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流轉農村土地違法嗎?
法律規定農村土地流轉不違法,符合法律規定。農村土地所有權糾紛應通過協商或訴訟解決。
1.妥善處理機動地、經濟用地、荒地等問題。已納入承包地管理的,繼續作為承包地管理;不納入承包地管理的,不進行權屬登記,要按實際面積登記。
2.農村土地承包期間,農民在承包土地上自建房屋、挖池塘或者流轉給他人等方式改變農用地用途的,仍按原承包土地面積進行權屬登記,實測面積減去占用面積,並進行備註。
3.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 *某人應該是以土地二輪延包時家庭實際承包人口為準。死亡或戶口遷出的家庭成員個人(如已婚婦女、在校大學生、現役軍人等。)應在備註欄中明確標註。第二輪土地延包後,新家庭成員依法應當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登記為* * *並在備註欄標註。按國家規範填寫與戶主的關系壹欄,如本人、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孫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4.承包地在農戶之間互換的,互換後土地沒有爭議的,按照現地的承包方進行權利登記。如有爭議,應先解決爭議,再進行登記。以轉包、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的土地。,按原合同對農戶進行登記,不發給受讓人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流轉關系繼續履行流轉合同。
5.家庭承包戶戶主死亡的,本次土地登記應尊重承包農戶的意願,按原家庭處理。
6.如果承包農戶家庭成員全部死亡,承包土地只登記不確權,由原責任贍養人暫時繼續耕種、經營、創收。
7.第二輪土地延期後,個別村民小組進行了土地調整,應本著維護穩定、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妥善解決。
二、土地權屬登記需要註意什麽?
(1)同地塊承包農戶登記表:本表按地塊填寫,同地塊壹份。
1,長寬要按實測填寫。
2.這種形式的順序壹般在同壹地塊內由北向南、由東向西填寫。
3.東(路)、西(張三)、南(渠)、北(李四)四界用固定坐標。對於戶籍,如第壹戶張三,第二戶李四,在1地塊,按張三、李四的順序填表。
4.附著土地面積是承包土地面積之壹,只填面積,不填長寬。
(2)《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申請表》:此表由農戶填寫。
1.表中戶主姓名和出生日期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壹致,用人單位為村民小組。
2.填寫配偶、長子、次子、兒媳、非妻、女婿等。
3.註意沒填這個表的人不會填這個表,死人口也不會填這個表。
4.總承包面積為總承包土地面積。
5.表對表關系:總承包面積=人均畝數×劃撥土地附屬面積。
6.未填寫合同開始和結束日期。
7.承包地塊信息對應同壹個地塊登記表信息。
(3)集體保留的流動土地和荒地資源記錄表:流動土地和荒地應分別登記。
1,填寫登記土地類別壹欄:機動地或四荒地。
2.面積應按實測面積填寫。
3.四個界限同上。
4.填寫招標、拍賣、公開咨詢等情況。
5.用戶應填寫承包商的名稱。農村土地權屬常見的糾紛有哪些?怎麽解決?
三、農村土地所有權在什麽情況下不會發放?
1.承包方的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征用、占用,導致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全部喪失的;
2.承包方承包的土地已全部退耕還林,並已發放林權證;
3.承包期內,承包方提出書面申請,自願放棄全部或者部分承包土地的;
4.五保戶在合同期內死亡的;
5.依法應當收回的其他土地承包經營權。
土地權屬登記有上述情形之壹的,不予發證。
在當代社會,農村土地流轉是完全可能的。比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土地,要在集體組織成員內部流轉,也需要簽訂書面合同才能最終完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