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西方人的宗教法律觀,從表面上看,對我們中國建設法制社會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中國沒有真正的國家或民族宗教。但是,根據波爾曼的觀點:“法律最終以道德為基礎,道德最終以宗教為基礎”,中國法律也有其信仰基礎,即儒家的道德倫理教條。換句話說,在中國,被神聖化的道德本身就具有宗教的功能。今天,我們提倡全民致力於和諧社會的建設。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應該發揮同樣重要的作用。因此,了解西方基督教與法律的關系以及基督教的法律觀,對於找回法律的神聖性和宗教性,建設法治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第壹,法律與宗教的關系
縱觀世界各國,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法律和宗教都有或多或少的聯系,在某種程度上都脫胎於宗教,比如伊斯蘭國家和古希臘羅馬。
在西方文化中,法律與宗教的密切聯系或互動壹直是壹個引人註目的現象,它們的吸收或排斥在不同的歷史時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在古代和中世紀,它們之間的距離很近,有時甚至會合二為壹,密不可分。近代以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確立了政教分離原則。法律和宗教相對獨立,自成體系,但絕不是毫不相幹,而是各有側重,默契配合,對社會生活有著巨大的影響和塑造力。
從歷史的角度來看,法律與宗教長期而密切的關系可以追溯到西方文明的源頭——希伯來文化。希伯來法律與宗教密不可分。它產生於公元前2世紀到公元前5世紀。它是由摩西發起的,經過皇帝和祭司的修訂和擴展。“希伯來法在形成和發展的過程中,受到了更為古老的《漢謨拉比法典》的巨大影響,同時也從埃及、亞述、波斯等古代文明的法律中吸收了許多養分。但對它影響最大的是希伯來人的宗教思想。”摩西五經所記載的,不僅是神的誡命,也是世人的律法。這是法律。希伯來法兼具宗教戒律和道德規範的性質,導致了法律、宗教和道德的融合。
希伯來人信仰的宗教和法律通過耶穌創立的基督教得到了延續和升華。公元壹世紀,基督教開始在小亞細亞和巴勒斯坦傳播,基督教把希伯來聖經(舊約)作為其聖經的壹部分。隨著基督教的建立,以《聖經》為基礎的教會法成為歐洲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希伯來法律中的許多原則和制度,如什壹稅制度、禁止利息、禁止巫術和巫術、神判和誓言等,都成為教會法的重要內容。希伯來法律文化通過《聖經》對現代西方民族國家的法律制度產生了深遠的影響。如果說羅馬法以其深厚的法理學影響了人類歷史,發展了私法體系,那麽希伯來法也以其普遍的宗教道德影響了世界法律體系在價值形態領域的發展。
雖然基督教思想不是西方法律傳統的唯壹來源,但教會法對西方法治觀念和具體制度的形成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西方之所以產生他們的法律傳統,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宗教背景,這也是西方人文傳統的壹個主要來源。基督教文化對西方法治的影響最為深遠,這種影響至今依然存在。如果我們稍微註意壹下,就會發現,無論是英國的《權利法案》,還是法國的《人權宣言》,還是美國的《獨立宣言》,都寫明了人權來自上帝。
第二,聖經中的法律概念
今天,無論是在西方還是在東方,受自由主義和人文主義的影響,人們對法律持否定態度,認為它是壹種限制和障礙。當個人良心和個人自由受到尊重,被視為有價值的東西時,法律就不受尊重。在倫理生活中,今天的許多人都有這樣的感受和想法,甚至傾向於背離法律行事。那麽基督教是怎麽看待法律的呢?我們需要回到基督教的基礎聖經,看看聖經是如何教導人們看待律法的。
法律是上帝的禮物(申命記4:5-9)
希伯來人重視律法,嚴格遵守律法,因為他們把律法視為上帝的恩賜。
拯救他們。雖然律法是通過中間人(摩西)傳給他們的,但最終是神自己的命令,“耶和華妳神的命令”(申命記4: 2)。所有的法律,無論是與道德本身、社會正義還是神聖的犧牲有關,都不代表對希伯來人的壹種約束或傷害,而是壹種神聖的禮物,使他們更加智慧和強大。律法的恩典是分享神自己的智慧。這項法律的目的是使希伯來社區能夠保持其本來的面貌。律法是主的聲音,是主的話語(申命記28:1;30: 10,20)"以色列!現在妳們要聽我的話,教導妳們的法規,盡力去遵守;只有這樣,妳才能活著,進入上主,妳祖先的天主賜給妳的地方”(申命記4:1;28:1-69)
