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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包括平局嗎?

據不完全統計,在現有的18個稅收實體法及其實施細則中,* *有1個等於,221個其他,443個和,531個或,265438個。

中國的語言博大精深。同壹個詞,從不同的角度理解,可能有不同的意思。對於企業納稅人和財稅行業人士來說,學習稅收法律法規可以說是必不可少的環節。目前,我國現行稅收實體法體系包括18個稅種。在相應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中,“etc”、“其他”、“或者”等關鍵詞較多,容易造成理解上的差異。其實只要掌握方法,就不難理解這些關鍵詞的真正含義。

近日,某大型企業稅務總監劉先生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發〔2009〕3號,以下簡稱“3號文件”)中規定的“其他職工福利費”難倒了。疫情期間發放給員工的防護用品能否算作員工福利費在稅前扣除?經過咨詢專業人士,劉先生最終弄清楚,這筆支出屬於疫情期間企業維持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確保安全合規生產經營的必要支出,不屬於“其他”福利費。應當作為勞動保護費用或者必要的生產經營費用,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不受職工福利費範圍和標準的約束和限制。

經過進壹步研究,劉先生發現,關鍵詞如"等"。、“其他”和“或”“和”經常出現在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中。如果我們從不同的角度去理解它們,結論往往會大相徑庭。劉老師根據自己的實踐經驗和與專業人士的深入交流發現,雖然這些關鍵詞在不同的語境下有不同的理解,但只要掌握了方法,就不難理解這些關鍵詞的真正含義。“理解這些關鍵詞,最重要的是找到稅企做到* * *識的依據,而不是壹味地從有利於自己的角度去解釋。”劉先生說。

等待

核心方法:區分“同級內”和“同級外”

據不完全統計,在現有的18部實體法及其實施細則中,* * *有171部“等同”。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包含“等同”的數量最多,為63個。如何理解涉及“平等”的稅收政策?專業人士的建議是,要結合相應法規所列事項,仔細判斷是否存在其他相關事項,必要時可以結合相關稅收規範性文件進行分析。

金杜律師事務所稅務合夥人段濤告訴記者,從立法的角度來看,“平等”壹詞的合理運用,既能在難以窮盡列舉的情況下保證相關規定的嚴謹性,又能為規定出臺後可能出現的新情況留出足夠的空間,從而保證稅收法規的穩定性,是稅收立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技術動作”。從稅務實踐來看,準確區分“課內”和“課外”尤為重要。

所謂“等”,就是列出“到目前為止”——列出的項目僅限於列出的範圍。所謂“以外”是壹個不完整的清單,其他與所列事項類似且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事項,也以所列事項的規定為準。這壹點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範問題座談會紀要》(法發〔2004〕96號)中有明確體現——在列舉了適用法律規範的典型事項後,用“等”等詞語表述和“其他”,這是壹個說明性的規定,沒有充分列舉。用“等”等壹般術語表達的事項和“其他”都是明確列舉以外的事項,概括的情況應該和列舉的差不多。

壹千個讀者有壹千個哈姆雷特。由於不同的人對稅收政策法規的視角不同,可能會對“平等”二字所涵蓋的範圍做出不同的理解和判斷。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準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公告86號、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號)列出了允許稅前提取貸款損失準備金的貸款資產範圍,包括: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票據、同業拆借、融資租賃應收款。“在實踐中,對這壹條款中的‘平等’壹詞有不同的理解。畢馬威中國稅務合夥人封治國說。

有人認為這應該是壹個“等”的清單,即未列的貸款資產不能從貸款損失準備金中稅前提取;還有壹種觀點認為,文件規定了“類外”的情況,即只要是“具有貸款特征的風險資產”,就應屬於政策適用範圍。封治國說,在實踐中,這種情況並不少見。對於納稅人來說,要想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對“等”字的誤解而帶來的稅收風險,就必須準確區分“類內”和“類外”。

“壹般情況下,可以結合所列事項判斷是否存在其他相關事項。”段濤舉例說,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段濤說,雖然這個規定中涉及到“相等”二字,但是政策列出了六項專項附加扣除,這裏的“相等”二字應該理解為“相等”,也就是說列出來之後就別扭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企業因被對方註銷、撤銷、吊銷營業執照、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非正常戶等特殊原因,無法補辦或交換發票或其他對外憑證的,其費用經相應材料確認費用真實性後,可在稅前扣除。因為規定沒有完整列出不能更換或者更換的特殊原因,“等”字。這裏的意思是“等”,這意味著該列表並不詳盡。

值得註意的是,稅法中的“平等”二字,在相關稅收法規、規範性文件或官方熱點問答中可能會有詳細解釋。段濤舉例說,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征稅款、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明確了什麽是“計算錯誤等錯誤”——《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所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計算錯誤,是指非主觀故意的計算公式應用錯誤和明顯的筆誤。結合這壹規定,稅收征管法規定的“平等”屬於“平等”的情形,誤解政策等錯誤顯然不屬於“平等”的範圍。"納稅人應該避免憑經驗理解政策和主觀判斷政策."段濤說。

其他的

核心方法:滿足實質和形式要求。

據不完全統計,現有的18個實體法及其實施細則中,* * *有221個“其他”。其中,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包含“其他”的數量最多,為64個。在不同的語境中,“其他”的含義可能不同。專業人士建議,納稅人應註意稅收政策的具體要求,滿足相應的實質性要件,並註意有效證據的收集和整理。

作為壹名稅務律師,華水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強經常研究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他說,“其他”壹詞是稅收法規中的常用語,主要有四種用途:壹是區分本體與非本體;二是作為特定法律概念的組成部分使用;第三,用於援引本法以外的文本中的具體規定和規則;四是作為兜底條款,或為更新規則提供授權和空間,或為執法部門保留壹定的自由裁量權。

比如《發票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主管稅務機關的規定,由省、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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