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壹個快速變化的時代。要多講“怎麽做”,少講“為什麽”。但是,在合同管理中,需要討論“為什麽”。
我先給妳講個真實的故事。
壹天下午,壹個朋友走進我的辦公室,他說:"我有些私事要咨詢。"他說“健身”兩個字的時候,我以為他買了儲值卡或者會員卡,生意就關門了。但是,當他拿出資料的時候,我發現他已經掉進了對方設下的陷阱。因為他已經和對方簽訂了所謂的投資合作協議,並且已經把賣房子的錢投資到了對方那裏,而各方要投資合作的所謂“健身”公司,其實就是個體工商戶。他遇到的問題在法律上很難處理。即使提起訴訟,訴訟結果也不壹定理想。換個角度說,即使有壹個好的訴訟結果,工作十幾年後積累的資金何時能收回還是個未知數。
西方有句諺語:財富的壹半來自契約。據統計,在市場經濟中,90%的財富流通是通過契約實現的。契約對財富如此重要,我們應該重視嗎?但總的思路是忽視合同管理;相比較而言,無論是企業還是個人,都更註重合同糾紛或爭議的解決。很多個人和企業找律師的目的,並不是要求律師幫助他們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合同文本審查和修改,更多的是要求律師幫助他們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糾紛或爭議,甚至不惜壹切代價爭取勝訴。
據最高法院統計,2016年,全國各級法院受理壹審合同糾紛案件約6710000件,占當年民事案件1076000件的60%以上。查閱前幾年的數據,合同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比例基本在50%以上。2016年GDP為74.4萬億元,當年全國法院審判執行案件量約為4萬億元,占當年GDP的5.4%。換個角度看,基本上是指當年GDP中的這部分財富在爭議中未能物盡其用。
作為律師,我們當然不反對當事人找律師處理合同糾紛或爭議,從而接受當事人的委托進行訴訟。但要意識到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糾紛或爭議的痛苦。合同糾紛或爭議往往涉及財產,面臨財產損失的壹方往往處於非常難受的境地;即使通過訴訟方式處理,不僅需要支付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還需要花費時間和精力參與或應訴。“訴訟在哪裏,質證就在哪裏”,訴訟過程中的證據對訴訟結果起著決定性的作用。而且訴訟是受法律規範的,訴訟的過程整體上沒有妳想象的那麽快。再者,即使訴訟結果如妳所願,如果對方不履行判決文書,仍然需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可能很好,也可能面臨“執行難”的問題。
當然要重視合同管理,不僅僅是因為通過訴訟解決合同糾紛有太多的困難,還有壹個原因不是原因。據最高法院統計,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830萬件,2016年為1076萬件,基本保持了100萬件的年增長率。案件數量激增,法官忙不過來。當每個法官每年承辦幾十起甚至上百起案件時,很難不斷地向法院起訴案件,法官也很難公平公正地處理。
以上可能都不是問題。企業重視合同管理,這是由合同對企業管理的重要性決定的。
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合同無處不在。契約不僅貫穿於企業從搖籃到墳墓的全過程,而且存在於企業經濟活動的方方面面,甚至企業本身就是契約的產物。舉個簡單的例子:張三與李四簽訂合作協議或合同,* * *出資成立企業,因為合同產生了這個企業;要想創辦企業,就要有經營場所,無論是租用還是借用場所,都要通過簽訂合同或合同性質的文件來實現;創辦企業,購買辦公桌等。,都是通過契約實現的;企業無論從事什麽樣的業務,采購都是通過合同實現的,銷售也是通過合同實現的;最後,企業解散清算時,資產處置和債務償還也是通過合同完成的。
合同對企業的意義不僅在於企業離不開合同。多了解壹點就會發現,企業的利潤基本都是通過合同實現的。企業存在的目的是追求利潤,企業的經營過程是通過契約關系不斷進行外部交易的過程。無論“賣”還是“買中買”,沒有合同都很難實現。有人可能會說,我們的交易不需要簽合同,沒有合同。事實並非如此。不簽合同,不代表沒有合同關系,因為妳們之間的各種文件、憑證甚至口頭協議,結合起來就形成了合同。當然,不同的企業,不同的發展階段,企業簽訂的合同類型和性質是不同的。
合同是企業對外經濟交往的基本紐帶和橋梁。經濟學有個定律:收益越大,風險越大。有交易就有風險。由於企業的對外交易主要是通過合同來實現的,因此合同也將成為企業法律風險的主要來源。管理企業法律風險,要從管理合同入手,管理好合同風險,從根本上把好企業法律風險的大門。如果合同管理得好,企業經營中的大量法律風險是可以防控的。
既然企業中有那麽多合同,既然企業可以通過復雜的合同獲利,而合同管理對於企業風險管理又那麽重要,那麽重視合同管理應該是理所當然的。要重視合同管理,就要把它提高到與生產管理、財務管理、人事管理同等的高度。
壹份完整的合同,是通過固化交易內容,增強交易的可預見性,確保交易安全的文件;在發生糾紛時,合同仍然是固定的交易證據。合同管理是商業和法律的結合。企業不僅要在業務人員的幫助下進行合同管理,還要在精通法律知識、具有豐富經驗和技能的法律專業人員的幫助下,結合自身條件實現合同管理。
沒有壹個成功的企業不重視合同。所有的改變都是從想法開始的。觀念改變習慣,習慣改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