.擅自改變建築結構:申請時,大家會備註建築結構、高度、面積等。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擅自變更也是違法的。壹旦被發現,極有可能面臨強制拆遷的風險。
4.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建築物:另外,占用農業耕地也是違法的。所謂農用地,說白了就是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壹般是國家規定的。如果未經審批就違法,很可能面臨強制拆遷的風險。
5.將臨時建築改為永久性建築:由於人們的住房需求,可能會修建壹些臨時建築,但未經許可就將其改為永久性建築,從而成為壹種擴張,自私地改變建築。這也是違建,違建會被有關部門強制拆除。
6.違反城鄉建設規劃:為了農村的發展,地方政府會進行相應的城鄉規劃。如果妳的樓違反了城鄉規劃,那也是違建,會被拆。所以在建房之前,壹定要提前申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麻煩。
3.農村建房有哪些註意事項?
1.不要在禁建的土地上建:建了就強行拆除,就像我們說的違章建築;
2、不能建在水源附近:我們都知道工廠建在水源附近,工廠排出的水會汙染水源,所以我們自建房也壹樣,有些居民有往水裏扔垃圾的不良行為習慣,會對我們的生活環境造成嚴重破壞;
3.不要在高速公路兩側的控制區內建房:國家有明確規定,高速公路旁邊不能建房;
4.建的房子不能超過規定面積:申請自建房時發現允許建築面積比較小,施工時偷偷增加面積,以為不會被發現。然而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了。對於這種行為,如果增加的面積只有壹點點,可能是罰款,增加了面積就要拆遷;
5,不能建在保護區:對於壹些有旅遊景點和文物保護的地方,他屬於國家保護區,不允許私自建房。如果非要建,已經違法了。經勸說不改正的,予以拘留。
6.不要以為農村土地像以前壹樣不值錢了。這壹次與以往不同。現在土地是寶,有錢也不壹定能買到。所以我們在農村建房,壹定要看土地面積有沒有上述情況。如果有,不要強行施工,得不償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實施影響的,限期改正,並處工程造價5%以上10%以下的罰款;無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應當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工程造價10%以下的罰款。
第六十五條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清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條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非法占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予以沒收,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占用土地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超過批準的數量占用土地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
第四十四條違法建築物、構築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並允許當事人限期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