2.律法是上帝和希伯來人之間的盟約(申命記4: 13)。
希伯來人對法律的積極觀念源於他們與上帝的契約。神與希伯來人立約:“我要作妳們的神,妳們要作我所揀選的民族。”如果希伯來人尋求神的保護和祝福,他們必須遵守聖約。這壹盟約是由法律表達、確立和鞏固的。法律是公約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在這個框架內,法律才能獲得其真正的意義和真正的功能。在這方面,作為律法核心的摩西十誡直接構成了聖約的證據基礎(出埃及記20)。法律可以說是盟約本身的本質,它們可以成為同義詞。“他宣布了他的約,也就是十誡,叫妳們遵守,並把這些誡命寫在兩塊石版上”(申命記4: 13)。
3.法律是神聖的,完美的,神聖的。(聖詠119)
希伯來聖經中有許多贊美律法的詩句,其中最著名的是贊美詩119。這首贊美詩是贊美詩集中最長的,每首有八節的二十二首歌曲。在每壹首歌裏,都用了很多同義詞來代表律法,比如律法、聖約、誡命、章程、法度、律例等等。這首詩反映了希伯來人如何熱愛上帝頒布的律法和誡命。“耶和華的律法是完全的,能使人的精神振作;主之約,誠可開昧。”我要壹心尋求妳,求妳不要叫我違背妳的法度。“主啊,請指引我妳的憲法之路,我將至死謹守。”
第三,律法給希伯來人帶來了國家的統壹和繁榮。
摩西五經中的律法可以分為三種:壹種是道德律,即人神之間的規定。二是宗教法,即關於祭祀、節日等宗教事務的規定,其目的是培養希伯來人成為壹個神聖的民族。第三,社會治理法,這是約束人的行為、凈化人的思想的根本法規。宗教法是為了“敬上帝”,是為了規範當時人們的宗教生活。社會治理法是為了“愛人”,希伯來人認為這是使人和平相處、愛人如己的準則。
摩西五經中的法律不僅具有使宗教教義和契約合法化的特征,而且具有典型的人道主義特征:法律規定對債務人、窮人、寡婦、孤兒、寄居者和奴隸給予必要的保護;每隔七年,應該取消窮人的債務;被遺忘在田裏的小麥包和果園裏沒有摘下的水果應該留給窮人。這些都體現了保護弱者的法律原則。法律還規定人的生命重於財產,所以侵犯財產不應處以死刑,這體現了當時立法對人權的尊重。
希伯來人的宗教信仰構建了獨特的法律文化,也給他們帶來了強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他們歷盡艱辛,從埃及來到流奶流蜜之地。他們的地理位置是開放的,隨時可能受到外族的攻擊和入侵,而當時的希伯來民族相對弱小。這種特殊的歷史地理條件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希伯來人把壹直保護他們的天主教信仰放在了壓倒性的地位,並通過這種神聖的民族信仰,團結全民族抵抗外來侵略。從摩西五經中的法律特殊性來看,壹旦放棄宗教信仰,他們在心理上和社會上都將處於解體狀態。壹旦他們放棄人道原則,人民內部的內戰將使他們無法抵抗外國侵略。對他們來說,遵守神的律法會給他們帶來國家的團結和繁榮。其實這是上帝對他們的祝福——讓他們生活在自己構建的和諧世界裏。法律契約的受益者是他們自己,而不是上帝;是上帝的律法讓他們學會如何去愛別人(尊重、接受、團結、原諒),建立起相互的友誼和民族的團結,在此基礎上建立起和諧的世界。
法律壹定要信,否則沒用。波爾曼的這句話已經成為當今中國引用率很高的諺語。也許我們會說這是西方的思想。對於中國這個政教分離的社會,它告訴了我們什麽?從表面上看,宗教對中國的法律影響不大,但實際上宗教與傳統法律之間有著很深的糾葛。在最初的形式下,法律和宗教是無法區分的。漢代提出以天為本位立法。宗教在歷代政治話語中成為法律權威和神聖性的合理來源,神靈的影響在法律的運行中始終揮之不去。善惡報應的宗教信仰成為傳統法律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之壹。同時,中華民族非常重視倫理道德,儒家文化孕育了中華兒女。所以,“信仰法律”對於我們中國來說,有著同樣的意義:要建設法治社會,就必須樹立法律的至高權威,使法律成為人們的信仰,溶入血液,付諸行動。建設法治社會,僅僅依靠人們學習、認識、理解和遵守法律是遠遠不夠的。也要教會人們“信仰法律”,讓人們把崇拜和遵守法律作為信條。關於法律與西方基督教的關系以及基督教的法律觀的討論,確實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反思,引發了很多感觸。讓我們也擁有希伯來人的智慧,分辨法律的美好與神聖,維護法律的尊嚴,投身於法制建設的神聖使命。