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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並購重組應註意哪些風險

企業資產重組的風險主要包括政策風險、融資風險、經營風險和並購重組風險。\x0d\ 1。企業資產重組的政策風險及防範\x0d\政策風險防範主要取決於市場參與者對國家宏觀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以及投資者對市場走勢的正確判斷。由於政策性風險防範的主要對象是政府管理,因此有其特殊性。\x0d\ II。企業資產重組的融資風險及防範\x0d\科學預測和合理規避融資風險,可以為企業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但只有確定最優資本結構,才能有效降低融資風險。企業的融資過程充滿風險,確定最優資本結構,選擇最佳融資方案,合理防範風險是壹項重要任務。如何確定最優資本結構主要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x0d\ (1)選擇最有利的融資方式。\x0d\企業融資方式包括內部融資方式和外部融資方式,其資金成本往往不同。在選擇融資方式時,首先要考慮內部積累,然後再考慮外部融資。以資本成本為基礎,通過各種定量分析方法,建立接近最優資本結構的良好結構。\x0d\ (2)完善運行機制,努力實現借入資金置換為自有資金。\x0d\企業要適應市場經濟的變化,完善自身的經營機制,變獨資經營為股份制經營或集團化經營。通過重組將借入資金變為自有資金,既可以擴大企業規模,又可以降低融資風險。\x0d\ (3)充分考慮投資收益不低於銀行存款利率。\x0d\企業在確定最優資本結構和融資時,應充分考慮投資回報率不低於銀行存款利率。能夠得到投資人長期穩定的支持,是融資成敗的關鍵因素。\x0d\ III。企業資產重組的經營風險及防範\x0d\對於決策風險的防範,企業應在資產重組前摸清自己的財力,避免高估自己的資金實力;要充分認識企業在同行業競爭中的地位,關註影響行業發展的重要因素。此外,評估資產時應選擇合適的評估方法,盡量減少偏差,降低風險。\x0d\對於運營過程中的風險防範,首先要加強公關團隊成員的培訓,增強其信息意識,調動公關團隊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其次,在談判過程中,要註意談判技巧,講究方法,爭取主動;對於簽約中的風險,應充分利用“陳述與保證”條款加以防範,應要求被重組方作出承諾,並對因虛假陳述造成的壹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合同中還應增加條款,保證被重組方在接管資產前必須對資產進行管理和維護,不得損害被重組方的責任;或有負債應充分預測,雙方責任範圍應協商確定。\x0d\ IV。企業資產並購重組的風險與防範\x0d\企業資產並購重組是指壹個企業為實現資源的合理配置而與另壹個企業進行合並的活動。無論是合並還是新設合並,合並各方的債權債務均由合並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擔。在並購重組過程中,企業有時會受到目標公司的抵制,即目標公司進行反收購,給並購重組帶來風險。並購重組的風險主要分為杠桿收購風險、委托經營和代理風險以及目標公司的反收購風險。\x0d\ (1)杠桿收購風險\x0d\杠桿收購是指收購方以目標企業的資產和未來現金收入為抵押,向金融機構借款或發行債券進行融資,收購目標企業並對其進行重組的收購行為。杠桿收購有效地促進了企業間的資產重組,但也伴隨著壹定的風險。發行以杠桿收購為主的垃圾債券,鼓勵了證券市場的過度投機,加劇了證券市場的震蕩和杠桿收購的差價和暴利,擾亂了目標企業的正常生產秩序,造成了社會經濟的不穩定。\x0d\ (2)托管經營與代理風險\x0d\托管經營是指企業所有者將企業法人的財產委托給具有較強經營管理能力並能承擔相應經營風險的法人或自然人進行有償經營,以明確企業所有者、經營者和生產者之間的責權利關系,確保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壹種經營方式。代理風險是指由於委托人與代理人在目標、動機、利益、權利和責任等方面的差異,委托人將資產控制權和使用權轉讓給代理人後可能遭受利益損失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為:壹是代理人可能缺乏代理資格,即沒有足夠的自有資產作為委托資產的抵押物或者代理人不具備較強的業務能力,從而導致代理風險;二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目標不壹致導致的代理風險;三是委托人缺乏監督代理人行為的動機而導致的代理風險;四是代理人操作不規範帶來的風險。\x0d\ (3)目標公司的反收購風險\x0d\目標公司在投資銀行的協助下,對潛在的和實際的收購行為進行主動或被動的防禦行動,稱為目標公司的反收購或反兼並。如果企業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遭到目標公司的反收購,會增加資產重組的難度和風險,這種風險稱為反收購風險。這種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壹,起訴收購方會在法律上挫敗收購方的合並意圖,同時增加收購方的收購成本,使收購方遭受重大損失;二是采取各種措施擡高股價,增加收購方的收購成本,增加收購難度;三是通過保護企業管理層甚至普通員工的利益來增加收購成本。為防範杠桿收購的風險,應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杠桿收購的管理和規範。要嚴格控制垃圾債券的流通,限制金融類收購,鼓勵商業類收購。為防範托管運營中的代理風險,首先要建立委托人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二是要建立* * *風險管理機制;第三,要建立對代理商經營行為的約束機制;第四,要建立代理市場選擇機制;五是完善法律體系。\x0d\對於目標公司反收購風險的防範,收購人應盡力取得目標公司的信任和配合,特別是要打消目標公司將其善意收購行業視為惡意收購的顧慮,收購人應積極與目標公司協商,尊重目標公司的利益,爭取目標公司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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