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於村級財務管理中的諸多問題引發的矛盾糾紛在農村時有發生,嚴重影響了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給和諧社會帶來了諸多不和諧因素。當前村級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是村級資產管理需要進壹步規範。
主要表現為家底不清、產權不清,特別是在“村改居”過程中,部分集體資產未得到處置,容易導致平調、挪用、私分集體資產的行為;村級土地、交通道路、林地、房屋設施等集體資產管理隨意性大,暴露出很多問題。在履行程序上,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確、權利義務不對等或者不符合其他法律要求等。有的村幹部擅自借貸資金,債權無法收回;在資金的歸集和使用中,有的費用直接沖抵合同款和租金或收支不入賬;有的被收繳後私自保管、挪用,長期不報賬,導致集體資金體外循環;
二是專項資金管理不善,使用不當。目前村級專項資金主要有征地補償和“壹事壹議”資金。有的村居委會挪用土地補償費,挪用的資金用於上級部門和村級資金的支出,擠占了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資金,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得不到保障,引發了各種村級矛盾;
三是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和惠農補貼分配不到位,影響村組正常運轉;
四是村級財務管理規範化程度不夠高。不按時報賬,白條支出現象嚴重。特別是招待費、工程款不使用稅務發票,直接用收據或代理票據支付,票據入賬手續不全,甚至有的支出憑證無附件;
五是村級零招待費規定在實際工作執行中難以落實。基本上每個村都有招待費,有的更多,很難遏制隱性招待費。
六是會計人員專業素質低。目前,大多數農村會計由村“兩委”任命,沒有經過正式的業務培訓。壹些會計人員在會計業務中只能“記賬、打算盤”,卻不能完全適應新《會計法》的要求,不能及時發現村經濟運行中的問題,不能為經濟決策提供依據,造成村財務工作專業性、連續性差,造成“破賬”“村會計年年訓”,年年新會計培訓。
第七,缺乏民主管理和監督。村務監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成員雖由村民大會選舉產生,但由於種種原因,部分成員文化素質低、法制觀念淡薄、責任意識不強,沒有認真履行權利義務。要麽把村委會的意見作為理財的依據,形同虛設;要麽是針對村委會,民主監督的作用沒有得到有效發揮。
村級財務管理不僅是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影響村級穩定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因此,針對村級財務存在的問題,提出幾點意見和建議:
壹是堅持依法治國,加強法制宣傳。
對村幹部和財會人員進行黨性教育、財務管理和法律知識培訓,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使他們真正懂得什麽是違法,什麽是合法,增強基層幹部守法意識,切實按章辦事。對村民進行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交給群眾,讓他們真正明白什麽是村民權利,如何依法行使權利,提高參政意識。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約束機制,嚴格監管。
1.為了使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建立財務制度是搞好財務管理的重要保證。各村必須嚴格執行新的《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並根據各村實際建立健全切實可行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如現金銀行存款管理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資產臺帳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檔案管理制度、村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制度、“壹事壹議”籌資籌勞制度、土地補償費監督管理制度等。同時,要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財產檢查制度和預決算制度,做到賬簿齊全、記賬及時、獨立核算、財務管理民主、管理規範。
2.加強管理,嚴格監督。具體概括為“五查四簽三封”,即:村民代表會和黨員代表會議事、村民理財小組監督、支部書記審計、中心審計、縣鄉管理部門審計;業務承辦人簽名、村委會主任簽名、支部書記簽名、中心主任簽名;村民主理財小組蓋審計章,會計中心蓋村級財務審計專用章;村級財務、村級資金統壹由中心代管;每半年向村民公開村集體的財務活動。
三、加強集體資產管理,防止資產流失。
1.明晰集體資產所有權,科學評估確認資產價值,建立資產臺賬,完善集體資產監管措施。要做好這項工作,首先要成立集體經濟組織清產核資小組,對村或合作社的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對現有資產進行界定和評估,按規定程序對賬目上存在但實際上已不存在的資產進行核銷,摸清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存量、結構、分配和使用效益,了解整體資產情況,明確資產權屬,進行產權登記。其次,根據清產核資結果,準確建立資產臺賬,做好集體資產登記,做到賬實相符,及時反映資產使用和變動情況,防止資產流失,保護集體資產安全完整。
2.正確處理“村改居”過程中集體資產的處置。在“村改居”過程中,要做好集體資產的清產核資工作,通過村民或村民代表大會做出資產處置方案,杜絕平調、挪用、私分集體資產的行為,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完整,維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的合法權益。
四、積極探索財務管理新形式,理順管理體制。
按照民主、自願的原則,在保持村集體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監督權不變的前提下,依托鄉鎮農業經濟部門,建立村社會計代理核算中心(辦公室),統壹執行村集體經濟組織新會計制度,統壹設置賬簿,統壹托管村財務專用章,統壹使用票據,統壹開設監管賬戶,統壹管理檔案,實行村社會計委托代理制。這種形式可以有效強化會計監督職能,堵塞農村財務管理漏洞。
五、加大村務公開力度,接受群眾監督。
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按照《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定期如實公布村級財務活動,接受村民監督。財務公開要及時,特別是對村民關心的熱點問題或民主理財小組要求公開的財務活動,要重點說明。公開程序要嚴格,財務公開前要有民主理財小組參與,對所有財產、債權債務及相關賬目進行全面核實。同時,對財務公開中群眾反映的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每季度或半年公布1財務收支情況,年終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專項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