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追索權是什麽意思?40分追索權就是追索權。
比如妳是車主,雇個司機開車,因為司機的過錯導致了傷人的事故。被受害人起訴後,法院要求司機賠償對方各項費用。如果司機沒錢賠償,法院判車主承擔連帶責任。事後可以依法向機場主張自己支付給司機的賠償金。
問題3:追償權和損害賠償請求權在民法上的主要區別是什麽?
1,合同的債權
合同債權人的付款要求
2、無因管理的債權
3、不當得利債權
4、侵權債務的請求權
第二,物權法中的請求權
1,對物索賠
要求歸還原始財產
2.占有和保護的義務
問題4:“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是什麽意思?也就是說,我暫時不會追究妳的行為,但是以後我有權利再次追究妳的責任。
問題五:民事賠償的追索權是否可以轉讓,需要債務人同意。
問題6:追索權和請求權有什麽區別?追索權和請求權是不同的。
追索權(追索權)在金融活動和票據流通過程中,當付款人拒絕付款時,票據持有人有權向票據的背書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在性質上,屬於債權請求權。
請求權是指個人或集體在權利和資源受到侵害或損失時要求賠償的權利。
兩者不同,追索權針對的是金融工具上的請求權。賠償請求權是指在不限制金融領域的情況下,當自身或集體利益受到損害時,可以要求賠償的權利。
問題7:票據付款請求權與票據追索權的區別票據付款請求權可以分為票據付款請求權和票據追索權。票據權利作為壹種特殊的貨幣債權,其特殊性在於它是壹種從權利,持票人可以對不同的票據債務人行使兩次請求權,即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1)付款請求權是票據簽發產生的主債權,是法定持有人享有的第壹請求權;(2)追索權是票據關系人對票據的簽發和轉讓應負連帶責任的保證責任。壹般是付款請求權不能實現或滿足時,持票人可以行使的權利。因此,它是對付款請求權的補充權或保護權,是對票據的二次請求權。票據法的目的是保障合法持有人票據債權的實現,使其在取得票據時能夠有安全感,從而有利於票據的流通,維護票據制度的穩定有效運行。付款請求權,是指持票人根據匯票記載的金額,請求主債務人付款的權利。持票人是行使請求付款權利的持票人。這裏的持票人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最後被背書人,也可以是匯票或本票付款後的受票人。這裏的票據主債務人包括匯票的承兌人、本票的出票人和保付支票的擔保人。所謂追索權,也稱償還權,是指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不能支付或者到期前未被承兌或者因其他法定事由,要求其前手清償匯票金額、利息及相關費用的權利。根據持票人行使追索權的時間,追索權可分為到期前追索權和到期後追索權。到期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提示付款時,付款人拒絕付款時,向出票人、背書人和其他票據債務人要求支付匯票金額、利息和有關費用的權利。到期前追索權是指持票人在票據存在法定事由時,雖未到期,但可以行使追索權。
問題8:我在我的公司工作了15年,現在正在搬家。我能要求什麽賠償?《北京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停產停業損失補償暫行辦法》中企業停產停業對非住宅房屋的損失補償=(非住宅生產經營房屋月租金+月凈利潤×修正系數+職工月生活補貼)×停產停業補償年限。辦法同時規定,職工月生活補貼是指生產經營者在停產停業期間支付給職工的基本生活補貼,職工月生活補貼按照征收決定發布前上月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計算。
如有需要,可以咨詢長運律師事務所。
問題9:無追索權銷售和有追索權銷售的區別。壹般來說,有無追索權主要是針對票據貼現。比如A公司給妳開了壹張匯票沖抵貨款,還沒到期。現在妳急著用現金,可以拿去B銀行貼現。貼現時,有兩種情況,有追索權和無追索權。所謂追索權,是指票據到期時,B銀行拿著匯票要求A公司兌現。如果A公司未能兌現,B銀行可以要求妳公司賠償。至於無追索權,也就是說如果A公司不兌現,B銀行只能自己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我們賠償,所以有無追索權就是銀行對妳有無追索權。在這兩種情況下,妳公司的運營也是不壹樣的。我只是舉個例子,其他事項都差不多。
問題10:如何理解追索通知超過期限的賠償金額僅限於匯票金額,追索金額包括匯票金額、利息和費用?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可以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的金額和費用包括:被拒絕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檔次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從匯票到期日或提示付款日起至結算日止按匯票金額計算的利息;獲取相關拒絕證書和發出通知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