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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征文:普法路上的妳我

普法征文:普法路上的妳我

方法壹張慧穎。

抽象?改革開放以來,建設現代社會的步伐日益加快,經濟社會穩步發展。這幾十年是中國經濟發展最快,人民受益最多的時期,但不是人民意見最少的時期。我們發現,只有將法治運用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才能真正維護社會穩定和有序發展,維護人民的權益。從1986我國正式實施第壹個五年計劃開始,普法工作已經走過了20多年的光輝歷程,到2010,法制宣傳日已經設立十年。在此期間,我們取得了顯著的成績,但在實際工作中也發現了許多問題。本文回顧了十年普法工作的進展、特點和不足。

關鍵詞:五年普法規劃?法制宣傳日?和諧社會

目錄

簡介…… 1

壹、中國普法的進程和特點...2

二、中國法制建設的不足...3

三。普法的意見和建議...四

2006年,國務院轉發《中宣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提出從2006年下半年到2010在公民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旨在通過法制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質,促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2010年是“五五”計劃的最後壹年。找出普法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創新普法機制,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對於鞏固“五五”普法成果,更好地推進“六五”普法進程,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從2001開始,我國的法制宣傳日已經走過了十年。今年的法制宣傳日以“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為主題,再次強調了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的“堅持最廣泛最充分地調動壹切積極因素,不斷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的政治主張,更加註重法律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作用。保障人民權利的作用強調在依法治國的前提下構建和諧社會。正如溫家寶總理在2010春節晚會上的講話中所說,民生將更加幸福,更加有尊嚴。

壹、中國普法的進程和特點

我國自1986年開始開展普法工作以來,通過第壹個五年計劃的啟蒙與掃盲、第二個五年計劃的系統學習、第三個五年計劃的學用結合、第四個五年計劃的爬坡與系統學習、第五個五年計劃的“兩提高兩轉變”,持續開展了20多年。回顧這20年的歷程,可以發現普法經歷了壹個發展變化的過程,有其顯著的特點。

首先,在普法的對象方面,第壹,領導幹部和青少年是以往普法的重點,領導的權力和責任是成正比的,權力也意味著更大的義務。他們的法律素質,能否依法行政和管理,對規範社會秩序至關重要,而青少年就其地位而言是祖國的未來。現實中,青少年正處於建立自己人生觀、價值觀的年齡,思想容易隨波逐流,但同時也最容易被塑造。因此,領導幹部和青少年成為普法的重點是符合國情的。第二,執法人員和業務經理經常被提及。雖然執法人員不再是“五五”普法的重點對象,但對他們進行教育,提高他們的法律素養,是壹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企業是經濟和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市場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對其管理人員進行法制教育是經濟順利發展的重要保證。第三,公務員和農民越來越受到重視。公務員是國家機關的成員,決定著國家機關的質量和前途。新形勢下,農民更多地參與社會事務,農民工群體日益擴大。加強對農民的法制宣傳,依法治理農村已逐漸成為當前工作的重要內容。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意義重大,也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要。

其次,普法的目標是以樹立法律意識為核心,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普法之初,規定在全體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識。“十法(憲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兵役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婚姻法、繼承法、經濟合同法)”是“壹五”普法的主要學習內容。“十二五”規劃明確了以憲法為核心、以專業法為重點的學法內容。可見,普法初期是強調民法啟蒙的。“三五”普法後,隨著9月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1997,提高公民法律素質被提上日程。“四五”規劃明確提出,要努力提高全民法律意識,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全面提高全體公民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的法律素質。“五五”規劃再次提出要進壹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第三,普法的定位從精神文明建設範疇向政治文明建設範疇轉變。第壹個五年計劃明確指出,在全民中普及法律知識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當時法制宣傳教育被納入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此後,雖然在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的“十二五”和“十三五”規劃中沒有類似的提法,但法制宣傳教育仍然逃不出精神文明建設的框架。比如6月份的第四次全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會議報告,1996指出,法制宣傳教育“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應有之義”。依法治國方略提出後,普法作為民主法治建設基礎環節的地位得到了確認。江澤民總書記在2001年10月的全國宣傳部部長會議上指出,法治屬於政治建設和政治文明。黨的十六大和十七大之後,普法無疑屬於政治文明建設的範疇。

第四,在普法的要求上,從單純的義務觀轉向權利與義務並重。普法的實質意義包括學法和用法兩個方面。學法是用法的前提和基礎,用法是學法的結果和升華。從這個意義上說,五輪普法可以概括為:“壹五”就是學法,全面普法。“十二五”規劃是學用結合,探索治理。“三五”普法是以“治”字為頭的壹門高深的化學方法。“四五”普法是為了提高法律素質,促進依法治國。“五五”普法同時進行,法律“六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

第五,在普法觀念上,從單純的接受教育(被動的“要我學”)轉變為既接受教育又參與教育(主動的“要我學”)。

六是普法方式由灌輸式向啟發式、互動式轉變。有人曾總結說,家庭是公民法律知識啟蒙的“發源地”,學校是公民接受系統法制教育的“基地”,所在單位是公民不斷提高法律素質的“主陣地”,社會是公民受到法制潛移默化影響的“大世界”。20多年的普法活動,讓執法者和司法者同時成為執法者。每個家庭,每個學校,每個機關,單位和組織。

