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遇到壹家銀行的貸款部經理,在電話裏催促他的助理說:“這個人已經連續三個月沒有還房貸了,他提供的手機號碼打不通。試著再找到他。”看到了吧,銀行裏的人都不容易,即使客戶少了,也不氣餒,在擴大規模之前想盡辦法解決。疫情反復,生意不好做。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韓復齡曾在社交媒體上寫道:“2022年初,四大行已起訴20萬業主違約。”
供應中斷的後果:
1.信用信息已被汙染:五年內,信用信息已被燒毀。
2.或者被追究法律責任:壹旦被起訴,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我國法律要求此人主動向法院申報財產。逾期不申報、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法院將進行全面查詢,按照相關法律程序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名下財產,情節嚴重的予以罰款、拘留。
3.房子沒了,妳繼續還錢:房子買了以後,沒漲多少,資不抵債,就是房子沒了,妳繼續還債。
如何應對房貸違約危機?
1.融資:這壹步安排在貸款之前。買房時要註意房產的金融屬性。有人說我買是為了自己住,不是為了投資,只要住的舒服就行。這只說對了壹半。居住舒適是第壹位的,但投資屬性也很重要。選擇壹個好的方案,包括了解標的物所在地未來的發展前景。具體產品的流動性如何(買了雙證的同學路過)?銀行從系統上對妳房子的估價是多少?註意這些是因為萬壹妳即將失去供給,妳更容易從泥潭中抽身出來。價格上去了,才有可能解決藥單。“長得好看的姑娘好嫁”,說白了就是看妳家實力了。
2.現金流:要做好精算,提前把收入和月供算清楚,量力而行。在實際操作中,我們會遇到壹些不聽解決方案的客戶,擺擺手說:“我們拍賣吧,是不是少了壹點?小幾十萬我就承認了?”殊不知,這種不算明細賬的“英雄”作風,往往是同壹類不仔細規劃現金流的人。做房貸的方法有很多,不僅僅是從妳的收入,還有妳自己的腦子。還有壹個誤區就是很多人很保守,因為擔心月供壓力而盲目選擇便宜的房子,這也是不對的。管理好現金流並不意味著盡可能少放貸(有時恰恰相反),這壹點非常重要。這個貸款的東西是B的砒霜A的蜂蜜,就不開發了。
3.喘息期:這個階段意味著斷供了,但是銀行只是在收錢,還沒有提起訴訟。這是壹個關鍵時期,需要樓主理性判斷。如果妳確定付不起月供,和銀行談判失敗,那麽妳最好選擇賣房。如果用簡化模型,此時,抵押權人的銀行和所欠的幾筆貸款不算藥費,相對容易解決。可以找第三方公司幫妳還房貸,然後賣掉。這壹階段解決了,就沒有後續成本,相比棄房斷供進入拍賣程序,大大降低了損失。有些人執著於自住房,現實中又無力轉行,所以遲遲不解決。其實應該明白,現在的房子已經是壹種商品,而不是家。
4.反應期:反應期到了,怎麽能不談成本呢?利息、逾期利息和罰息;法院受理費、保全費、評估費、訴訟費、執行費、遲延履行費均由敗訴抵押人承擔。銀行的律師費壹般在銀行合同中由供應商承擔,所以也是由供應商承擔。相對於反應期和喘息期,可以稱之為藥單,因為銀行既是抵押權人,又是第壹封人(第壹封人)。此外,市場上的壹般買家對此類物業的處理會有顧慮,不願意趟渾水。而明白這裏有商機的人,必然會追求更高的資本回報率。所以這個時候無論找第三方公司承銷還是找購房者,解決問題的成本都增加了。這個階段的關鍵詞是積極應訴,與銀行協商,尋求涉及第三方的解決方案。
5.拍賣期:法庭階段結束,進入拍賣期。我們經常遇到拒絕配合法院工作的人,他們呆在自己的房間裏,或者安排親戚朋友住在房間裏。心情可以理解,但影響不大。會影響拍賣價格,也會影響拍賣價格。但是,這麽多年了,真的有例外。我沒有看到兩個案例,但是在拍賣期間都被拖到了雲開霧散,因為恰逢深圳房地產大幅上漲,以至於拍賣後留下了很多。這也印證了我們上面說的第壹點,先有好房子。
6.再戰:拍賣之後,處理債務,恢復幹凈的征信,繼續築巢,買房,再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