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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職工的勞動權益有哪些法律保護?

女職工的勞動權益有哪些法律保護?

中國保護女職工權益的法律規定

1.懷孕保護和治療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六條女職工懷孕期間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減少其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壹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工作時間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工作時間。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十條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女職工不能適應原崗位的,應根據醫療機構證明減輕工作量或安排到其他能適應的崗位。

(2)經醫療機構診斷,女職工確需休息的,其休息時間按病假處理。

(三)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的,安排其每日休息1小時,休息時間視為其正常工作並支付其正常工作時間工資,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從事夜班勞動;對於從事站立工作的女職工,還應在工作場所設置休息座椅。

(四)女職工在工作時間按照規定進行產前檢查的,所需時間視為其正常工作時間,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中國保護女職工權益的法律規定

2.生育待遇產假天數表

(2)產假福利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支付;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十三條女職工按照規定休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的,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或者未繳納生育保險費,導致女職工無法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省和統籌地區規定的生育保險待遇標準向女職工支付費用: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原工資標準。雇主也應該補足差額。

前款所稱女職工原工資標準,是指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假前的月平均工資12。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按照女職工應得的全部勞動報酬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補貼等貨幣收入。前12月平均月工資低於女職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按照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女職工享受假期前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其實際參加工作的月數計算。

1,中國關於女職工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

5.其他人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十條女職工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以妥善解決女職工在身體衛生和哺乳方面的困難。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不得在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中約定女職工限制其婚育等合法權益;不得因性別在工資調整和職務晉升方面歧視或限制女職工。

第八條:連續站立超過4小時的女員工。月經期間,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安排適當的休息時間。

用人單位可以每月向女職工發放必要的衛生用品或者勞動保護保健費。

第九條女職工在工作時間需要進行婚前檢查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便利。

第十四條女職工懷孕期間引產的,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發給壹次性營養補助費。

第十五條女職工產假期滿後上班的,用人單位應當給其1至2周的適應時間。

第十八條女職工人數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配備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

第十九條女職工經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診斷為更年期綜合征,不適應原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適當減少其工作量或者協商安排其他合適的崗位。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可以每1至2年組織女職工進行壹次婦科檢查,鼓勵有條件的用人單位組織女職工定期進行乳腺癌、宮頸癌篩查。

壹、中國關於女職工權益保護的法律規定

3.母乳餵養治療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九條用人單位不得為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的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每日增加1小時的哺乳時間。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十六條:女職工產假期滿後有實際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準,可以休哺乳假,直至嬰兒1周歲。哺乳假期間的工資由雙方協商決定。

第十七條用人單位不得為正在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日工作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的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每日增加1小時的哺乳時間。哺乳時間和哺乳往返途中在單位的時間視為正常勞動,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

4.防止性騷擾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十壹條在工作場所,用人單位應當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二十壹條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工作場所的預防措施,預防和制止對女職工的性騷擾。

女職工在工作場所受到性騷擾,向用人單位舉報或者投訴的,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處理,並依法保護女職工的個人隱私。

第二,法律保護女員工不被解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辭退、解除其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的。

《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勞動者沒有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第41條規定,可以辭退勞動者。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訂立的勞動合同無效;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法律責任

女職工勞動保護的特別規定

第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壹款、第九條第壹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每名女職工1000元不滿5000元的標準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壹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每名受侵害女職工1000元至5000元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整改,並處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相關經營,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提請有關人民政府責令關閉。

廣東省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級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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