第七,在普法載體上,要從傳統媒體轉向傳統媒體與現代媒體相結合。普法初期主要以平面媒體(報紙、期刊、書籍)作為宣傳教育的載體。“壹五”普法啟動之際,中宣部和司法部聯合召開了全國報刊法制宣傳工作座談會,就如何加強和改進法制宣傳報道工作進行了交流和探討。廣播電視媒體在普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電視媒體,抽樣調查表明,它是公眾接受法制宣傳教育的主要載體。隨著網絡媒體的興起,充分利用互聯網平臺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已成為新時代的趨勢。

第八,全國法制宣傳日建立在普法平臺上。五年普法規劃對我國普法活動提出了總體規劃和要求,但時間跨度很大。因此,經過15年的審議,始於2001年的“四五普法”確定現行憲法於65438+2月4日這壹天頒布,作為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從10年前開始,壹年壹度的全國法制宣傳日成為全國各地宣傳憲法的紀念日,成為各級黨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為人民服務的舞臺,成為億萬公民進壹步學習各種法律法規的媒介。

二、中國法制建設的不足

目前,我國普法工作還存在許多不足,如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對普法工作重視不夠。很多領導和基層幹部都有壹種“說重要,做次要,忙起來”的態度。他們以經濟發展為中心,忽視軟實力的提升,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廣大群眾越來越註重物質利益和經濟效益,並以此作為看待問題、做事、討論成敗的通常標準。他們崇尚實用主義和拜金主義的觀念,認為參與普法很費時間。

二是普法的社會氛圍不濃。長期以來,由於人治思想根深蒂固,以及現實生活中以言代法、以言壓法、執法不公等諸多消極現象的負面影響,許多幹部群眾對法律的地位和作用產生了質疑,挫傷了他們學法、用法、守法的積極性。

三是普法工作還缺乏長遠規劃。在壹些地方,普法往往是心血來潮。沒有長遠規劃,缺乏系統性,在要達到的目的、達到目的的具體方法和步驟、如何承上啟下、如何開展分類工作等方面,很難進行真正有效的普法。

四是普法力量薄弱。特別是在農村,普法的具體工作主要由鄉鎮綜治辦和司法所牽頭,相關單位配合。因為綜治辦和司法所承擔著很多事務,比如法制教育、矛盾糾紛調解、信訪維穩、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區矯正等。,而且人少,他們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普法工作隊伍的力量非常薄弱。

五是普法經費短缺。由於財政困難,安排的普法專項經費不多,剛性支出大,工作經費短缺問題十分突出。此外,壹些地方還不同程度地存在擠占、挪用普法經費的現象,普法工作困難重重。

六是實施普法工作的效果不好。在壹些地區,普法工作在組織和機構上形同虛設。在工作的開展上,也是“認真做形式,紮紮實實走過場”。看起來轟轟烈烈,實際上什麽都沒做,工作落實不夠,效果不明顯。

七是普法形式缺乏創新,難以吸引群眾積極參與。雖然近年來,隨著互聯網的興起,普法方式的多樣性有了顯著提高,但普及力度仍然不足。有的地方只滿足於廣播、辦黑板報、拉橫幅、發資料宣傳教育法律,很簡單,很老套。由於人民的受教育程度普遍較低,他們很難理解、學習和記住規範和抽象的法律規定,因此舊的形式無法激發他們學習法律的熱情。

第八,考核不太難。很多地方雖然把普法工作納入了綜合目標考核,但比重很小,在考核過程中要求也不是很嚴格。對於不重視、不完成普法工作的基層單位和個人,缺乏剛性的考核約束機制和有效的獎懲辦法,普法工作難以有新的突破。

三。對普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作為當代大學生,我們對普法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我認為,普法工作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改進:

首先,普法工作必須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執法人員是國家法律的執行者和代表。執法者的素質直接影響到人們對法律的信心和敬畏。領導幹部知法、守法、懂法,依法決策、依法管理、依法執政,才能影響和帶動全民學法用法。不可否認,在實際工作中,很多執法人員法律素質低下,工作方法不當,甚至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引起人們對法律的懷疑甚至抵觸。這個問題使得我們有必要把加強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作為普法的重要內容。

其次,普法工作要有計劃性、制度化,使普法工作的每壹個階段都有明確的目標和計劃,並有序穩步推進。實踐中確實存在規劃缺失使得普法難以為繼的現實,這就建議我們應該把普法的每壹個階段都納入規劃,循序漸進地做好每壹個時期的普法工作,真正提高人民的法治水平。同時要建立規章制度,使普及學習制度化、規範化。從“五五”的經驗來看,哪些單位應該重視普法工作?這充分說明,普法宣傳學習要建立在強有力的制度保障上,制度要管普法。

三要加強普法投入,增加財政補貼,為普法提供物質支持,加大對普法經費使用的監督,做到專款專用。在壹些地區,有限的普法經費被挪用於經濟建設,或被擠占挪用,給普法工作帶來困難。因此,不僅要加大普法工作的財政投入,更重要的是要加大對這壹專項資金的監管力度,確保其實際使用和效果。

對於我們國家來說,法治還沒有完全實現,加強法制建設和普法教育任重道遠,需要幾代人的共同努力。但我們相信,隨著時代的潮流,依法治國的理念將深入人心,依法治國的目標將會順利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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